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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老促会老同志走访考察南平、三明老区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的报告

日期:2011/10/8        来源:本站        点击数:

省老促会老同志走访考察南平、三明老区

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的报告

 

2010年福建省南平、三明老区因连续遭受“3.5”特大冰雹、“6.13”特大暴雨洪灾,时隔一年,灾后重建工作进行得如何?这是省老区建设促进会的老同志们时常牵挂和关切的一件事。

张志南副省长为此指示承担农村住房灾后重建牵头部门的省民政厅,热情邀请省老促会领导层的部分老同志实地走访考察南平、三明老区的农村住房灾后集中重建点。马跃征厅长认真安排,分管此项工作的罗万荷副厅长具体陪同,于9月上旬,对南平、三明的灾后重建点进行实地走访、考察。参加走访考察的有省老促会会长许集美及夫人,执行会长谢先文,常务副会长郑义正、吕居永,副会长李青藻、唐文光,副会长兼秘书长蔡德奇,副秘书长缪慈潮等,其中80岁以上高龄的5人(许会长已届88岁、党龄72年);有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3人,副省级老同志3人,享受离休待遇的5人。对此项活动,南平、三明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雷春美、黄琪玉和邓本元等市领导向老同志汇报了相关情况。老同志们冒着炎热,先后来到建阳、浦城、武夷山、邵武、泰宁、将乐等6个县(市)的9个灾后重建点进行了走访考察,走村入户,一路看、一路听、一路问、一路想,与当地干部、村民进行零距离接触,直接感受到受灾重建搬入新居后灾民的喜悦心情,他们异口同声地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感谢省委、省政府的新政善举,感谢各级领导和援建单位为他们这些弱势群体所办的实事好事!老同志们一致认为,这次大规模的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如同省委书记孙春兰在重灾区南平检查工作时所高度概括的:“力度大、举措新、速度快、起点高,创造了福建灾后重建的奇迹!”

据介绍,2010年福建全省共安排农村(绝大部分是革命老区)住房灾后重建30828户约10万余人,其中南平10530户、三明10337户、龙岩6148户以及多则上百户、少则几十户的宁德、漳州、莆田、泉州等受灾群众的灾后重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

然而,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当地各级党委、政府和灾区人民的艰苦努力以及援建地区的无私支援下,在短短的半年多时间内,重建工作有条不紊地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顺利完成,老同志们所到参观点,一幢幢整齐漂亮的新楼房拔地而起,一个个设施齐全的新农村展现眼帘,一群群村民笑逐眼开,争相拉着客人参观新居,一派安居祥和的喜人景象。

老同志们边看边议,深切感受到这次灾后重建工作呈现了“五大亮点”:

一是重建的理念新。2010年省委、省政府把农村住房灾后重建作为夺取抗灾救灾全面胜利的重要环节,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作为加快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先后出台了灾后重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重建扶持力度,引入对口援建机制,将农房灾后重建与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地质灾害点搬迁、“造福工程”相衔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外观”,并注重完善配套水、电、路、通讯、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如泰宁县朱口镇神后垅集中重建点,是由遭受重灾的朱口、上青两个乡9个村300户、1200余人组成的混合型重建社区(其中150户由福州援建,另150户由灾民统规自建)。在选址上,他们选择交通便利、就业有依、就学就医方便的地点;在规划上,他们的房屋立面统一采用“新徽派”建筑风格,区内管网全部下地,基础设施全部配套;尤其是从受灾户家庭经济水平不一的实际出发,提供了四种户型供灾民自由选择,即90120的套房和180192的三层楼房,并将镇老年公寓纳入规划建设,无偿提供给特困户居住,形成“规划先行、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美、保障一体、家居宜业”令人羡慕的城镇综合体,深受广大灾民的欢迎和拥护。原先不愿参加集中重建的灾民还感到后悔不已。

