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闽老促[2011]28号)
日期:2011/12/13  来源:本站  点击数:
闽老促[2011]28号
通 知
各设区市老促会:
关于2011年扶贫助学工作经费补助事宜,参照2009、2010年的分配意见,各设区市老促会扶贫助学工作经费补助2万元,所属县老促会按宁德、南平、三明、龙岩四市各分配三个县,漳州、莆田二市各分配二个县各补助3万元,原则上2009、2010年已作安排的县老促会不再安排,但同时照顾较困难县老促会,请设区市老促会按上述分配方案上报所属县老促会名单,于15日前报请省老促会秘书处,并请将开户行、账号及收款发票(注明“扶贫助学工作经费”资金)一并附上,以利直接拨付。
福建省老区建设促进会
201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