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汇报
日期:2019/10/9  来源:宁德福鼎市老促会  点击数:
福鼎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汇报
2018年,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统一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机遇,围绕提高脱贫质量,聚焦重点贫困人群,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至2018年底,我市现行标准继续扶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320户7554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10777元,增长率为51.21%;3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完成脱贫退出验收;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05元,增长率为8.9%。现将主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凝聚攻坚合力
全面深化市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脱贫攻坚责任,持续加大精准施策力度,下足“绣花”功夫,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部署推动;分管领导具体抓细,亲自组织、指导、调研、督导。建立脱贫攻坚“例会”制度,先后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脱贫攻坚推进会等各类会议23场次。市领导带头开展“四下基层”扶贫调查督促活动,持续深化市委书记遍访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行动,层层传导压力,全面推动工作落实,提升实效。二是强化政策保障。重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贫困人群脱贫攻坚工作、2018年度干部包户帮扶贫困户活动安排、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完成年度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出台《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工作方案》,紧盯2020年全面脱贫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布局。各级扶贫职能部门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行业扶贫政策文件,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进程。三是坚持督查问效。完善扶贫领域监督检查联合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适时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和联合检查,督促各乡镇、村和市直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认真抓好省、市历次巡视、巡察、考核和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跟踪问效、约谈问责,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和政策落地见效,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市财政继续安排116万元作为市乡镇扶贫队伍建设专项工作经费,支持乡镇配齐配强3至5名扶贫专干。将扶贫工作纳入各乡镇绩效考核和乡镇对村、部门的二级考核指标。整合各级驻村干部、科技特派员、农业专家顾问团等力量,组成68个422人的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帮扶工作队,进一步壮大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力量。加大扶贫干部培训力度,2018年全市共举办各级培训班110期、参训6303人次,进一步提高扶贫干部政策水平和因村因户施策的工作能力。建立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关爱激励机制,硖门乡柏洋村党委书记王周齐荣获2018年度全国脱贫攻坚个人奋进奖,一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基层扶贫干部、党组织分别获得提拔使用和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或表彰,用身边人身边事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学有榜样、干事创业、奋力攻坚,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二、坚持因户施策,提高帮扶实效
精准识别方面。按时完成2018年度问题数据的清洗工作,着力解决漏评、错退、错识、错登、漏登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建档立卡精准度,并举一反三,加强贫困人口信息动态管理,实现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银行、农村低保、残疾人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2018年初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4户9人,年底核定脱贫享受政策对象27户89人(含自然减少4人),脱贫不享受政策对象6户23人,无返贫对象。按“一户一档”的要求,完善从识别、帮扶到脱贫、巩固、提升阶段的全程档案,确保识别准、帮扶实、脱贫真、收支情况明、经得起查。精准退出方面。把好“退出”关,凡经过帮扶和自身努力,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省定现行扶贫标准,不愁吃、不愁穿,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经村民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包村干部)核实、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认可,公示公告无异议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2016至2018年我市脱贫2316户7545人,2018年新识别的4户9人,2019年第一季度已按程序完成脱贫退出认定,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退出。精准帮扶方面。动员全市1627名干部全覆盖结对帮扶现行标准继续扶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坚持每双月“挂钩帮扶日”制度,进村入户了解贫困户实际困难,宣传扶贫政策,因户施策,帮助贫困对象制订年度帮扶计划,落实每户不少于2000元干部包户扶贫资金和“一户一增收”帮扶项目、措施,着力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促进增收脱贫。建立贫困户脱贫需求、脱贫时限、脱贫措施、脱贫责任“四项”清单,通过完善《扶贫手册》《挂钩帮扶工作手册》等“标配”,对账销号,扎扎实实抓好政策措施落实,并动态记录贫困户家庭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信息,及时录入省扶贫开发数据平台,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脱贫攻坚工作体系。
三、突出重点工作,确保完成任务
扶贫搬迁完成情况。省农业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下达我市造福工程扶贫搬迁任务300人(其中省定扶贫对象32人),我市完成造福工程搬迁对象建房88户348人(其中省定扶贫对象34人),占任务116%,均已搬迁入住。建成磻溪镇金谷新村、前岐镇桥亭新村2个省级造福工程安置点。造福工程投资完成1260万元,占项目工程包140%。产业扶贫增收情况。着力提高贫困群众的组织化程度和内生动力,印发关于用好财政扶贫资金做好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工作、做好低收入贫困户重点帮扶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深化产权改革、特色产业、生态旅游、数字农业、党建引领“五带五减”带贫减贫工作机制,发挥1446家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致富带头人的作用,依托福鼎白茶等特色优势产业,完善“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带动模式,采取流转土地、投资入股、参与经营等方式,促使包括茶园在内的农村土地有效流转13.5万亩,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和贫困群众就业。建立干部包户扶贫跟踪制度,落实扶持生产发展补助资金1579万元和“一户一增收”政策措施,逐户建立产业扶贫帮扶台账,动态跟踪产业扶贫落实情况,产业帮扶项目覆盖率(不含低保兜底的对象)达100%。