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老促会2019年调研材料汇编》:省级(共4篇)
日期:2020/8/17  来源:本站  点击数:
抓好老区苏区特色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省老区办、省老促会联合调研组
为做好《加快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研究》的子课题调研工作,从7月份开始,省民政厅(老区办)、省老促会联合组成调研组,对我省老区乡村特色产业现状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分为5组,分别深入到5个设区市10个老区苏区县调研,考察了50多个老区乡村特色产业项目,召开座谈会20余场,主要围绕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食用菌、乡村旅游、乡村物流等老区苏区十大乡村特色产业进行调研。本次调研经汇总分析,形成了该《调研报告》。
一、发展老区乡村特色产业的必要性
发展老区苏区特色产业是老区苏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在老区苏区脱贫攻坚战中,离不开产业的支撑。因此,精准定位,因地制宜,深挖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对于老区乡村来说是十分必要的。
(一)发展老区乡村特色产业是调整老区农业结构的主攻方向。调整老区苏区农业结构,是老区苏区建设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根本途径之一。我省老区苏区农业发展有着良好的基础和传统,为更好地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上档次、上水平,持续提高农民收入,推动老区苏区经济持续发展,发展特色农业、调整老区农业结构无疑是势在必行。通过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产业,打造农业特色产品,培植农业特色产业带和产业群,以实现农业资源的多渠道、多层次的开发利用,满足多样化、优质化、商品化的市场需求,有利于开辟新的市场空间,促进老区苏区农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二)发展老区乡村特色产业是增加老区苏区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发展老区乡村特色产业,是推动老区乡村产业振兴、促进老区农民增收的有力抓手。通过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建设一批规模化特色产品基地,带动加工、储藏、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区域性支柱产业,体现老区农民的主体地位。发展老区乡村特色产业,有利于把独特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有助于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转移富余劳动力;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满足农民的多样化需求,真正让农民成为老区乡村产业振兴的发展主体和受益主体,助力脱贫攻坚。
(三)发展老区乡村特色产业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发展老区特色产业是转变老区乡村农业发展方式的根本途径,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也要兼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既要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开发具有显著效益的老区特色农产品,又要调动老区农民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实现农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守住生态红线,加快绿色农业发展,实现产业建设生态化、生态经济产业化,以绿色促进高质量发展,提高绿色农业经济效益,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让老区人民更好的分享绿色农业发展成果。
二、发展老区乡村特色产业的做法与成效
(一)强化政策引领。今年5月,我省出台《关于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加强特色现代农业建设。鼓励老区苏区发展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食用菌、乡村旅游、乡村物流等十大乡村特色产业,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80%以上安排老区苏区。对原中央苏区县省级龙头企业认定标准降低20%。福建农民创业园专项资金90%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资金80%以上用于扶持老区苏区。积极发展林下经济,省级林下经济专项资金80%以上用于扶持老区苏区。永安出台《关于加快永安市革命老区发展的意见》,从加强优势特色产业培育与资源开发等五个方面明确开发重点和扶持方向,提高了社会各界扩大投资的积极性。
(二)打造特色品牌。农业品牌建设是现代农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是提升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我省各县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以品牌创建驱动老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
一是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安排专项奖励品牌创建,定期在各类宣传媒体上帮助企业打广告、做宣传。如古田把银耳作为品牌创建的重点,推动设立福州三坊七巷南后街“古田银耳馆”,支持举办中国(古田)食用菌大会,支持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福建名牌产品”。2018年“古田银耳”作为“国家品牌计划广告精准扶贫”项目亮相中央电视台,2019年5月,在北京成功举办“好银耳在古田”古田银耳品牌推介会,菌都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扩大。古田食用菌品牌影响力的扩大与提升,对促进老区村电商、物流、乡村旅游等关联产业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二是培育名优品牌。扶持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设烘储、直供直销、电商营销等设施,发展“农户+合作社+企业”模式,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和设施装备等入股农民合作社和企业,引导农民合作社积极注册商标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积极培育一批品牌影响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如平和县在琯溪蜜柚产品市场开发上,一手抓营销队伍和市场网络的开发与建设,赋予更灵活的扶贷、给牌照培育发展营销队伍,不断开拓营销市场和拓宽产品市场网络;一手抓品牌知名度创建,投放央视产品广告、创建网页、连续承办十四届平和琯溪蜜柚文化节、蜜柚神州行和央视推介活动,从而不断扩大品牌知名度,国内市场不断开拓,几乎覆盖全国各大城市,产地市场具规模加工场营销企业达400多家,国外市场在欧盟等国品牌知名度也不断提升,出口量逐年递增,2018年达到10万吨,产品被列入欧盟10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名单,其商标在17个国家成功注册,受到国内外经销商的认可,成为世界品牌佳果。琯溪蜜柚已创建成为国人信赖和世人青睐的中国驰名商标产品。
