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红色遗存保护利用 交流互鉴助推乡村振兴
——“福宁南莆”第二十三次老区工作交流会在莆召开
日期:2022/12/2  来源:莆田市老促会  点击数:
深化红色遗存保护利用 交流互鉴助推乡村振兴
——“福宁南莆”第二十三次老区工作交流会在莆召开
11月23日至25日,福建省福州、宁德、南平、莆田四市第二十三次老区工作交流座谈会在莆田市召开。会前,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老促会会长黄琪玉带领省老促会梁晋阳、罗万荷常务副会长等领导,深入实地调研,指导开好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苏永革,市政府副市长吴健明陪同调研或参加座谈会。

参加座谈会议的有省老促会叶顺煌执行会长、林跃强副会长兼秘书长等领导,省《红土地》杂志社董大理主编,四市老促会会长、民政局分管领导、老区办主任,莆田市直有关单位及各县(区、管委会)老促会会长、民政局局长(老区办)主任等共50多人。会议由莆田市老促会会长王玉宝主持。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交流研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各单位围绕会议主题分别座谈交流了“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了存在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达到了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升的预期目的。

省科协原党组书记、副主席、省老促会执行会长叶顺煌在会上作强调发言。他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福建是革命老区,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具有独特优势。”近年来,福建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老区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就下一步工作,他提出三点希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强化政治引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弘扬革命文化”,认真做好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和利用工作;学习贯彻好近日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二是要贯彻落实好省老促会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暨设区市老促会会长座谈会精神,做到“强化政治站位、强化融入大局、强化宣传实效、强化帮扶力度、强化自身建设”,在弘扬老区精神,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中展现作为。三是积极打造老促会品牌,发挥优势,当好参谋助手;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打造红色品牌;坚持与民政、老区办等各有关单位联合。用活动显示存在,用联合争取支持,用项目打造品牌,用成效引起重视,用有为扩大影响。
同时,叶顺煌执行会长对莆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莆田市老促会、市民政局(老区办)对开好本次会议给予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表示充分肯定。

莆田市副市长吴健明在会上致辞,向各地市老区工作者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莆田市老区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他说,革命老区是莆田市的重要市情,莆田市作为福建第一批建立党组织的地区之一,是闽中革命的发源地,红色文化资源丰富;老区覆盖广泛,一县四区均是重点革命老区县区;莆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革命老区工作,实施“老区优先”政策,设立市级革命遗址修缮保护利用专项资金;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老区事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老区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不断攀升。他指出,要饮水思源,决不能忘了老区人民。要一颗红心永向党,始终秉承前辈们的革命精神,感恩奋进、勇毅前行。

《中国老区建设》画报社总编辑胡佳发来书面发言:老区“是一本永远读不完的书”,老促会工作大有可为,当好老区“服务员、联络员、办事员”无上光荣,作为老区工作者,应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要求,依托红色资源优势,充分发挥老区宣传战线作用,自觉当好老区精神的传播者实践者。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一行还实地参观了闽中革命史纪念馆、荔城区闽中第一个中共支部成立旧址(哲理钟楼)、秀屿区闽中游击队珠江中队、珠江联络站旧址(三座厝)等红色革命遗址和木兰溪治理展示馆、荔城区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秀屿区东峤镇上塘老区村(上塘珠宝城)、莆田市革命老区乡村振兴摄影图片展等,深入调研我市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及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情况。与会人员一致对莆田市近年来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和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发展所取得的成效给予赞赏和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