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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巩固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长效机制的调研报告

日期:2020/8/20        来源:本站        点击数:

建立巩固革命老区中央苏区

脱贫奔小康长效机制的调研报告

省政协课题调研组

202073日)

 

我省是著名的革命老区,全省84个县(市、区)中,有70个老区县(市、区),其中37个为原中央苏区县(市、区)、4个视同原中央苏区县(市、区)、11个为闽东苏区县(市、区)。在革命战争年代,老区苏区人民为中国革命胜利和新中国建立付出了巨大牺牲、作出了重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老区苏区建设发展,去年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饮水思源,决不能忘了老区苏区人民”“确保老区苏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一个都不掉队”。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是我们聚焦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省委省政府把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

按照省委的部署安排和省委于伟国书记的指示要求,省政协将“建立巩固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长效机制”作为今年议政性常委会会议议题。对此,省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高度重视,崔玉英主席多次主持会议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分管的王光远、许维泽副主席认真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从3月份开始,制定了调研方案和专题议政方案,成立由部分省政协委员、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等组成的课题调研组。课题调研组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先后赴宁德、三明、龙岩、南平、泉州市以及江西省赣州市,对19个县、35个村、58家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地考察调研,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走访,召开20多场情况通报会、专题研讨会和部门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在反复研讨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我省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取得决定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提出的“弱鸟先飞”“滴水穿石”“久久为功”“四下基层”“行动至上”“扶贫先扶志”等一系列新的扶贫理念,持续攻坚克难,老区苏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建设均取得长足发展,先后涌现出一批脱贫奔小康的先进典型。如,“异常艰苦,异常难忘”的寿宁县下党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进下党”“现场办公”的指示要求,经过30年不懈奋斗,如今已是“天堑变通途,旧貌换新颜”,成为远近闻名的生态红色旅游小镇;“中国扶贫第一村”福鼎市赤溪村,从“输血式”就地扶贫到“换血式”搬迁扶贫,再到“造血式”产业扶贫,走出了一条“文化立村、旅游强村、产业富村、生态美村”的路子;尤溪县半山村通过党建引领、联村共建、发展产业实现村财群众收入双增收;将乐县常口村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山区要画好‘山水画’”的叮嘱,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生态旅游,打造了一幅靓丽的“山水画”,目前95%以上的村民住上了小洋房,家家通了天然气,去年村财收入106万元,比1997年增长了35倍;长汀县深刻理解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持续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其治理经验及“升级版”成为全国典范。

经过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全省现行标准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5.2万人(老区苏区占比99.5%)全部脱贫、22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老区苏区占比99.3%)全部摘帽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老区苏区占比100%全部退出。2019年,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12525元,是20153653元的3.43倍;2201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到22.89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2105个。老区苏区生产总值和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脱贫奔小康取得了决定性成就。

(一)创新形成成熟有效的制度机制。一是挂钩帮扶联系机制。全省所有经济欠发达老区苏区县,每县都由1名省级领导挂钩联系帮扶,定期开展扶贫蹲点调研、现场办公、一线帮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指导推动政策落实。二是造福工程搬迁机制。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开展的茅草房改造、连家船民上岸等造福工程搬迁的生动实践,连续27年将造福工程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先后共帮助7300多个自然村、171万人挪“穷窝”拔“贫根”,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问题;同时加大搬迁后续扶持,确保搬迁人口“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三是山海协作对口帮扶机制。在全省推进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的建设中进一步深化山海协作,推动沿海经济较发达县(市、区)对口帮扶34个经济欠发达老区苏区县。四是科技特派员制度。创造并连续推行21年科技特派员制度,探索创新“互联网+科技特派员”等新型服务模式,近三年来共选派科技特派员10663人,实现省级科技特派员对乡镇全覆盖。五是党员干部驻村工作机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时亲自倡导建立的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制度,先后选派5批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六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出台《福建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和扶持办法》,对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给予政策扶持。省里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经费,率先在全国实施万名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依托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三大”工程,逐步构建起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制度体系。2016年至今,全省已累计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5.8万人。