二是重建的政策活。按照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福建省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实施方案》,省级补助标准为:分散重建一般户补助1万元、特困户补助1.5万元,集中重建(按每户4口人)一般户补助2.5万元、特困户补助3万元。各设区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对灾后重建高度重视,也给予较大的资金扶持。受灾户则根据自愿可选择分散重建、集中重建的统规统建和统规自建、以及进城购房几种方式中的一种,完全尊重灾民意愿。老同志们这次考察的重灾区南平、三明两市分别给每户灾民的配套补助资金都在6000元以上。据了解,参与集中重建的每户灾民平均实际获得政府补助资金都在3.5万元以上。另外,结合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旧宅基地复垦新增耕地指标可在全省范围内有偿转让,所得收益主要用于农房灾后集中重建,户均又可受益3-5万元以上。同时,各级政府还统筹解决了集中重建点的基础设施配套问题,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接受慈善募捐,组织企业帮扶,引导群众自力更生、投工投劳和志愿者服务,并严格控制价格、统一采购建材物资,从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为农村(老区)住房灾后重建家园提供了有力帮助。

三是援建的机制好。这次三明、南平灾后重建,省委、省政府决定由受灾较轻的福州、厦门分别对口援建。福厦两市行动迅速,组成对口援建工作组,成立重建工程指挥部,把灾后重建当成自家的事,安排巨资予以援建。其中,福州市出资3亿多元,援建三明市的8个集中重建点;厦门市出资6亿多元,援建南平市的13个集中重建点和5个社会事业重建项目。比如,由厦门海沧区对口援建的建阳市将口镇芹口集中重建点,选址于武夷新区的核心区域,20108月动工建设,克服了建材物资供应、山区严寒雨雪冰冻等困难,确保了今年元旦交房,使104户灾民在春节前全部入住新居,元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还在此召开灾后重建新闻发布会。引导灾民旧宅基地复垦,既增加了新增耕地指标,又为灾民解决了建房资金缺口,也解决了以往受灾重建后农村“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困惑,一举三得,大莫善焉!老同志们考察后普遍认为,援建机制好,好在它体现了率先发展起来的沿海地区帮助相对滞后的山区老区建设,体现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体现了因地因时制宜用活用好国家政策,是加强全面建设小康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广大山区老区人民的迫切愿望,完全符合“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值得提倡和推广。

四是重建的标准高。老同志们所看到的重建点,都达到了“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规格配套”的要求,所有水、电、讯、排等公共设施入地,道路沟渠、绿化全部配套;大部分重建点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省民政厅适时制定了农村住房灾后集中重建社区管理指导意见,重视重建小区从一开始就纳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多数小区成立了“邻里中心”或 “管委会”、“新村理事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五是整个工作抓得实。这次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张志南、洪捷序两位副省长先后6次召开全省性会议进行部署和指导,多次深入重建点调查研究,全过程狠抓计划节点、协调沟通和监督落实。省民政厅认真负责牵头做好灾后重建的情况沟通和信息汇总等工作,先后6次协调省农办、国土资源厅、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成立了4个灾后重建工作组,对全省288个集中重建点进行全程跟踪和工作落实督促检查,通过与基层和受灾群众的直接交流,不断解释政策、消除误解、化解矛盾,有力地推动了灾后重建工作有序开展。为落实省领导关于加强灾后集中重建小区后续管理的指示,省民政厅马跃征厅长先后两次深入灾后集中重建点,进行灾后重建小区后续管理工作调研,认真听取基层干部和受灾群众的意见与建议,研究政策衔接,制定了《关于农村灾后集中重建社区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下达。

将乐县高唐镇福星小区集中重建点,涉及9个建制村、136户、586位灾民,公共事务管理难度大,镇党委、政府从实际出发,及时成立了作为社区管理过渡形式的“邻里中心”及党支部,专门安排2名镇领导、3名工作队长指导小区开展工作。该“邻里中心”设立了便民服务大厅、综合治理服务站、医疗室、幼儿园、老年活动中心等,并配备了党员远程教育终端、图书室等设施,为新组合起来的小区居民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谋划发展、化解纠纷、为民办事的综合服务平台。同时还健全了小区住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小区自治管理有领导、有场所、有机构、有牌子、有制度、有资金,有效地促进了灾后重建新区的和谐和睦。

