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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县区篇】沙县林改:让山林资源“活”起来

日期:2025/9/8        来源:中国老区建设        点击数:

 

【三明市沙县区篇】沙县林改:让山林资源“活”起来

 

沙县区的林改探索始于21世纪初,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推动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2年,沙县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了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5年底完成“分山到户、确权发证”任务,2014年,沙县率先开展“三权分置”改革,办出福建省第一本林地经营权证。2015年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成立,设有林改服务、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林权流转交易、森林资源评估、森林资源收储、农村产权鉴证6个服务窗口及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2019年,三明率先在全国探索林票改革,2022年9月26日,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揭牌运营,成为福建省首个区域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进一步推动林票、林业碳汇等市场化交易。
 

“山要怎么分”

初春的闽北大山,满目苍翠。

“这片杉木林是5年前新种的,长势不错。” 沙县新园林业公司经理胡伯泉手指不远处说。

西霞村2.6万多亩林地中的一半都在新园林业公司的经营管理中,这些林地承载着全村人的新期盼。

“靠山吃山”是这里的传统。2005年,沙县全面启动林权制度改革,西霞村将村集体经营的山场林权,按当时的人口数平均分给村民。但由于分到的林地面积小、经营分散,很多村民将林地经营权卖给私人或将林木一砍了之,随之出现了山场抛荒、管护不到位、造林抚育资金筹措难等问题。

2010年,西霞村成立沙县西霞新园林场,将林地经营权流转给林场统一经营管理。2014年,西霞村将新园林场改制为沙县新园林业有限公司,公司通过划拨、托管、赎买等形式取得林地经营权。一系列举措后,先后有1.2万多亩人工商品林林地被纳入了公司统一经营的范围,超过全村人工商品林林地的一半以上。沙县新园林业有限公司对集体林场进行股份制改造,尝试对林地资源进行资本化运作,村民以林地经营权入股,成为股东。公司章程规定村委会占30%股份,全体村民占70%的股份,每年年终按实际在册人口分红。

2015年,沙县新园林业有限公司262亩林地流转经营权得以确权,领到了全省第一批林地经营权证,率先实现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西霞村又将70%村民股以份额形式量化到户,发放股权证432本。

股份经营不仅让西霞村林业经营管理更加规范,也让林农和村民获得了更多实惠。从2014年到2022年,村财收入从64.9万元增加到135万元,村民分红有较大幅度提高。

2019年,沙县以全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集体林地“三权分置”登记办法,实现林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项登记。

2024年,沙县区积极推广林下空间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发放林下空间经营权证。

▲改革令沙县绿意盎然宜居宜业

 

“钱从哪里来”

与农业相比,林业的经营周期长达二三十年。资金短缺,是林农们普遍面临的问题。

2015年,沙县出台了林权收储抵押贷款实施方案,以“一评二押三兜底”的模式,建立起从评估到抵押物到风险防范的机制。“一评”,即建立一套评价机制,评信用等级、评林木价值,从源头上把控风险;“两押”,即基金担保、林权抵押,为林农贷款增信提额;“三兜底”,即基金兜底、保险兜底、收储兜底,解除银行的后顾之忧。

“品种多,额度提高,还款时限更长,到款更快。”青山绿水家庭林场负责人魏发松说,“如今都可以在手机上办贷款,10万元额度几分钟到账,还款可以像房贷一样按月还。”

近年来,沙县区不断拓展林权抵押贷款品种,贷款期限也从1至3年延展到15年;2017年,推出免抵押的信用贷款“福林贷”,普惠中小林农。2021年,创新升级“福林·抵押贷”“福林·林票贷”,贷款年利率降低1/3,贷款期限延长至30年。

截至2024年7月18日,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累计成交2965宗,成交额20.49亿元,平均溢价率15.77%,溢价增收1.97亿元。

“下阶段,沙县区将在进一步盘活天然林生态林、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创新林木采伐制度、拓宽“两山”转化路径、推进林长制走深走实等方面持续发力,把“闲资源”变“活资产”,在林业资源生态化、价值化、产业化中实现高质量发展。”沙县区林业局局长黄长春表示。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树要怎么砍”

初春时节,雷雨过后,大山深处草木芬芳。沿着蜿蜒山路,抵达沙县区大洛镇山际村东墘山场,一根根新伐的杉木堆积在路边。山际村林农连森彬是这片山林的经营者,他说,现在采伐和以前相比,省时又省力。

2020年,沙县深化林改,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施行15立方米以下告知承诺制审批,取消调查设计材料,简化办证流程,节约近1天的办理时间,节省10元/立方米的费用。

2021年,沙县区针对15立方米以下采伐需求偏少、伐区监控存在盲区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放宽采伐蓄积量,推出了30立方米以下告知承诺制采伐管理制度:放宽林木采伐数量和主伐年龄;精简采伐申请材料,对承诺制采伐申请,只需凭借有效林木权属证书,签署采伐承诺书,即可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建立村级林长和林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让数据多跑路、林农少跑腿,实现规范管理、惠农便民。

