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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开展《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实施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日期:2020/9/9        来源:宁德福安市老促会、老区办        点击数:

福安市开展《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

正式实施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91,为了庆祝《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我市在闽东革命纪念馆开展以“讲好革命文化故事,传承红色文化基因”为主题的爱国主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本次活动由福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中共福安市委宣传部和福安市文体和旅游局、闽东革命纪念馆、畲族革命纪念馆、福安市博物馆联合主办,闽东革命烈士陵园管理中心、红土地文化志愿者联盟、福安市实小龙江校区协办。中共福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体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叶哲滨,闽东革命纪念馆馆长雷志华,福安市文体和旅游党组成员、副局长雷平东,畲族革命纪念馆馆长雷锋锦、福安市博物馆馆长张玉文、福安市实小龙江校区工会主席刘新惠等出席当天活动。

        

活动中,来自市实小龙江校区的师生、家长们在纪念馆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参观畲族革命文物展览,认真倾听这些文物背后的故事,进一步了解闽东革命的光辉历史和革命先辈们的英勇事迹,接受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的实施,将对我们保护和传承红色文化,加强革命传统教育,进一步激发人民的斗志,弘扬闽东精神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在随后召开的《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宣传座谈会上,中共福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体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叶哲滨对《条例》的主要内容、实施背景及重大意义进行了讲解和阐述。

 

据了解,今年422日,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正式通过《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于91正式施行。这是宁德市出台的第六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将对宁德加强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与管理,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闽东之光”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结合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开展《条例》宣传,对提高全社会的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意识,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意义重大。”

     

闽东革命纪念馆馆长雷志华表示,接下来闽东纪念馆要进一步用好用活现有的馆陈文物,深入挖掘背后的故事,让广大青少年学生了解闽东光辉的革命历史和红色文化的精神力量,把红色的种子播撒下去,让他们在接受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过程中增强理想信念,更加懂得珍惜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更加热爱我们的党,热爱我们的国家。(作者单位:福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福安市老促会 老区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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