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考察调研 >2018年 >2018年度调研材料选编

关于老区村深层次若干问题的几点思考

日期:2019/4/18        来源:本站        点击数:

关于老区村深层次若干问题的几点思考 

福建省老区办  福建省老促会   联合调研组 

 

 

调研结束后,调研组同志经过深入的座谈研讨,梳理出了当前老区农村中深层次的十个问题。这些问题带有共性、普遍性,既是造成绝对贫困的成因之一,也是次生相对贫困的主因之一,与扶贫攻坚直接相关、与永续脱贫紧紧相连。现整理如下,提供相关决策机关参酌。这十个深层次问题是:

(一)扶贫攻坚与城镇化进程须紧密有机结合问题。

城镇化已确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城镇是连接农村和城市的桥梁、纽带,是统筹协调城乡发展建设的枢纽,扶贫攻坚与城镇化进程应有机结合、相得益彰、获得双赢。但目前却往往相互脱节、互不相干,成为“两张皮”。如扶贫攻坚应当为城镇化作出综合贡献,包括农产品供应、市场贡献,以及土地、劳动力、生态等资源保障支撑;而推进城镇化应对实现农民土地集约高度利用、宜居环境改善、转移农村劳动就业和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好功能性作用,这些方面都建树不明显。

(二)创新村级治权构建,实现农村主干“本土化”问题。

基层农村政权是我们和谐社会建设的“定海神针”,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从现实看,许多老区贫困村的政权组织功能弱化。有一个好的村“两委”班子,就有了一面旗帜、有了战斗堡垒。我省创造的“下派干部挂职”“大学生村官”“委派第一书记”等举措,无疑发挥了突出作用,具有“神效”。但是农村建设毕竟需要长效机制、需要“可持续化”,土生土长的干部更服当地“水土”。从本地企业家、能人、致富带头人、复退军人、回乡知青等群体中选拔培养当地农村干部,应当同样重要。要把选拔干部的优惠、优待政策实施到他们身上,形成一项长效生成机制。乡村处于体制最末端,需要通过体制改革,创新村级治权构建,逐步形成集“经济发展、村庄建设、社会治理”职能为一体、“产权、财权、事权”相统一的农村自治格局,让乡土干部锻炼成长。

(三)妥善应对当前农村新出现的一些社会问题。

大量农民工外出及城镇化,使当前农村中出现了一些社会新问题,亟需引起重视、妥善应对。

现在不少老区村被称为“夕阳村”“娃娃寨”,戏称“由 993861 部队”驻守(“99”标志为老人,“38”标志为妇女,“61”标志为儿童), 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问题突出。实施中小学撤点并校后,出现了新的“上学难”。有的家庭反映,送一名小孩到县城读书,一年要增 6000 元以上的支出。农民返乡就业难,在外大多又“居无定所、工无定位”,焦虑重重。劳力外泄、整体搬迁,出现农田大量抛荒,有地无人种、有人无地种等等。对这些新出现的社会问题,不可轻视,亟需通过深化改革治理破解。

(四)注意自然村失衡问题。

建制村大都由若干自然村组成。据摸底,三明市 20 户以上的自然

村就有 3600 多个;诏安县有个马坑村,辖自然村 23 个;寿宁县 196 个

老区建制村辖有自然村936 个。自然村是众多百姓居家的基础单元。然而, 多年来的农村建设,乡镇与建制村受益多多,而自然村却往往“状况依旧”。因此,扶贫攻坚自应福泽自然村。如乡村道路硬化、安全饮用水、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应纳入统一规则及年度项目计划之中。而搬迁工程则应分类实施:对于资源条件好、现有人口在 100 人以上、农民愿意在当地安居的,可扶助他们修通道路,一通则百通。对于村人口少、生存环境恶劣的,可实施造福工程,有序开展移居扶贫。对于有严重地质灾害威胁的自然村,则应断则断,能治理的就实施避灾治理,难于整治的则分批搬迁安置。

(五)注意脱贫攻坚与美丽乡村建设应并行不悖,并遵循科学原则、留得住“乡愁”。

我国农村具有五千年丰厚的民族历史文化黄钟瓦釜。老区村还具有浓厚的红色文化。在脱贫攻坚中,需要精心保护历史文物、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防止只停留在“新房”建设而见不到“新村”,防止“周期性重复拆建”或简单“并村”,杜绝拆真仿古、本末倒置等行动。引导好群众科学建房,提升农村个体住房建设水平。同时,加强村庄整治技术服务,指导好村容村貌整治。总之,应把脱贫攻坚与美丽乡村建设并行不悖、相向而行、互相促进。

(六)根本性地解决“空壳村”问题,为农村自治组织减负减压。

贫困村不仅多数是“空壳村”,毫无村财能力,不少还背负着沉重的各种历史债务。有些村干部反映:这种状况使他们“寸步难行、百事皆空、抬不起头”,直接影响到村政权的正常运转。对此,需要有特殊举措果断解决,消除村“两委”的后顾之忧,让村干部们“轻装上阵”,撸起袖子加油干。

(七)老区贫困地区难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问题。

老区存在的“孔雀东南飞”(指人才流向沿海现象)趋势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愈演愈烈,使贫困老区县各类专业人才奇缺,影响到诸多事业的维系与发展。为此必须采取特殊优惠政策体系和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如同援藏、援宁、援疆那样的人事优待举措,或许才能让老区留住人才并吸引人才。

(八)失地农民的根本保障问题。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要素,而农村大量存在着失地、离地人群也是客观事实。让失地、离地人口有长远生计的根本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摘帽的基本前提。近年来,我省还有不少这方面的举措,如建成农民拆迁户集居小区,采取“拆迁、安置、就业、保障”四位一体,让离地农民“一步到位”成为“新居民”;把被征地农民列入就业优惠范畴,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包括创业规费减免、税费优惠、小额贷款优先优待,以及免费职业介绍、提供就业岗位推荐信息、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等等,收效甚佳。但尚未形成政策或法规体系,随意性大、人为因素多,难成永续化作用。

(九)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创造安居乐业基本环境。

调研中深感自然灾害是造成老区村贫困、发展滞后的普遍成因之一。受武夷山脉气候影响和台风多发,我省以洪涝为主的自然灾害相当严重,造成的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闽西北就有民谚描述: “大灾三六九,小灾年年有”。据南平市统计,自 1949 年至今,平均每五年一次洪涝重灾,每次都造成重大损失。一些老区群众无奈叹息:“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我省已经积累出防灾减灾的“福建经验”,但救灾、减灾重于防灾,“标本兼治”全面治理尚需有更大“给力”。

(十)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

习总书记 6 月 23 日《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说:“我常讲,扶贫要同扶智、扶志结合起来。智和志就是内力、内因。”指出:“现在,一些地方出现干部作用发挥有余、群众作用发挥不足的现象, ‘干部干,群众看’‘干部着急,群众不急’。一些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这种情况也同样影响着我省老区脱贫攻坚的决胜。伴随传统信仰体系的削弱,农村中出现突出的信仰危机,尤其政治信仰逐渐淡化、人生价值观下滑,有些地方出现宗教化、宗族化、黑化社情倾向。进一步加强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从乡村文明中汲取智慧和资源,让德治和法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以促进中国特色乡村的完善、完美。老区村又是红色精神的高地,是红色文化的舞台和红色基因的载体,应始终高举老区精神这面旗帜,为老区全面小康建设生成内在动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精神力量的支撑。

 

2017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