2022年,沙县区针对30立方米以上采伐不够便捷、设计成本较高、法律风险较大等问题,在全国率先开展集体人工商品林按面积采伐试点;针对采伐年龄限制、经营周期较长等问题,开展人工商品林由林权所有者自主确定采伐类型和主伐年龄改革。进一步把采伐处置权还给林农,不仅给林农带来了实惠,还给林区发展带来了新活力。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绿水青山有颜值也有价值。沙县区着力实施林业碳汇“四大工程”,发行全国首批林业碳票,累计发行林业碳票9.76万吨,成功转让1.91万吨28.65万元。成立全省首个林业碳中和基金,支持开发林业碳票、种植碳汇林,开展足球联赛、摄影大赛、山地马拉松赛等宣传活动,设立5个绿色低碳创建学校、3个绿色低碳创建单位。丰富“碳汇+”应用场景,积极开展碳汇示范林种植、林业生态违法案例生态功能性损害公益诉讼等碳中和系列活动,推出“爱心碳”。

积极培育林下新质生产力,大力发展林下种养产业,重点推广穿山龙、黄山倒水莲、牛奶根等沙县小吃草根炖罐原料种植,打造茶油、沙县小吃炖罐药材“沙邑珍品”生态产品公用品牌。2024年沙县区林下经济经营林地总面积近50万亩,总产值达24亿元。

发展全域森林康养产业,培育“森林康养+小吃文化、文旅融合、红色文化、科普研学”新业态,先后打造“马岩”“寻味俞邦”等品牌森林康养基地,建成省级以上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试点建设镇5个。

▲近年来,沙县积极践行“两山论”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单家独户怎么办”

林业需要适度规模经营。福建许多林区位于低山丘陵,农户承包林地细碎现象十分普遍。

2022年起,为解决“单家独户怎么办”难题,沙县探索“四共一体”(股权共有、经营共管、资本共盈、收益共享)专业化联营新模式,由国有林场与林农合作造林,林农以林地入股,收益按林农40%、林场60%的比例分成,大大提高了林农的积极性和收益。开展林票制度改革,发行全省首批“林票”,作为林农在联营山场中的股权收益凭证,累计联营12.3万亩,发行林票9047万元,惠及101个村,带动村集体年均增收15万元以上。创设生成全国首单“林业生物资产票据”(林票2.0),拓展林票2.0创设对象至镇、村集体,累计发放“林业生物资产票据”(林票2.0)1241万元。

沙县区持续挺进林改“深水区”,不断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三改三创”模式,盘活天然林生态林,发放全省首批“生态票”,目前已流转天然林生态林经营权6.66万亩,落实科学规划5.39万亩,预计为村财增收超3000万元。

推出“村企联建·农竹联赢”(双联)模式,发放首批“竹票”,累计盘活低产低效竹林1.03万亩。创新联农带农新机制,探索“村企农”联营模式,已有14个村联营0.43万亩,发放全市首批“福林票”310张98万元。让改革的成果更多惠及林农,更好地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产业为王,兴林富民。沙县区不断完善产业链条,通过项目带动和技术创新,30%以上规上企业已完成或正在进行转型升级。项目资源不断集聚,建设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以绿色纤维浆纤项目为核心,形成上下游产业链集聚效应。品牌效应不断释放,青山牌100%纯竹浆原料用纸系列产品行销全国各地;惊石农业栖息园系列品牌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福建名牌产品和福建省著名商标荣誉称号。开发沙县竹木FSC联合认证项目。依托青山纸业开展沙县区FSC森林联合认证项目,认证面积达62.3万亩,是全省最大的企业森林联合认证项目,经沙县区FSC森林联合认证将产品远销国外的竹木企业共8家。

配强队伍,筑牢防线。健全林长运行机制。在全市率先成立林长制指挥中心,建成区、乡级林长制指挥中心18个,创新“林长+”联动管理机制,吸纳社会林长30名、聘任林长制社会监督员15名,形成森林资源管护合力。提高林业智能化水平。全面启用林长制智慧平台,实现城乡网格化全覆盖。建成全省首个林业巡护无人机自动机场,全区林业站无人机全覆盖。推进无人机空地一体体系建设,深度融合森林资源、应急管理等多领域智慧应用场景。强化基层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一带三”模式,提升基层执法服务水平。推进林业站“八有”标准化建设,建成“全国标准化林业工作站”12个,标准化率达100%。

今年来,沙县通过科技赋能,山林添绿又“生金”。沙县区充分利用官庄国有林场等平台优势,申报建设省级林业保障性苗圃,争取项目资金建成苗圃面积400亩,育苗能力可达1000万株以上,为全市林业重点工程提供良种壮苗;积极推进林业科研协作,先后与北京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等高校建立合作关系,累计获得科技进步奖17项,国家发明专利1项;创建福建三明国家林业科技园区,争创三明乡土树种培育国家林草科技推广转化基地和林场与种苗融合发展全国试点2个重要国家级平台,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更深层次迈进增添新的动能。

(本文转载于《中国老区建设》2025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