(三)大力延伸产业链。各地在推进特色产业发展中,加快产业融合发展,由一产向二、三产业推进。武夷山市今年2月被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确定为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为做大茶产业文章,武夷山市政府在促进茶产业“三产”融合上狠下功夫。一是全力加快茶旅小镇建设进程,重点抓好茶检中心、茶叶交易中心、会展中心等项目建设进度。发展茶叶深加工及茶饮料、茶保健品等茶叶衍生产品,延伸产业链。目前绝大部分的茶农实现了“种、加、售”一条龙,产业链条完整;二是发展茶旅项目。支持和鼓励茶企发展茶旅项目,建设茶庄园、茶观光工厂,开发茶旅游线路,不断提高产业发展潜力和动力。以武夷山茶文化为表现主题的大型实景演出“印象大红袍”自2010年公演以来,共接待观众人数471.4万人,演出3431场,创收5.99亿元,纳税共计6908.59万元,实现营业净利润1.44亿元;三是鼓励茶企集聚发展,推动茶产业与特色、旅游、康养产业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提升茶产业和生态、休闲、文化和非农价值。
(四)创新发展模式。充分挖掘各地特色产业资源,探索创新经济增长方式,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以“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培育壮大特色农业,深入打造田园综合体。
创新驱动,壮大集体产业发展。如长汀县濯田镇采用“三三制”拓宽致富渠道。以10个贫困村为试点,采取挂钩单位帮扶、镇财政资金支持、贫困村自筹各三分之一的办法筹集资金发展集体产业。非贫困村可通过积极引进民间资本与镇财政支持资金、村财自筹共同组成“三三制”共同筹集资金。例如利用村里闲置的烤烟房群、学校、村部等处的屋顶,以出地代出资的形式,用挂钩帮扶资金和镇财政支持资金建设光伏发电站,所发电量以全额上网模式并入电网,通过发电补贴增加村集体收入。
福安市有关部门立足老区基点村农业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加大老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力度,大力发展生产性项目,建设5000亩老区高山标准化生态茶产业,大力推进茶叶精深加工,加快发展林下种养植,建成500亩果蔬产业带。在赛岐、溪柄、社口、穆阳等乡镇创建市本级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扶持和引导贝牛有限公司等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进一步发展设施农业、观光农业、特色农业,探索形成“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实现每个老区建制村重点抓好1—2个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特色产业项目,有效助推革命老区产业聚集、农民增收。
(五)推进农旅融合。创建乡村旅游品牌。实施乡村旅游“百镇千村”提质升级行动计划,依托现有旅游资源,积极鼓励有特色旅游资源的乡镇、村落创建省级乡村旅游集镇、特色村。着力推动产业发展与古村落保护利用、红色文化、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活跃乡村旅游市场,区域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持续提升。如三明市以打造“品牌永安”、“实力永安”、“生态永安”、“绿色共享经济强市”为目标,充分发挥永安的人文历史、资源特色、文化底蕴,发展乡村旅游。引导乡村旅游与文化、农业、工业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他们邀请北京巅峰智业旅游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永安市旅游发展策划和近期行动计划》。目前,永安市已取得16个国家级旅游品牌,建成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1家,乡村旅游特色村12个,乡村旅游休闲集镇1个,红色旅游景点5个。三明市建成绿野乡居民宿13家,四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1家,三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1家,省级观光工厂1家,农家乐80余家。2018年三明市全市旅游接待人数634.12万人次,旅游收入37.6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5%和19.2%。
积极推进红色旅游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指示精神,立足红色资源优势,着力做好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程,不断活化载体和形式,加快推进红色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打响红色文化品牌。近年来,长汀县濯田镇水口村整合红色资源,不断传承红色基因,致力于将红军渡口打造成为党员教育的示范点。目前,在古渡口旧址修建了遗址公园,加大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广泛传颂红色故事。水口村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着力抓好“红旗跃过汀江”古渡口遗址公园项目,并结合《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记者再走长征路》专题,吸引全国各方媒体对水口村红军渡口进行宣传推介。2018年以来,众多各方人士到水口村聆听红色故事,感受红军精神。濯田镇打造“红旗跃过汀江渡口”党性教育基地,大力传承红色文化,发扬红军精神。