(二)帮扶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形成省、市、县三级帮扶老区苏区的政策措施体系。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修订完善《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全省各相关地方也相应出台一些进一步支持和帮助老区苏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中央对口支援帮扶取得重大突破。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推动下,龙岩、三明原中央苏区县得到中央国家机关大力支持,已确定14个国家部委和央企分别对口支援帮扶龙岩和三明市及其12个原中央苏区县。三是产业扶贫成效明显。2019年安排财政资金6.34亿元扶持贫困户实施10.27万个产业扶贫项目;出台产业扶贫保险政策,为发展农业产业项目的48231户贫困户提供保险,保险金额达5.99亿元;建设脱贫攻坚项目库,生成13大类11602个项目,资金规模达89.16亿元。四是就业扶贫力度加大。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完成职业技能提升30万人次,帮助13.67万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同时,把就业扶贫关口前移,对初、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再接受职业教育的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五是实施政府全面兜底。把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措施实现脱贫的3.58万个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同时把11.22万农村低保人口纳入扶贫开发政策扶持范围。

(三)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贫困县实现县县通高速、镇镇通干线、村村通硬化道路,所有建制村光纤宽带、4G网络全覆盖。二是水利设施建设得到巩固提升。倾斜支持老区苏区实施295个重点水利项目,进一步提高老区苏区防洪减灾能力;安排省级及以上资金4.52亿元,支持老区苏区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受益人口145三是民生保障事业逐步改善。通过推动实施一批教育重点项目,确保贫困家庭子女助学补助政策全部落实;出台实施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有效减轻贫困户医疗费用负担,2019年受益贫困人口80445人,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从79.17%提高到92.71%;动态跟踪监测贫困户住房情况,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推动完善一批乡村文体、养老设施。老区苏区基础设施、民生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四)生态环境持续优化。一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效显著。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13老区苏区县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命名,长汀县被列为全国第一批13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之一,南平、三明、龙岩等地绿色发展创新实践取得新实效。二是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水平显著提升。通过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十百千工程”,开展碧水攻坚三巩固行动,加快建立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全省老区苏区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2019年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深入开展“一革命四行动”,在农村配备保洁员、建立垃圾清运处理设施、开展农村厕所改造工程、天然气等绿色能源进农村等,老区苏区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五)乡村振兴发展更有活力。一是特色现代农业提质增效。通过实施现代农业提质增效“五千工程”,实施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968”工程,打造“十大现代农业产业园”“八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老区苏区农业产业结构得到不断优化、产品质量得到不断提升。培育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累计达45家,培育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累计达834家,获批“一村一品”全国示范村镇累计达76个,认定“一村一品”省级示范村累计达245个。二是农村电商物流快速增长。建设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创建42个农村电商示范县,通过邮政、快递渠道已基本实现建制村电商配送服务全覆盖。2019年,推选6个老区苏区县列入国家级农村电商示范县项目进行扶持,全省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完成26.2亿件,同比增长23.8%,业务收入完成259.16亿元,同比增长25.4%三是乡村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力度加大。在老区苏区全面实施乡村文化旅游提质升级工程,持续提升3家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水平,着力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已创建44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四是乡村振兴试点有序推进。全省确定50个乡村振兴重点县、100个乡村振兴特色乡镇、1000个乡村振兴试点村,老区苏区占比超过94%。通过试点工作,老区苏区县域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三大产业结构逐步优化。

二、当前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我省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取得了决定性成就,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面对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要求,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依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贫困人口脱贫基础不够牢固,防止返贫措施需进一步强化。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对老区苏区脱贫人口的就业、产业和经营带来了不利的影响,造成他们的收入水平降低,可能导致有些脱贫人口和因病因残等特殊困难群体存在返贫风险,少数贫困户脱贫后,自身发展的积极性不高,内生动力不足,对上述这部分贫困户还需重点关注、精准施策、强化帮扶。

(二)产业持久发展能力弱,帮扶措施和政策需进一步形成合力。老区苏区产业发展集约化经营程度普遍较低,附加值不高,竞争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其产业发展好项目不多、持久性不强,产业扶贫的长效性和稳定性不够,帮扶部门的帮扶力量还要进一步集中统筹,政策叠加效应需进一步提升。

(三)教育、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存在短板。老区苏区社会事业发展较为薄弱,特别是教育、卫生、养老等基层公共服务领域短板比较明显,优质资源供给非常不足,城乡发展很不均衡

(四)劳动力外流严重,人才引进难留住也难。老区县特别是原中央苏区县、闽东苏区县基本在山区,经济实力弱,收入水平低,劳动力长期外流,人才引进难、留住也难。以2018年为例,我省作为劳动力、人才流入的省份,全省常住人口比户籍人口多79万人,但原中央苏区常住人口比户籍人口少200多万人,劳动力、人才外流严重,农村空心化、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难以形成、不能留住。

