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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靖:“五老”遗孀忆峥嵘革命岁月

日期:2025/9/9        来源:南靖县老促会        点击数:

 

福建南靖:“五老”遗孀忆峥嵘革命岁月

 

“感谢党和人民政府,老头已经逝世10多年,我现在还领到每月450元的定期补助款。”2025年8月24日上午,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船场镇星光村长潭边小组、“五老”人员(老游击队员)林荣兴遗孀、今年87岁柳禾花阿婆,向上门采访的南靖县老促会工作人员如是说。

当天,应老区村星光村党支部和星光村民委员会的邀请,南靖县老促会秘书长在星光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庄树南、星光村务工作者陈明艳陪同下,到星光村挖掘老区村革命人员史迹。

柳禾花阿婆介绍说,她丈夫林荣兴于1931年4月出生在广东省潮州市。林荣兴少年时期,日本侵略者侵略广东省潮州市,逃难来到星光村溪尾圩,后结识柳禾花,成为上门女婿。

林荣兴少年时期因抗日战争背井离乡,这段经历让他始终怀有满腔的爱党爱祖国之心。

1949年春天,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区纵队第八支队(原闽南支队)第7连进驻梧宅村,邻村星光村的林荣兴等群众积极筹款筹物,将粮食物品集中在星光村分行学古厝(现星光村分行组109号)支援部队。同月,边纵第八支队第7、8连在梧宅丰宁楼的石楼仓库(溪尾圩边,现星光村西腰51号)和坎仔头仓库(位于星光村分行组,已毁)开仓济贫,林荣兴与当地群众一起积极帮助部队将两处仓库的数十万斤粮食分给星光村和梧宅村群众,并筹集军粮四万多斤。

受到革命思想的影响,林荣兴在星光村分行学古厝加入革命队伍,为部队探消息、送情报、购买药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人民政府落实“五老”人员政策,林荣兴享受“五老”人员(老游击队员)待遇。2006年7月,南靖县民政局颁发“革命‘五老’人员医疗补助证”(类别:有依有靠)。1999年10月,漳州市卫生局、漳州市老区委颁发“漳州市‘五老’人员医疗补助证”。2006年7月,福建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颁发“福建省革命‘五老’荣誉证书”。2014年2月,林荣兴年老逝世。之后,林荣兴遗孀开始享受定期补助至今。

“以红色文化赋能乡村振兴,用革命精神培育时代新人。”南靖县老促会监事、星光村党支部书记兼星光村民委员会主任林余海说,使之更好教育广大党员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基因,推进乡村振兴。

 

(南靖县老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