(六)突出人才建设。全省各地实施各项乡村人才计划,配合当地各业务主管部门培养一批基层干部、农村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社会服务型人才。如福安市,一是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优惠政策,吸引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的作用,解决返乡创业企业的融资难度,今年已发放各类补助30万元,其中农业专业合作社补助5万元,创业生活补助10万元,创业开业补助10万元,已推荐创业担保贷款300万元贴息5万元;二是实施“在外乡贤回归助力”工程。鼓励在外乡贤、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返乡发展种植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智慧农业、林下经济、庭院经济等生产经营,开展技术创新、项目合作、创办企业,目前已收集整理乡贤人才100多人;三是持续开展人才评选认定工作。开展特支人才评选和乡土人才认定工作,对评上的农业产业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技能大师、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分别给予每人1万元奖励,对认定的种植能手、养殖能手、创业能手等分别给予每人5千元奖励,并择优推荐申报福建省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宁德市特支人才、宁德市乡土人才等,目前已申报技能大师11名、手工艺师6名、厨艺师2名、创业能手21名,评定创业能手6名。推荐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外开展访学研修及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选拔,积极开展申报省级专家服务基地工作;四是优化人才公共服务。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为农业产业创业创新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集中办理证照等服务。做好返乡人员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社保发放以及对规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等工作,加快实施教育补短板工程,扩大学位供给,对符合子女就学优惠条件的乡村产业人才可自由选择安排在城区学校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
三、发展老区乡村特色产业面临的困难和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地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总体要求和最终目标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产业基础条件薄弱,自我发展能力不强。革命老区大多处在边远山区,存在基础设施薄弱、经济发展滞后、交通不便等诸多因素,制约了资金、项目、人才引进,自然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经济社会发展受限。近年来,经过各级政府和革命老区人民的努力,修建了水泥路,但也是等级低、路面窄的公路,且路肩和排水沟由于资金问题尚未完善,个别自然村仍未通水泥路,影响了乡村特色产业的发展。
(二)产业集聚不够强,效益不高。近年来各地着力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已初具规模,但农产品加工企业普遍规模不大,带动力不强,品牌影响力提升不快,效益不高,缺乏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配套水平较低,产业集聚群效益较弱,导致市场竞争力不强,抗风险能力较差。
(三)生产经营粗放,组织化程度较低。乡村产业供给不能完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缺乏有真正实力的龙头企业,基地建设没有形成规模化,制约乡村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传统耕种方式仍占主导。农业合作社在运作中还流于形式,不规范,功能发挥差,部分合作社应对市场和自然风险能力较弱。
(四)市场信息不灵,自我发展思路窄。农产品流通市场尚属于自发形成阶段,数量少、规模小,且分布不均衡。多数农民市场信息不灵、农产品市场流通意识淡薄,对市场需求缺乏预见、盲目跟从,歉收时因产品太少不能增收,丰收时因产品过剩、价格下跌也难以增收。
(五)科技创新薄弱,产业融合度较低。一些乡村特色产业仍以粗放式为主,普遍存在生产设备落后,产品科技含量偏低等现象,缺乏科技驱动创新。在农业产业方面:一产规模普遍较大,但仍存在基础薄弱现象;二产不强,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不高,尤其是农产品加工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低;三产比重偏低,拓展延伸农产品功能和提升附加值有待加强。
(六)经营者素质不高,缺乏开拓精神。由于传统农业产业生产效益不高,对科技人员和农村青年缺乏吸引力,导致外流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在家人员60%以上为老年和妇女,他们接受先进技术的能力不强,影响了科技的推广应用,不利于现代农业的快速推进。另一方面许多乡村从业者,守旧意识较强,对新产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等缺乏先行先试意识。
四、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政策支持,提高造血功能。老区地理环境、区位优势差、基础设施、产业基础都相对较差,经济底子差,建设难度大,国家对老区要进行政策倾斜,加大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稳定投入增长机制,不仅老区建设项目应加大投入,还要在扶贫开发、以工代赈等资金中加大投入,把各项资金捆起来使用,重点解决基础设施,区域特色产业、农产品深加工和培植龙头企业等带动性强的项目上。
(二)加强统筹谋划,完善基础设施。认真梳理当前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先急后缓,将量力而行和尽力而为相结合,把资金和精力用在刀刃上,统筹规划好建设进度,逐年消化基础建设需求。同时,积极吸纳社会资源帮助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老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三)深入挖掘打造,推进融合发展。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抓好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引领作用,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专业化水平。推进“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挖掘打造,促进特色产业基地形成和壮大特色农业规模的同时,带动更多的群众参与发展特色农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要坚持“融合与发展”,打造多业态发展亮点。通过“农业+旅游”,“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互联网”,挖掘内涵,加快各旅游支点村的建设进程。注重点与点之间的相互串联和区域化建设,建成完整的旅游线路,构建农业发展体系,并以信息化引领驱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推动第三产业蓬勃发展。