(五)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不够充分。我省是红色文化资源大省,革命遗址数量居全国前列,但对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不平衡,有的地方对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不够,集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为一体的红色旅游景区景点还不够多,老区苏区红色文化发掘、传承与创新发展的力度还需加大。当前,在老区苏区的乡村旅游发展中,我省对民宿的经营都要求要符合消防、公安、食药监、工商和环保等部门对社会旅馆的管理标准,而老区苏区的民宿往往规模较小,要按社会旅馆的标准要求成本过高,业主不能接受,因而存在无法审批和合法办证问题,影响了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业带动老区苏区群众脱贫致富的效果。

三、建立巩固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和乡村振兴发展的若干建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要求,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要以消除绝对贫困为新起点,把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政策体系,以推动老区苏区走向共同富裕、全面振兴。为此,建议:

(一)发挥制度优势,激发内生动力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任务能否高质量完成,关键在人”“扶贫既要扶智,又要扶志”的要求,新时期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展要发挥党建和制度优势,激活内在发展潜能和内生发展动力。

1.以党建为引领,全面增强老区苏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脱贫攻坚既要给钱给物,更关键的是要给个好支部。一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提高基层党组织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群众带动力,将组织活力化为发展动力。二要认真排查当前农村中由于党组织软弱涣散造成脱贫工作不稳定有可能返贫的风险村,摸清其存在问题,进行有效长效的解决和帮扶。三要选好村党组织带头人,认真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推动村党组织带头人素质优化提升,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在扶贫发展中的作用。四要发挥村民主体作用,落实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管理权、监督权,引导群众自己选择扶贫脱贫项目、参与实施项目建设管理和验收,以及积极参与扶贫脱贫和乡村振兴发展的全过程,激发他们自立发展的内生动力。五要进一步加强思想引领教育工作,用具体生动事例,向基层群众讲好党为人民谋幸福的故事,认清幸福生活是奋斗出来的,最大限度凝聚人心,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从思想上搭起向上的“梯子”。六要建立脱贫效果的可追溯问责机制,以避免基层干部存在短期政绩行为。

2.建立老区苏区人才“引”“育”长效机制。老区苏区最缺乏的是人才,要创新工作机制,“引”“育”并重,在激发乡村本土人才活力的同时,要吸引更多人才到乡村创业发展。一要鼓励支持老区苏区大力实施“人才回归”工程,“回引”一批眼界宽、思路活、资源广、有一定资本的外出致富能人回乡创业发展,在政策、资金方面予以倾斜,并帮助他们解决子女上学等实际问题,让他们安心在乡村创业,做到愿意来、留得住、能出彩。二要鼓励本乡村的离退休人员回乡参与乡村振兴发展。当前有些离退休人员既有以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服务自己乡村的愿望,也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资源。要制定完善的政策,探索有效的途径,让他们把自己的经济社会资源带进乡村,积极参与乡村各项产业发展,开发乡村旅游,建设乡村文化,允许他们合法建置住宅或重修房舍,落叶归根于乡村。三要继续选派优秀干部担任村第一书记并逐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创新科技特派员制度,拓展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对每年精选的1000名科技特派员要重点派到经济欠发达的老区苏区第一线去帮扶,为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切实把农业发展转向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轨道上来。四要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培育一批“土专家”“田秀才”,注重开展农业信息化专项培训,开启农民的“数字心智”,使传统农民向新型农民、数字农民转型

3.突出办好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一要在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保障机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项目安排上重点倾斜支持老区苏区,尤其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教育投资计划时,在项目立项及资金补助方面也要优先照顾老区苏区。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快消除城乡教育二元结构壁垒。二要建立职业教育闽东北、闽西南协同区的协作联动机制,统筹推进协同发展区职业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探索初高中、职业教育并行试点,开展全方位、靶向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支持“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在老区苏区的建设力度,大力支持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办好符合当地发展需求设置的特色专业,让贫困群众手中有技、就业有门。三要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村教师(含各地边远镇区的教师)除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外,还应享受乡镇工作补贴,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4.深化区域合作,注入发展新动能。一要加强闽粤赣协同合作。携手打造闽粤赣(原中央苏区)扶贫发展圈,积极构建省际协同合作发展机制。进一步挖掘闽粤赣三地特有的红色文化资源,全面拓展、持续深化区域合作,加快推进旅游市场一体化,联合策划旅游品牌线路,推动开通旅游专列,打造更加紧密的红色旅游圈。二要探索闽台融合发展新路。落实惠台政策举措,围绕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工作方案的七项重点工作,从土地、资金等政策方面给予倾斜,继续推动台湾农民创业园在老区苏区高质量发展。搭建好“台湾人才服务驿站”,以多种形式吸引台湾同胞特别是台湾青年来闽到老区苏区创业。