拓展就业增收途径,每年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开展“一户一培训”和推送1次以上人岗适配的岗位信息,完善公益性岗位机制,定向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确保每个贫困户拥有一项稳定的增收来源,高质量完成贫困户增收任务。扶贫培训完成情况。宁德市财政局、农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下达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中职、高职或技工院校教育对象补助任务175人。我市落实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补助189人,占雨露计划培训任务的108%。2019年继续对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220名在校生,予以每生每学年3000元的雨露计划补助。宁德市扶贫办《关于下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及贫困户培训任务的通知》,下达我市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任务25人,我市完成26人,占任务的104%;下达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任务50人,我市完成149人。扶贫小额信贷完成情况。至2018年底,我市累计完成扶贫小额贷款8196.75万元,存量3795.25万元,已为建档立卡对象贷款办理贴息304.53万元,扶持118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累计扶持贫困户覆盖率和存量覆盖面分别达50.9%和40.9%。已累计为15例死亡的贷款贫困户办理人身保险理赔27.71万元,代偿22户48.65万元。贫困村脱贫退出情况。认真对照贫困村脱贫退出的四项指标,结合村级集体经济“进五争十”三年行动,采取县级统筹、入股分红、资产收益等多种方式增加村财收入,4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按省里下达的贫困村滚动退出计划,2017年完成4个、2018年完成34个、2019年上半年完成3个脱贫退出验收,还有4个可确保年底前完成退出验收。
四、强化政策落实,巩固脱贫成果
围绕“巩固成果、提高质量”,聚焦问题补短板,全面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建立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三保障”工作机制,筑牢教育、医疗、低保等三条防贫减贫防线,夯实脱贫基础。一是聚焦教育扶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建立常态化“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和教育补助政策应急响应机制,全面排查贫困家庭子女“控辍保学”情况。在2018年共发放助学金及教育帮扶资金373.3万元,惠及1544人的基础上,2019年对1621名在校学生继续给予每人每学年1000-5000元不等的资助。二是聚焦医疗扶贫,破解贫病交加之“痛”。出台福鼎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实施方案等惠民政策,全面宣传落实农村贫困人口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叠加保险补助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规范和提高贫困户签约医生履约服务质量,优先为慢性病人、残疾人、妇幼、老人等重点贫困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规范管理。2018年度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救助14768人次,核发补助2851万元。2019年在宁德市内定点医院就医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兜底保障资金补偿补助到95%,进一步减轻贫困群众医疗负担。三是聚焦住房安全,保障贫困对象住有所居。2017年《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扶贫办等部门关于宁德市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下达我市住房安全改造任务121户,我市核定贫困户住房安全改造121户341人,均于当年搬迁入住;2018年4月我市重新摸排贫困户危房改造提升对象77户215人,已于当年年底全部搬迁入住。2018年5月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住建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检查的通知》精神,先后印发关于再次摸排未解决住房安全保障贫困对象列入2019年补助计划、加快推进贫困对象住房安全建设的通知,各乡镇会同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大住房安全保障排查核实和政策落实力度,针对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隐患,开展了重新鉴定,逐户排查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建立贫困户危房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做到边鉴定边改造。截止2019年4月底,我市已完成新增住房安全改造对象232户710人,其中修缮84户285人,新建148户425人,并发放本级配套补助到户资金189万元。四是聚焦保障兜底,筑牢最后防线。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综合保障体系,出台福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关于认真做好低收入贫困户“两项制度”衔接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将全市无劳动能力的扶贫开发对象1231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畴,低保标准从4000元提高到7560元,增幅为89%,达到城镇的保障标准,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惠及5118户7364人;按照城乡低保标准130%执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惠及3117户3196人,为53例死亡、4例意外伤残对象核发政府“救助扶贫保险”补助16.73万元。五是聚焦资金监管,确保扶贫成效。2018年度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55.41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年度预算资金达1420.71万元,比上年增长20.35%。严格执行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等有关管理规定。印发关于做好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项目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拨付使用进度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建立完善乡镇主官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包村领导抓落实,指定专人督办催办、指导督促、跟踪服务,驻村第一书记和村主干全力推进工作机制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每周一通报制度。充分运用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平台,及时将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录入在线监管系统,强化对扶贫资金“流向、流量、流速”的电子监察和预警功能,第一时间预警、排查、掌控扶贫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的问题,确保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及时到户到人到项目。2018年度各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率达100%。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脱贫攻坚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脱贫群众由于大病刚性支出、劳力缺失、自身造血能力不足,脱贫基础仍然薄弱,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方面还缺乏长效机制等问题。福鼎市今天参加会议的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配合宁德市考核组完成考核验收,力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以这次考核工作为契机,进一步集中力量,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遗留问题,保质保量地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福鼎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