(四)强化科技支撑,提升产业质量。一要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全面提升农业产业素质和综合竞争力。结合我省山区实际,推广农业机械化,发展生态经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引导企业自主创新,技改提升,转型升级;二要发展现代物流。建立多层级电子商务渠道,组织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集中入住国内外大型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引导建立网上超市或网店。发展多样化电子商务销售模式,发展农产品网上批发、大宗交易和产销对接等电子商务业务。三是积极打造品牌。要培育一批叫得响、有影响力的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推进生产标准化,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产品的效益和竞争力。
(五)强化人才培养,提高管理水平。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老区人民素质,培育本土人才。要建设现代农业,必须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的素质。省市县加大力度举办农业技术培训,扩大覆盖面,让更多的农民学习到最新的技术。要针对当地的主要产业,每一层级列出培训计划。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确保必备费用。通过培训,达到镇有各方面的高级技术人员,村有初级技术人员,组有技术能人,户有科技明白人。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重视乡村特色产业的氛围。
要不断加大老区宣传力度,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专刊、专题,宣传老区的历史,宣传老区建设工作和老区特色产业取得的成就,宣传老区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在全社会开展热爱、建设老区的教育,让全社会都来关心老区、关注老区、关爱老区,关心老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使这些地方经济发展起来,人民富裕起来。
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 实现稳定脱贫
——聚焦省人大常委会脱贫攻坚专题询问
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今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得如何?还有哪些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改进?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我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历时约两个小时,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9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解决情况,精准施策提高脱贫质量、实现稳定脱贫情况,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衔接情况等提出询问。省发改委、教育厅、民政厅、人社厅、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卫健委、医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场应询,虚心听取意见,实事求是、坦诚务实地回答了问题,既介绍情况、分析问题,又表明态度、提出举措。按照监督法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形成相关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交由省政府研究处理。
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都有1个以上增收项目、都有1人实现就业
据了解,目前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实现脱贫,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已有17个实现脱贫摘帽,22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已有2050个实现退出摘帽。
“对我省尚未脱贫摘帽的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县、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采取什么措施,让他们如期脱贫?已经脱贫的,如何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巩固和提升脱贫成果,做到‘一个都不掉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立先提问道。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省扶贫办主任黄华康表示,针对尚未摘帽的15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积极推动各地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全覆盖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全面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集中力量加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条件。
巩固提升脱贫成就方面,一是健全持续输血的机制,坚持在脱贫攻坚期内,所有扶持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帮扶责任不卸;二是完善自我造血的机制,做到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都有1个以上增收项目、都有1人实现就业;三是创新防止失血的机制,通过完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适当扩大病种覆盖面,适度提高报销比例,对特殊困难的贫困户实行分档封顶精准补助,持续减轻贫困户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返贫。
今年秋季学期起非寄宿制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扶贫先扶智,治穷先治愚。教育扶贫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全国人大代表卢玉胜向省教育厅提问:“请问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障贫困家庭儿童义务教育?”