(二)多措并举,完善政策帮扶长效机制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以及做好“六稳”“六保”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民生为要,强化长效帮扶措施,补强老区苏区发展的短板弱项。

1.推动更多长效帮扶政策、措施在老区苏区落地实施。一要紧紧抓住编制“十四五”规划的重要时机,组织编制《福建省“十四五”老区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二要向上积极争取政策和项目资金。进一步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帮扶老区苏区政策,积极争取对龙岩、三明市及其12个县(市、区)的特殊支持帮扶。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政策涵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体系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城乡统筹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红色文化传承发扬和开放合作区域联动等领域,涉及较多的省直部门和有关设区市。目前,一些中央国家部委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对我省原中央苏区县和闽东苏区县执行西部地区政策,但还有一些部委在项目、资金安排上仍执行中部或东部地区政策。相关设区市和省直部门要继续加强与中央、国家部委对口沟通汇报,争取更多专项享受西部地区政策。三要落实好老区苏区县与沿海发达县(市、区)精准对接机制,支持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开展扶贫慈善信托,推进“万企联村”“万企帮万村”“村企共建”等企业精准扶贫行动,鼓励企业在老区苏区建立“扶贫车间”。

2.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生态、环境保障机制。一要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要由省里统筹安排跨市的上下游生态补偿资金;在碳市场交易等方面支持老区苏区,鼓励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优先购买老区苏区林业碳汇;加大政府购买贫困地区生态公益林制度、区域生态建设面积交易制度、调整和完善生态补偿资金支出或收益使用方式等方面的改革探索,提高贫困人口直接受益水平。二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化“一革命四行动”,健全农村污水长效治理机制,实现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维护,推进“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整治和“绿盈乡村”建设。三要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老区苏区多为山区,容易因自然灾害或管理不到位造成饮水安全不稳定问题,在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的基础上,要强化工程运行管理,加强水源地保护,同时积极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

3.完善预警监测体系,分类精准帮扶。一要依托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强化动态管理,开展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建立完善预警监测体系,提前发现识别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因病因残有返贫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体,并及时建档立卡,逐步建立与家庭收入挂钩的梯次减负医疗救助政策,减少因病因残致贫。二要对贫困户分类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支持发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对因病、因残、因灾、因疫等返贫致贫的家庭,要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扶助等政策;对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按“急难型”予以临时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对老区苏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要整合学校、家庭、社会资源,提供关爱保障服务;对老区苏区农村留守老年人,要全面开展定期探访、巡访帮扶工作。

(三)产业带动,建立持续增收长效机制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和兴旺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

1.促进三产融合,推动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一要突出生态环保理念,推动老区苏区乡村特色产业向“绿色、高端”方向优化升级,进一步走好绿色发展之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好环境才能产出好产品,好产品才能有好效益。要坚持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农业生产全过程,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持续打响福茶、福果、福菜、福稻、福菌、福渔等“福”字号一大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知名农产品品牌。二要进一步补齐农产品加工短板,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切实做好三产融合,打造一批产业强县、强镇、强村,优化一产、深化二产、强化三产,把二三产业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留在农村、留给农民。统筹兼顾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相衔接,建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共同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在推动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时,同步扶持和服务小农户,避免发生“资本下乡、富了老板、亏了老乡”的现象。

2.建设综合服务平台,拓展村财稳定增收路子。2018年以来泉州市安溪县在乡村建设了一批“新农村综合服务站”,由国企投资,乡村供地入股,为农民提供加油、农资购销、农产品寄售、太阳能发电等服务,国企将绝大部分收益返还给乡村用于扶贫事业,且有关村的村财每年还可增加5-20万元收入,为老区苏区村财可持续增收提供了一个范本。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打通政策堵点,优化审批手续,解决其经营许可问题,积极推动“新农村综合服务站”模式在其他老区苏区推广。

