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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福安市开展2019年中秋走访慰问“五老”“遗孀”送温暖活动

日期:2019/9/16        来源:宁德福安市老促会        点击数:

福安市开展2019年中秋走访

慰问“五老”“遗孀”送温暖活动

 

福安是福建省的重点老区县(市),是闽东革命的中心(红军长征前与中央革命根据地并存的全国八大革命根据地之一)。邓子恢、陶铸、叶飞、马立峰、詹如柏、曾志、阮英平、范式人、陈挺等革命前辈曾在这里领导革命斗争。解放后被认定老区基点行政村61个,老区基点自然村238个,占宁德市的38%,其中少数民族基点村14个。烈士2395人(其中老区基点村578人被评为革命烈士),占宁德市的1/3。优抚对象达到3万人,革命五老(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老接头户、老苏区干部)6000多人(其中老区基点村革命五老”556人),现健在五老“遗孀”人员66人。

福安市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老区工作,特别关心关爱“五老”“遗孀”。按照《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闽民老区[2013]514号)、中共福安市委、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委发[2013]8号)精神,从201710月起全市“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180元,即在省定每人每月1070元标准的基础上,市财政予以增加补助110元;按季度发放,于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的20日前下达到乡镇民政办,由乡镇老区专干负责及时发放到位,对居住偏远山区的“五老”人员,其生活补助由老区专干直接送到革命“五老”人员手中,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拖”“一分不少”。同时,将符合农村低保政策的革命“五老”及其遗孀纳入低保范围,切实把党和政府对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孀的关心落实到实处。进一步落实革命“五老”人员医疗补助政策。革命“五老”人员设立个人门诊账户,按每人年补助资金标准500元拨入其个人门诊账户,作为平时在定点医疗门诊的开支。革命“五老”人员患慢性病常年门诊治疗和大病住院医疗补助按照《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安市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医疗补助管理规定的通知》(安政文[2012]490号)执行,对走访掌握的长期卧病且无法住院的五类革命“五老”人员给予每人每年最高可享受50000元的医疗补助。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重大疾病患者,可享受全年不超过80000元的医疗补助。革命“五老”人员免费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五老”人员名单由乡镇、办事处老区专干于每年1215日前汇总报所在卫生院,参合经费由市财政统一支付。每年不定期的组织医务人员深入老区乡村开展义诊活动,为老区人民及革命“五老”免费送药;帮助困难“五老”解决生产生活问题。对“五老”人员实行跟踪和动态管理,对生活困难的“五老”及时下村开展慰问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

在中秋佳节之际,福安市开展2019年中秋走访慰问“五老”“遗孀”送温暖活动,市老区办郑招旺主任、市老促会郭贺副会长兼秘书长带领老区办、老促会工作人员到赛岐、甘棠、溪柄、松罗、罗江等17个乡镇,走访慰问目前健在的66个“五老”“遗孀”,向他们了解身体状况和家庭情况,给他们送去中秋月饼、牛奶等慰问品,并深深地祝福他们度过一个愉快的中秋节,同时也传递党和政府对“五老”“遗孀”的真情关怀。(林华光)

                    福安市老区办    市老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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