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老促[2011]23号 关于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2011年度向老区山区品学兼优、受到国家资助的高中生发放奖学金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1/9/2  来源:本站  点击数:
闽老促[2011]23号
关于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2011年度
向老区山区品学兼优、受到国家资助的高中生发放奖学金的
实施方案
黄仲咸教育基金会从2002年开始到2010年,向我省广大老区、山区就读高中阶段的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帮助他们克服困难,避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这是雪中送炭,功不可没。至2010年底,资助金额超过3000万元,资助人数超过6万人次,使他们顺利完成高中阶段学习,大部分都升入大专院校深造,部份走上工作岗位,为国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鉴于去年开始国家已建立高中阶段贫困学生助学金实施办法,我省定为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中生每生每年资助2500元,其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1200元,合计资助面控制在10%。为此,我会建议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对老区山区贫困学生的资助资金,宜作为国家实施助学活动的补充,将助学金改为奖学金,对于高中阶段受到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品学兼优学生予以奖励,金额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500元。黄仲咸教育基金会今年奖励金额500万元,受奖人数10000人;仍由省老促会和设区市、县(市、区)老促会渠道负责实施。
实施办法如下:
一、捐资奖学金单位: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
二、承办单位:福建省老促会和设区市、县(市、区)老促会。
三、评奖对象:我省老区山区在校普通高中阶段受到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
对革命“五老”、烈士、军属(含失散红军)后代,以及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家庭的学生,在基本条件和其他学生相同的情况下优先。
四、指标分配:2011年全省10000名,具体分配如下:
龙岩市1880名(含黄老先生对连城承诺资助项南家乡的150名在内)94万元。
三明、南平、宁德市各1680名,84万元。
漳州市980名,49万元。
莆田市700名,35万元。
泉州市600名,30万元。
福州市700名,35万元。
厦门市100名,5万元。
各县(市、区)的名额分配,由各设区市老促会自行决定。
五、奖学金评选工作:以学校为主,按照条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负起责任,确定的对象要准确,不能弄虚作假,按我会印发的“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受奖人填写并签名盖章,由学校审核并盖章;确定初定奖学金获奖名单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汇总各方面意见后,由县老促会审批。
2011年度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留县(市、区)老促会。设区市老促会负责汇总2011年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受奖学生花名册上报省老促会和黄仲咸教育基金会。
六、进度安排:
各设区市和县(市、区)分别在九月份以前把这项工作部署到学校,各校在新学年开始后,用30天时间做好宣传发动、申报、审核,张榜公布,上报县(市、区)老促会审批,基金会于10月底前将汇款到设区市老促会,全部发放工作11月底完成。
七、承办单位的经费开支: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继续按每名受奖生核拨工作费15元,其中省老促会每名留一元,设区市留4元,县(市、区)留10元,包干使用。
八、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共同负责,切实做好奖学金发放工作。
对老区山区品学兼优高中生奖学金发放工作,由于受奖对象多,涉及面广,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老促会必须加强领导,都要有专人负责,确定分管的会长和经办人员专司此事。审批表由分管会长签名盖章,实行责任制。各级老促会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老促会的重要工作来抓,这是对老区扶贫扶建基础性工作,将长期发挥作用,必须高度重视。
县(市、区)级老促会做好这项工作,是最基础的,为此县(市、区)老促会应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建议建立由县(市、区)分管领导主持的协调领导小组并取得教育局和有关学校的密切配合,共同确保工作到位。设区市老促会要及时布置好这项工作,确定分配名额,促进各县工作进度并配合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和省老促会对这项工作实行督促检查。奖学金工作发放结束后,设区市老促会于12月底前向基金会和省老促会汇总填报2011年度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受奖学生花名册和去年受助生考上大学(含大专)花名册,以及工作总结。
九、奖学金发放要隆重简朴。奖学金发放方式由县决定进行,一般县可选择在重点校集中举行发放仪式。重点县也可以校为单位举行,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参加并讲话。宣传黄老先生的人品、事迹和捐资奖学的意义,鼓励受助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发放的奖学金,装在特别的信封里,写上受奖学生姓名,直接发给本人,不要中间转送。受奖学生在事后向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写心得体会信,表达自己的心情和意向,并写明发信人地址,以便今后联系。
表格附后。
福建省老区建设促进会
2011年8月22日
2011年度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发放花名册
县(市、区): 填表时间:2011年 月 日 表一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现在何校何班级
家庭地址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类别:革命“五老”或贫困生
备注
1、表一由县(市、区)老促会填写,上报设区市老促会一份,留存县老促会一份;
2、设区市老促会汇总后上报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和省老促会各一份。(要求打印,字迹清楚,用A4格式印刷)
| 福建省2011年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发放汇总表 | ||||||||||||||
| 设区市 : ______________ 单位:人 表二 | ||||||||||||||
| 县(市、 区) | 人数 | 其 中 | 受助生参考人数 | 考上大学(含大专)人数 | 备 注 | |||||||||
| 人数 | 其中 | |||||||||||||
| 男女生比例 | 革命“五老”、烈士、红军后代 | % | 老区贫困生子女 | % | 本科生 | 大专生 | ||||||||
| 男生数 | % | 女生数 | % | |||||||||||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家庭地址 | 受助年度 | 何时何校毕业 | 现就读大学(含大专)及专业 | |
| 本 科 | 大 专 | ||||||
| 注:表三由县(市、区)汇总表上报设区市老促会汇总;设区市老促会汇总后上报省老促会和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各一份。(要求打印,字 | |||||||
| 迹清楚,用A4格式印刷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