省教育厅厅长林和平表示,从2008年开始我省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的免费政策,对义务教育的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学生字典。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城乡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中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午餐学生,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营养餐补助,全省每年安排资金约2.4亿元,惠及学生24万多人。实施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全省每年安排资金约1500多万元,惠及学生1万多人。
林和平还表示,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生活补助费扩大实施范围,将非寄宿制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实现全部覆盖。每生小学500元/年、初中625元/年发放生活补助,预计受助学生将达到10.6万人次,资金约7231万元。
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再降低50%,支付比例再提高5%
长期以来,因病致贫、返贫是脱贫攻坚面临的“拦路虎”。“在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障贫困群众基本医疗、解决贫困群众看病问题方面采取哪些措施?”省人大代表雷旺金提问。
省卫健委副主任陈辉回答道,今年我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病种从原来的13种增加到31种,省级定点医院从原来的3家增加到11家。有健康扶贫任务的65个县79家县级医院全部纳入大病医疗救治定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范围,目前全省贫困人口已签约60.45万人。省市县乡四级的医疗机构就医叠加报销上限分别提高到70%,80%,90%和95%,明确医保目录外超过10%的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
省医保局副局长梁步腾表示,2019年新增财政补助居民医保人均30元的一半,用于增加大病保险保费,提高大病保障能力;二是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三是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不低于60%;四是加大对贫困人口的支付倾斜力度,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再降低50%,支付比例再提高5%。
70个老区苏区县低保年平均水平提高到7131元
我省是全国著名革命老区,有70个老区县(市、区),其中原中央苏区县(市、区)37个。没有老区苏区的小康,就没有全省的全面小康。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兰斯文向省民政厅提问道,为确保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采取了哪些具体的措施?成效如何?
省民政厅厅长池秋娜表示,我省强化兜底保障,将符合条件的12.23万名老区苏区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将70个老区苏区县低保年平均水平提高到7131元;不断拓展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共有6.8万名老区苏区特困人员得到救助供养;及时出台了《福建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上半年,70个老区苏区县共实施临时救助6.9万人次,支出资金9230万元;为59.7万名老区苏区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3亿元;今年70个老区苏区县全面配齐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全部建立了农村留守老人定期探访、巡查制度,健全了基本信息台账。
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福建省民政厅陈丽华副厅长做客本栏目,就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接受访谈,并与大家互动交流。您好,陈副厅长,欢迎您!
省民政厅陈丽华副厅长: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今天做客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感谢主持人,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
主持人: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这为福建省加快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指明了前进方向。请问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后,为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我省有哪些举措?
陈副厅长:好的,主持人。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加快老区苏区全面发展,彰显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体现深厚为民情怀和强烈使命担当,省委省政府围绕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梳理排查、加强调研,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出台了《关于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主持人:您能否谈谈近年来我省老区苏区的发展情况?
陈副厅长:好的,主持人。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把老区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出台《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关于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支持老区苏区政策法规,老区苏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产业结构日益优化,城乡发展日趋协调,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2013—2018年,原中央苏区县GDP增速(64.98%)超过全省平均水平(64.54%)。2018年,全省老区县地区生产总值超过2.6万亿元。
主持人:出台的《实施意见》有哪些重点内容呢?
陈副厅长:《实施意见》共有5大方面、26条措施。重点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围绕加快振兴发展,确保老区苏区如期奔小康出台了11条措施;二是围绕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好老区苏区脱贫攻坚工作出台了7条措施;三是围绕树立长远眼光,多做老区苏区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的文章出台了5条措施。
主持人:能否简要介绍一下《实施意见》有哪些特色亮点?
陈副厅长:《实施意见》很好地体现了老区优先、适当倾斜的原则。省直各部门围绕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推出的措施针对性、实效性强,形成了加快老区苏区发展的强大合力,措施涵盖了老区苏区工作的方方面面。最大亮点就是“干货多,含金量高”,并且都有具体指标和数字。《实施意见》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饮水思源、扛起责任,从政策实施、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老区苏区的倾斜支持,推动老区苏区补齐短板,加快发展,确保到2020年老区苏区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主持人:您刚才介绍,《实施意见》最大亮点就是“干货多,含金量高”,并且都有具体指标和数字,能为我们介绍一下情况吗?
陈副厅长:如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方面:1.加强特色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80%以上安排老区苏区。对原中央苏区县省级龙头企业认定标准降低20%。福建农民创业园专项资金90%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资金80%以上用于扶持老区苏区。积极发展林下经济,省级林下经济专项资金80%以上用于扶持老区苏区。2.鼓励发展特色制造业。将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申报专项补助资金的项目投资门槛从3000万元降至1000万元。3.扶持发展电商物流业。省级商务区域协调发展资金80%以上安排老区苏区。支持冷库改造提升,将重点县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投资门槛降低50%。4.大力培育文创旅游业。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0%以上用于扶持老区苏区。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1.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苏区县、老区县普通公路建设省级补助标准继续执行分别上浮10%和5%的倾斜政策。推进老区苏区发展通村客运班车,实现县城20公里范围内公交化运行。2.加快完善水利和能源设施。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90%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用于扶持老区苏区。
民生保障方面:1.办好老区苏区教育。在安排省级以上财政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时,按照80%最高档补助比例向苏区倾斜。教师“国培”“省培”计划、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70%以上用于扶持老区苏区。2.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争取用于福建省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在限额内给予苏区县80%、老区县60%补助。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资标准按当地县级公立医院同职级卫技人员平均绩效工资水平执行,额外给予年人均3万元补助。推动以定点派驻方式实施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实现无三级医院老区苏区县全覆盖。
主持人:为确保老区苏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一个都不掉队,《实施意见》有哪些的具体措施呢?
