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老促〔2020〕19 号关于2020年度福建省老促会福彩公益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9/28  来源:本站  点击数:
闽老促〔2020〕19 号
关于2020年度福建省老促会福彩公益金
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老促会:
今年省民政厅继续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拨出100万元,用于支持我会从事苏区老区扶贫助学助老活动。现将有关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扶贫助学:
1.受奖对象:参照我会实施的黄仲咸教育基金会苏区老区扶贫助学的方式,选择苏区老区部分在校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对革命“五老”、烈士、军属(含失散红军)后代,同等情况下优先。
2.奖学名额和金额分配:从我省原中央苏区、老区中安排3个重点县发放。今年安排南靖县、三明市、浦城县3个市、县各20万元(其中2000元作为工作经费),资金由省老促会下达给各地老促会。每地选定2所中学(高中)颁发奖学金,奖学名额66名,每生奖学金3000元,在高一阶段一次性发放,共计19.8万元。为确保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省老促会按每生核拨工作经费30.30元,共2000元,由各地老促会掌握使用。
3.奖学金评奖要求:各学校要在校党委(支部)统一领导下,参照省老促会实施的黄仲咸教育基金会老区扶贫奖学宗旨、对象、条件和有关奖学金的申请、审批程序,认真做好奖学金发放各个环节工作,抓好抓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防止弄虚作假,由受奖人填写并签名盖章,再由学校审核并盖章。经评审确定的初步受奖名单,在所在学校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汇总各方面意见后,由县老促会统一审批。审批表一式四份,学校和县、设区市、省老促会各存档一份备查。
4.进度安排:接本方案后,各地即可进行部署,将这项工作布置到学校,按要求完成评奖各环节。省老促会将于10月底前将奖学金款汇到各县老促会,全部发放工作要求11月底前完成。
二.实施“阳光1+1”牵手计划,开展助学助老活动:
1.帮扶对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老区苏区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精准帮扶,共同发展的原则,福安市赛岐镇泰康村、长汀县濯田镇水口村作为我会“阳光1+1”牵手帮扶村,列入助学助老帮扶项目。
2.帮扶金额;根据两个村申请修建老人活动场所及贫困子弟助学资金的报告,今年安排福安市赛岐镇泰康村、长汀县濯田镇水口村各20万元,用于修建老人活动场所及贫困子弟助学资金,由省老促会下达给福安市、长汀县老促会,由两市(县)老促会督促两个村抓好落实,做到专款专用并将使用情况总结报告省老促会。
三:加强对资金管理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使用。请设区市老促会负责对奖学金及帮扶资金发放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并于年底前总结报告省老促会。省老促会适时组织绩效评价。
福建省老区建设促进会
202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