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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关于2023年度福彩公益金助学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4/25        来源:本站        点击数:

闽老促〔20237

福建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关于

2023年度福彩公益金助学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州市、漳州市、泉州市、三明市、莆田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老促会:

今年省民政厅继续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拨出100万元,用于支持我会从事老区苏区助学活动。根据《福建省老区建设促进会老区助学专项业务管理办法》和各设区市老促会的报告要求,经省老促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将有关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开展老区苏区在校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助学活动;革命五老和烈士、军属(含失散红军)后代的子女助学活动,在同等情况下优先给予补助。

二、奖学名额和金额分配

今年安排8个设区市的8个县(市、区),分别是:闽清县、平和县、南安市、明溪县、仙游县、邵武市、连城县、福安市;每县(市、区)选定1-2所中学颁发奖学金,发放对象为高中阶段学生,每位学生奖学金3000元。其中,福州(闽清)、泉州(南安)、莆田(仙游)各安排9.9万元,奖学名额各为33名;漳州(平和)、三明(明溪)、南平(邵武)各安排13.8万元、奖学名额各为46名;龙岩(连城)14.4万元,奖学名额为48名;宁德(福安)安排14.5万元,奖学名额为49名(其中2奖学金各为2000元)

三、评奖要求

相关设区市和县(市、区)老促会以及各学校要认真做好评奖工作,严格按照新修订的《福建省老区建设促进会老区助学专项业务管理办法》执行;设区市和县(市、区)老促会要公开资金的数量、使用原则和使用情况,使用学校要在校党委(支部)统一领导下,做好奖学对象、条件和有关奖学金的申请、审批程序等,认真做好奖学金发放各个环节工作,抓好抓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防止弄虚作假,由受奖人填写《审批表》并签名盖章,再由学校审核并盖章。经评审确定的初步受奖名单,在所在学校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汇总各方面意见后,由县老促会统一审批。

四、进度安排

接本方案后,各地即可进行部署。

第一步:开具发票与汇款。由确定的县(市、区)老促会在510日前,向省老促会报送收款账户信息,并开具发票送至省老促会财务处(施虹玉),省老促会财务处将福彩公益助学奖学金款项汇到各县(市、区)老促会账户。

第二步:开展发放工作。一是相关的县(市、区)老促会要将老区助学专项补助资金下达给学校或教育局的文件以及会议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报省老促会。二是上报审批表,审批表一式四份,学校和各县(市、区)老促会、设区市老促会各存档一份备查,报省老促会一份。三是《福彩公益助学金发放统计表》(花名册)由学生签名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报省老促会。四是发放奖学金时,奖学金信封上均要贴上(标注)福彩公益助学金字样,连同发放现场等拍照若干张报送省老促会。

第三步:信息公开和总结。发放奖学金过程中的所有信息均要按进度适时公开,县(市、区)下达的老区助学专项补助资金文件要在相关的媒体(网站或场所)公布;受奖学生名单,在所在学校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县(市、区)老促会在老区助学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结束后,要将结果公开。

全部发放工作要求于730日前完成,相关县(市、区)的经验做法、绩效评估、受助学生考上大中专的男女生人数等情况,由相关县(市、区)老促会上报设区市老促会和省老促会。发放工作总结(纸质和电子版)和上述要求报省老促会的所有材料均同时报省老促会(挂号邮寄吴名贤同志收)。

五、加强管理

各地老促会要高度重视对福彩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切实加强对资金管理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使用。要切实按照《福建省老区建设促进会老区助学专项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使用过程中要规范以下流程:(一)摸清底数;(二)提出分配方案;(三)研究确定方案;(四)下达资金;(五)征求意见,进行公示,发放资金;(六)填制名册,使用人签字;(七)进行绩效评估总结上报。

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设区市老促会负责对奖学金发放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并对资金使用情况、受助学生领取奖学金签字名单等进行检查。

省老促会将适时独立或配合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以及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各地老区助学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福建省老区建设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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