陈副厅长:《实施意见》提出增强脱贫措施的实效性、抓好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工作、强化产业和就业扶贫、加大兜底保障力度、扶持老区苏区贫困村发展、推进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延长实施精准扶贫政策七条具体举措。
如增强脱贫措施的实效性方面:强化扶贫资金投入,每年按全省上一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筹集资金。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实施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资金由省、市、县三级分别按50%、25%、25%的比例筹措。
抓好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工作方面:对老区苏区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最高标准予以资助,同时给予免除学杂费和助学贷款、就业支持,确保适龄学生不因贫困失学辍学。
强化产业和就业扶贫方面:对老区苏区贫困户发展增收脱贫项目,给予每户不超过1万元补助和5万元以下免抵押、免担保的无息贷款支持,做到应扶尽扶、应贷尽贷。
推进山海协作对口帮扶方面:继续实施省领导、省直部门及经济较发达县(市、区)挂钩帮扶重点县制度,经济较发达县(市、区)每年落实不少于1200万元的对口帮扶资金。
主持人:围绕树立长远眼光,多做老区苏区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的文章,《实施意见》有哪些措施呢?
陈副厅长:为实现老区苏区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双赢”,《实施意见》提出推动老区苏区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强化绿色发展源头管控、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5条具体举措。
如推动老区苏区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方面: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扩大生态功能区,争取将建宁、长汀、连城、光泽、政和、武平、浦城、清流、松溪、宁化、顺昌等11个县调整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打好蓝天保卫战,确保2020年老区苏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7年下降10%以上。打好碧水保卫战,力争2019年全省小流域Ⅲ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90%左右。打好净土保卫战,实现老区苏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
主持人:您作为省革命老区扶建领导小组的成员、民政厅副厅长,能否谈谈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
陈副厅长:在省革命老区扶建领导小组工作层面:要充分发挥省革命老区扶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协调机制作用,有效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在民政厅工作层面:一是推动省人大修订完善《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为我省老区苏区发展提供较为完善的法制保障;二是把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措施实现脱贫的老区苏区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兜底予以保障;三是探索推进符合条件的老区苏区撤乡设镇或撤镇设街等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四是讲好老区苏区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引导全社会支持老区苏区发展,为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主持人:下面我们来看网络平台上的网友问题。
网友小江:在加大兜底保障力度方面,有哪些含金高的措施呢?
陈副厅长:全面实现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省级财政对老区苏区县低保、特困供养资金补助在原比例基础上再提高10%,到2020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提高到50%。完善贫困人口延保渐退政策,对经济状况改善并符合延保渐退条件的老区苏区低保贫困户家庭,给予6—12个月延保渐退期。
网友小余:《实施意见》对老区贫困村的发展有什么扶持措施呢?
陈副厅长:在扶持老区苏区贫困村发展方面,继续选派优秀干部到老区苏区贫困村和薄弱村担任“第一书记”,每年选派1000名科技特派员到贫困村开展帮扶。对22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安排60万元,用于投资运营获取收益。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2019—2020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3亿元,90%以上投向老区苏区。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落实财政扶持、村企结对、资源入股等措施,力争2019年底消除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就到此结束了。非常感谢陈副厅长今天到我们演播室做客,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陈副厅长:谢谢,再见!
