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夷山市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全省设区市老区办主任会议在建宁召开
日期:2011/10/31  来源:三明老区办  点击数:

全省设区市老区办主任会议在建宁召开
2011年10月25—26日,全省设区市老区办主任会议在建宁县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民政厅副厅长、老区办主任罗万荷,省民政厅老区建设发展处全处同志、老区事务协调处有关同志,各设区的市老区办主任。建宁县委书记林守钦、副县长谢忠喜到会祝贺,表示欢迎。
会上,福州、漳州、南平、厦门、泉州、莆田、宁德、龙岩、三明先后在会上作发言,交流了今年以来老区工作开展和贯彻落实闽委〔2011〕30号文件情况,对老区村跨越发展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省民政厅副厅长、老区办主任罗万荷对今年前三季度全省老区系统工作情况进行小结点评,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他说,今年以来,全省老区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指导下,在全省老区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给上杭县古田镇五龙村党支部的回信精神和省领导到古田镇时的讲话精神,加强调研、宣传、协调、服务工作,提升了老区工作水平。省委、省政府今年5月出台了《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2011〕30号),“七一”前夕,省委领导带领省直有关部门开展“访苏区、承传统、办实事、促跨越”活动,《福建省老区发展促进条例》正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对接苏区老区政策取得明显成效,两次提高革命“五老”人员定补标准,老区灾后重建工作力度大、效果好,有力地推动了老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省老区工作形势越来越好。
罗万荷主任对做好下步老区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贯彻落实闽委〔2011〕30号文件精神,已出台实施意见的市,要抓好贯彻实施;还没有出台实施意见的市要抓紧出台实施意见;二要认真组织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要加强调研,深入思考,精心组织,抓好实施,促进老区村整体提升;三要配合做好抓紧出台《福建省老区发展促进条例》工作;四要把老区工作放在一个新的层面来思考,加强老区队伍建设,做好老区数据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民政(老区)工作的考核体系。
与会同志还兴致勃勃地参观了建宁县中央苏区反“围剿”纪念园。
(厅老区建设发展处:罗茂松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