邵武市肖家坊镇的儒林新村,全体住户共同表决,要实现三大目标:一是自我管理,实行新规范。经全体住户一致通过,订立了“新村居民管理暂行公约”、“四统三包”管理暂行办法等,提出遵守“三德”、做到“三管好”、执行“十不准”、“六处罚”。二是争当“新农民”,完善新设施。他们自行计划进一步完善、配套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成立老年人活动中心、小区文体活动场所,还将建设开心农场,增加旅游乐趣。三是以兰花为题,引领新发展。他们充分利用世界地质公园的天成奇峡和中国兰花第一谷的品牌优势,发展石兰花产业合作社,促进“兰花雅居”农家乐。

我省老区如何在“十二五”期间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是省老促会老同志们最关注的一个“促进”主题。去年,全省老促会组织通过上下联动的广泛调研,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的建议,很快纳入了省“十二五”规划,老同志们深感欣慰。这次走访考察了老区农村住房灾后重建点回来之后,老同志们又召开了专题座谈会,深入座谈这项工作所具有的深远意义,同时也相应提出了一些建议。

大家认为,省委、省政府深思熟虑、果断实施的这项举措,不单是救灾救急的单项性工作,它既为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破了题、带了路、入了门,同时更为我省各级党政履行执政为民新理念提供了实践经验,具有很厚重的现实意义:

一是树立了实施“灾后重建”、“造福工程”新理念。

我省是一个多灾省份,救灾重建可以说是一项常态性的工作。长期以来,讲到灾后重建、灾民安置,固有的理念都是从“救急”出发,强调因陋就简、实施有限度低标准的赈灾性救济性,而且认为“天经地义”。殊不知,灾民原来多为贫困户,是典型的弱势群体,他们因灾返贫或积困的“雪上加霜”,靠自身力量很难“翻身”,如今省委、省政府本着“执政为民”、“民生优先”、“成果共享”、“共同富裕”、“提前小康”等理念,以大手笔施以援手,让他们“超前分享”、“一步登天”,为全省的平衡协调发展,为全省总体能提前实现小康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是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的英明之策!

二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探索了新路子。

新农村建设虽然进行多年,但往往因惯性陋习未变,农村的旧貌难新,“只有新房,没有新村”是真实写照!如今用新机制、新政策、新举措,采取“两结合”、“两衔接”、“四统一”等办法,使一处处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农村展现在世人面前,可谓是“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

三是成为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的新突破。

当前老区新一轮的发展,就是要全面破解“老区村”发展滞后的“瓶颈”。而老区村尤其是老区自然村,很多处于灾害频发地、地质灾害点和“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环境恶劣地。省委、省政府【201130号《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把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作为支持和促进老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抓手”。现在用“两结合”、“两衔接”的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了他们的生存环境,这对老区村的整体跟上全省发展步伐,那真正是“事半功倍”之效!

四是展现了农村、农民走向现代化的新风貌。

农民向来具有居住“风水宅”的心理,有“离不开乡土”的习性,还有“守住祖宗宅基地”观念等陈规陋习,严重阻碍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妨碍着农村、农民的现代化。现在采取“四统一”举措,以及旧宅基地复垦所得新增耕地指标在全省范围内有偿转让,所得收益大部分用于重建,这些措施对农民自动改变思维观念具有十分有效的导向作用。

五是为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和村民自治创出了新模式

省民政厅一开始就配套制定了重建小区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使所有小区建成之初就融入正规化管理。特别是因地因人制宜成立的“邻里中心”、“小区管委会”、“小区理事会”等自治组织,既具有原有村民小组的一些特性,又有城镇社区管理的某种功能,从而充分发挥农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作用,为新形势下的村民自治管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农民”,重建新村新就新在“新居民”、“新邻里”、“新环境”、“新秩序”、“新面貌”,在这样的“新居所”氛围下,农民容易接受新生事物、新鲜环境的熏陶,培育出新一代农民的精神风貌,将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六是有效加快了老区城镇化新进程。

我省制定的“海西”《纲要》提出:按照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要求,建设宜居城镇综合体,有序推进农村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促进农村人口和产业向城镇集聚,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也明确要求“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提出“把小城镇建设作为城乡统筹的重要抓手”,“力争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去年全省因灾的集中重建点达288个,安置了18093户,颇具规模。从南平、三明的情况看,多数安置点都选择在城镇附近,且规划有预留地,即使建成的点也多数形成一定规模的宜居小区,如按规划实施,则能成为小城镇的社区组成部分。我省如能坚持去年灾后重建的做法,必将大大加快全省小城镇建设的步伐。