“四个聚焦”助力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是著名的革命老区,老区苏区人民为中国革命做出了重大贡献和巨大牺牲。全省84个县(市、区)中有70个老区县,其中原中央苏区县37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44%,占全国中央苏区县总数的38%。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区苏区发展,对习总书记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提出“确保老区苏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一个都不掉队”的目标要求进行了研究部署;省委出台了《关于做好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的实施意见》,省人大重新修订《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民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充分发挥民生兜底保障压舱石的作用,坚持织密网、建机制、托底线,着力“四个聚焦”,助力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
一、聚焦精准救助工作要求,实现兜准底。紧盯摸底排查、对象识别、数据比对、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扎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一是加强重点困难群众摸底排查,着重对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或智力三级残疾)、重病患者、未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近年退保对象、近年申请未通过对象等5类重点群体进行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兜底保障范围,2019年净增低保对象2.85万人,全省低保覆盖面稳步提升。二是建立了“支出型贫困”低保政策,进一步完善对象认定办法,细化家庭收入核算、刚性支出扣减、重病重残单人保、延保渐退稳定脱贫等规定,低保救助从“收入型”向“支出型”贫困适度延伸。三是健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现与14个部门、21家商业银行的数据交换,对救助申请对象的户籍、房产等24项信息进行横向核对,提高精准识别水平。定期与相关部门开展困难群众数据库比对,及时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底数,为兜底保障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四是扎实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漏保”“错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资金监管不力等重点问题精准发力,严肃查处社会救助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防止“兜不准底”的情况。
二、聚焦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确保兜住底。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的制度合力,织密织牢兜底保障“安全网”。2019年,福建省成为全国第5个实现社会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的省份,省级财政下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9.6亿元,其中对老区苏区县低保、特困补助资金在原比例基础上再提高10%后增加补助2.24亿元。一是狠抓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12.2万名老区苏区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使因病因残致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应保尽保”。70个老区苏区县低保年平均标准7131元,远高于省定扶贫标准,实现了纳入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吃穿两不愁”。坚持脱贫不脱政策,对农村低保中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6—12个月时间的渐退期,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二是不断提升特困救助供养服务,科学制定救助供养标准,加强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强化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落实签订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委托照护两个协议,持续提高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70个老区苏区县共有6.52万名老区苏区特困人员得到救助供养,特困供养月平均标准1497元,比2018年底增长15%,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42.2%,比2018年底提高了22.3个百分点。三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出台《临时救助工作规范》,优化了审批流程,增强了救助时效。70个老区苏区县3000元(含)以下救助金额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给乡镇(街道),并在乡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2019年共实施临时救助14.9万人次,支出资金2.27亿元,有效发挥临时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四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基本生活保障。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早行动、早部署,强化救助政策指导,全面下放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权至乡镇(街道),全面摸排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众情况,通过临时救助、低保救助、发放慰问金或应急物资、结对帮扶等措施精准分类帮扶,确保群众不因疫情致贫返贫。自疫情防控一级响应启动至2月底,全省各地共为特殊困难群众发放口罩79万只、消毒液11913瓶、价值284.31万元的生活必需品,为2908名困难群众办理城乡低保,实施临时救助11441人次、1282.3万元。
三、聚焦特殊群体关爱保护,切实兜牢底。统筹发挥综合性保障政策作用,切实保障好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一是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为老区苏区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6亿元,夯实残疾人脱贫奔小康基础。二是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应急处置、定期探访、结对帮扶等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定期探访、巡视工作,以县为单位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保障能力得到有效增强。三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70个老区苏区县全面配齐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儿童关爱保护行动计划,开展“十、百、千”示范活动,打造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10个市级样板示范点、100个县级示范点、1000个乡村基础示范点,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兜底保障水平、关爱服务能力、基层关爱力量的有力提升。
四、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努力兜好底。在兜住底、兜牢底的基础上,突出群众关切,通过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发挥社会力量在脱贫攻坚的补充支持作用,更好地履行兜底保障职责。一是加大老区苏区项目支持。中央财政老区专项扶贫发展资金每年3500万元全部用于老区苏区生产生活项目;加强对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的资金投入,省级财政从2019年起持续5年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二是加快补齐老区苏区养老服务短板。全力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将部分基础条件好的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加大对老区苏区县农村养老服务倾斜支持,2019年省级补助支持老区苏区县新建466个农村幸福院,占新建幸福院总数的93.2%;支持老区苏区县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41个,占年度建设照料中心总数的91.6%。三是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积极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发挥人才、资金、技术、信息优势,挂钩帮扶老区苏区贫困村、贫困户。全省共有687个社会组织在863个扶贫项目上投入3亿元资金参与老区苏区等贫困地区脱贫工作。推进“三社联动”,通过购买服务,在11个省级农村社区试点和100个市县两级城乡试点中实施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专业服务,进一步提升困难残疾人等对象社区康复和社会支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