3.加快发展农村电商,打造全方位惠农新平台。一要鼓励引导一批有实力的企业发挥“商流、物流、资金流三流合一”和“直达源头”优势,融入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三个环节,打造更多像邮政“邮乐购”那样的线上“农村电商+普惠金融”、线下“名优产品展示+物流配送+公共服务”等全方位惠农新平台,为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提供全产业链一体化综合服务,解决老区苏区农业发展的难点和堵点。二要积极运用电商平台、网红经济帮助老区苏区农产品销售,更加注重帮助农民获得信息、连通市场、对接需求,促进老区苏区小农户生产与现代农业大市场有机衔接。三要乘着“新基建”的春风,推动老区苏区数字化发展,打造八闽“智慧农村”。在以5G为代表的“新基建”中加大投入数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专门出台针对老区苏区扶贫产业与数字经济相融合的政策,推动老区苏区产业发展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4.充分利用红色文化优势,推动红色旅游产业长远发展。一要深挖老区苏区红色文化资源,将红色元素与山、海、侨、特、台等要素结合起来,促进红色旅游与民俗文化、休闲度假、研学教育、乡村旅游和森林康养相互融合,加快建设更多的红色旅游景区景点,完善提升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二要强化森林旅游地与保健医疗单位的合作,充分发挥老区苏区的生态和传统中医药特色优势,大力开发森林自然疗养、亚健康理疗、康复康养和养生养老等服务。三要参照北京、浙江、江苏、江西等地做法,针对旅游民宿的特点,制定专门的旅游民宿管理办法,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解决旅游民宿审批办证问题

5.发挥农业信贷保险等金融保障服务作用。积极做好老区苏区贫困人口和地区的普惠金融服务,进一步创新扶贫金融产品,降低担保费率,在支付结算、贷款投放等方面加大对贫困领域的金融倾斜支持力度。持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用好用足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政策,鼓励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探索开展“农业保险+ ”,促进农业稳定发展。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贷款、农户信用保证保险贷款等,鼓励创新“银行+保险”扶贫产品。

(四)创新农村土地利用机制,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激活乡村发展巨大潜能

土地和集体产权是农村最重要的资源,对于发展相对滞后的老区苏区来说尤其重要。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连续颁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等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提出要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我们要秉持市场化导向,创新农村土地利用机制,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激活老区苏区乡村振兴发展潜能。

1.全面实施“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在用地政策上向老区苏区倾斜一要按照“一乡一计划、一村一方案”要求加快村庄规划,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住宅建设和环境整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村建设形成生态环境优美、农田集中连片、村庄集约紧凑的田园风光景观,体现各自村庄独特的自然风貌、历史文脉和乡土气息,防止千村一面。二要在用地政策上向老区苏区倾斜,支持老区苏区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乡村旅游设施、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建设。老区苏区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用地可单独组卷,不受供地率、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考核影响,促进项目及时落地。三要统筹推进乡村空间格局重构,深化实施“造福工程”搬迁,统筹解决好村民生产、生活和生态保护问题。四要防止急功近利、堆砌典型,脱贫攻坚后要防止一些地方试图通过集中资源、打造亮点的形式建设美丽乡村的做法,将有限的资源用在脱离地方实际的堆砌典型上,而不做基础性的全面乡村振兴工作。

2.加快创新农村土地利用机制。一要以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目标,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探索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范入市规则,合理分配入市收益二要鼓励盘活利用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村庄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要求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通过自办或以地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产权制度、交易规则和基准地价,构建集体建设用地转让二级市场。三要积极盘活闲置宅基地或闲置住宅,出台有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民自愿腾退的宅基地或闲置住宅用于除商品住宅开发之外的农民住宅小区、公共设施配套等建设,或者通过农民自营、入股、联营等方式用于休闲农业、餐饮民宿、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以及农产品初加工、冷链、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

3.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老区苏区村集体资产清查制度,通过全面清产核资,建立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和报告制度,做到“家底清、财产明”,明晰集体资产产权归属。在此基础上,对老区苏区部分有经营性资产的村要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做到确权到户、量化到人;对大多数没有经营性资产的村要加快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快“三变股改”“三变投融资”等平台建设,积极探索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通过政府财政“拨改投”方式吸引并撬动民间资本以股权合作的形式组建实体公司,进行农村资源开发、资产经营、资本运作,将休眠沉睡的农村资源资产唤醒盘活,推动老区苏区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