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老促〔2022〕9号福建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关于2022年度承办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7/28  来源:本站  点击数:
闽老促〔2022〕9号
福建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关于2022年度
承办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老促会:
为认真做好2022年度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发放工作,现将2022年度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与受奖对象
捐资奖学金单位: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
承办单位:福建省老促会和设区市、县(市、区)老促会。
受奖对象:省内老区、山区在校的普通高中品学兼优困难学生。
对革命“五老”、烈士、军属(含失散红军)后代,以及国家原规定优惠的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家庭的学生,同等情况下优先评奖。
二、分配原则和名额指标
按照老区分布面积、经济发展水平和现有高中学生规模,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雪中送炭”的原则,进行奖学名额分配。
2022年全省评奖名额为5000名,每名发放奖学金1000元,合计500万元。按设区市控制名额分配如下:
福州市350名、35万元,厦门市50名、5万元,漳州市490名、49万元,泉州市300名(其中石狮20名)、30万元, 三明市840名、84万元,莆田市350名、35万元,南平市840名、84万元,龙岩市940名(包括黄老先生生前对连城县承诺资助项南家乡的75名在内)、94万元。宁德市840名、84万元,各县(市、区)的名额分配,由各设区市老促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三、评奖要求
以学校为主,按照条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弄虚作假,由受奖人填写并签名盖章,再由学校审核并盖章。经评审确定的初步受奖名单,在所在校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汇总各方面意见后,由县老促会统一审批。
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存县(市、区)老促会。设区市老促会负责汇总受奖学生花名册一式二份,分别报送省老促会和黄仲咸教育基金会。
四、进度安排
接本方案后,各设区市和县(市、区)老促会即可进行部署,各县将工作布置到学校,各校在新学年开始后,用30天时间按程序开展,要求完成评奖各环节后,报县(市、区)老促会审批。省老促会将会同基金会于10月底前将奖学金款汇至各设区市老促会,全部发放工作11月底完成。
五、工作经费
为确保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基金会按每名受奖生30元计算,核拨工作经费共15万元。其中设区市老促会每名受奖生工作经费10元,县(市、区)老促会每名受奖生工作经费20元。
六、发放方式
奖学金发放方式由相关县(市、区)决定进行。一般县(市、区)可根据受奖学生数量,选择在重点校集中举行发放仪式,重点县(市、区)也可以校为单位举行发放仪式。集中发放仪式应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到场指导并讲话。要通过奖学金发放,大力宣传黄仲咸老先生的崇高精神、感人事迹和捐资奖学的意义,鼓励受奖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发放的奖学金,装在特制的信封里,写上受奖学生姓名,直接发给本人,不要中间转送。受奖学生在事后应向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撰写心得体会信件,表达自己的心情和意向,并写明发信人地址,以便今后联系。
七、强化组织领导
由于受奖对象较多,奖学金发放工作涉及面广,各设区市、县(市、区)老促会要加强领导,专人负责,确定分管的会长和经办人员,要各司其责,负责到底。各县(市、区)统一审批表须由会长、分管副会长和经办签名盖章,以示负责。任务较重工作量较大的县,建议成立由县(市、区)分管领导主持的协调小组,并由当地教育部门与有关学校密切配合,共同确保工作落实。
各设区市老促会要及时动员部署好这项工作,排除疫情影响,确保各县工作进度。要实施督促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奖学金工作发放结束后,设区市老促会应于12月10日前,向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和省老促会上报年度发放工作总结,填报2022年度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发放汇总表、受奖学生花名册和受奖学生考上大学(含大专)花名册,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吴名贤,13706964206
赵 红,18905000708
福建省老区建设促进会
2022年7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