总之,对于我省去年农村住房灾后重建这项新政、德政,其意义不能低估。老促会的老同志们衷心期望省委、省政府能将之推行下去,形成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可持续。为此,经反复讨论,特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要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这项工作的意义,老同志们谈到了上述六个方面,认为细加分析,可能还不限于此。但人们对此的认识还并不一致。从接触中,感到还存在一些“误解”或“糊模认识”需要予以澄清或引导。一是所谓的“太超前”论:认为救灾只是救急不救穷,现在政府出那么钱、盖那么好的房,太超前了,大可不必;二是所谓的“患不均”论:国人向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心态,怕这样一来,没受灾的反而“吃亏”,受灾的却“因灾得福”,会造成人们的“不平衡”心理影响,不利和谐社会建设;三是所谓的“不可持续”论:认为这种做法超出了“赈灾”的范畴,超出了政府财力负担,不可能持续。对于这些似是而非的认识或想法,需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尽早尽快消除。建议省委、省政府召开一次“现场会”,展开现身说法,以达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使这项德政工程继续长期实施下去。

第二,制定专项规划,使这项成功的经验,成为常态性工作,为提前实现全面“小康”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我省山区老区各种自然灾害不断,众多灾民处于“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的窘状;然而,实现“全面小康”又与他们息息相连。如果把灾后重建、地质灾害点搬迁、造福工程、自然村通路(有些既散又边远的自然村,修路投资会大大高于搬迁成本)等几方面紧密衔接起来,制定一份农村搬迁人口住房建设专项规划,按去年的政策、机制和规模,每年解决10万人口的搬迁,如连续坚持五至十年,则我省身处穷山恶水需搬迁的农民均可尽快实现“安居”。

第三,再接再厉,认真抓好相关后续工作。

从考察的小区看,多数小区都还有不少的后续工作要完善,配套设施须健全,有些地方管理还要跟上。例如,多数小区规模可观,但却找不到公共卫生间;不少小区的排污和垃圾处理,也还处于半拉子、不齐全状态;部分新房装修也有破坏整体外观的现象。特别是就业、生计问题,要尽早提上议事日程,帮助村民找到可行可靠的出路。总之,后续工作不能忽视、不可松懈。

第四,要注意把握好适度、尺度,防止纯商业化开发。

毕竟这些灾后重建,是济民利民工程,政府给予了包括土地、资金、物资以及道义等方面的优惠,不要让开发商进行纯商业化开发。此外,现有一些小区,建有一批建筑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别墅,让受灾户购买。有人戏称是“国家领导人的住宅标准”。这些做法是值得商榷的,因为这些小区毕竟是“安居”工程,那种高档别墅只能走商品化的房地产产业之路,同时还要考虑安置土地的集约化利用。

第五,从政策、法律层面上尽快解决好相关问题。

一是村民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问题。入住小区的村民户籍尚在原住地(有许多利益和权利维系),而在小区只有群众自主性的“邻里中心”、“管委会”、“理事会”等,这二者应尽快找到结合点,乘势解决城乡居民户籍二元化问题。二是进一步深化有关扶持政策,让受灾户尽可能减轻购房负债压力。现行政策虽已非常优惠,但毕竟大都只能帮助购房者解决约三分之一的补助。为此,建议建立金融房贷优惠政策,允许所购房可抵押及购房人联户承保,并给予利率和期限的最大优惠。同时,实行就业优惠政策。三是建立健全社会化的帮扶捐建机制。动员全社会的单位和个人为灾区出力,允许对小区捐建的楼房、街道、场所、配套设施等冠名或勒碑彰显,以政府部门名义表彰那些捐助、帮扶成绩显著者。四是与重建安置相关的土地政策要进一步规范并公开透明。首先是农民宅基地的权益要保护好、兑现好,不要让农民兄弟吃亏;其次要解决好农民分散、远程耕作原有承包地的一些实际困难,帮助、引导农民发展集约、农业产业、促进承包土地流转、发展农业合作社等。

 

                

福建省老区建设促进会

                    201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