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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效力凸显 老区迎来春天
日期:2011/5/12  来源:三明:陈生雄  点击数:
政策效力凸显 老区迎来春天
最近,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省委、省政府自2007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革命老区发展的意见》以来出台的支持老区建设的又一个“含金量”很高的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老区发展的高度重视,对老区人民的亲切关怀。《意见》的贯彻实施,必将对我省老区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老区人民为此欢欣鼓舞,欢呼:老区的春天来了。
老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摇蓝,是中国共产党的根。在战争年代,老区人民养育了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为取得最后胜利付出了巨大牺牲,作出了重大贡献。党和国家对老区建设一贯高度重视,制定了扶持老区的一系列重要方针政策,为老区建设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新时期,国家对老区的扶持政策更加完善,力度更大,内容更广,措施更实。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加大对革命老区发展的扶持力度”的要求,这是国家制定扶持老区政策的重要指导思想和主要政策依据,是对全党提出的共同要求。
2009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县、少数民族地区、海岛、水库库区等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对这些地区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方面投入,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意见》明确:“加大资金投入和项目支持。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其他中央专项资金,都要加大对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扶持力度,特别要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时,福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福建原中央苏区县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
去年初,国家发展改委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精神,出台文件明确我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的范围和享受相应的政策。
今年3月,国务院批准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对支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作了进一步强调。
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继续加大对老区的扶持力度,对老少边穷地区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并逐步减少市级配套资金。”
福建省委、省政府立足福建老区大省的基本省情,高度重视老区建设工作。2007年,省委、省政府两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革命老区发展的意见》(闽委办(2007)54号)强调“老区优先、适当倾斜”的原则,要求对老区实行 “八个优先”:即,政策向老区优先倾斜,“三农”资金优先向老区投放,老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优先立项,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和造福工程等优先照顾老区,新农村建设试点优先安排老区,优秀人才优先向老区输送,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社会事业优先照顾老区。
去年8月,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决定,对于老区乡村比例低于50%的我省15个革命老区县(市)列入享受省政府财政差额补助政策。
今年,省政府正在制定《福建省扶持老区发展促进条例》,将从立法角度为老区发展提供可靠的机制保障。
省“十二五”规划确定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着力夯实老区发展基础。
5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出台《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阐明了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总体要求,提出了加快老区发展的主要目标,确定了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五个方面的主要措施:一要全力支持老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老区发展环境;二要支持老区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老区公共服务上新水平;三要支持老区发展特色经济,提高老区自我发展能力;四要支持老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老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五要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提升老区发展水平。
三明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老区建设工作。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开展为老区办十二件实事,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担任副组长的老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有县委书记亲自参加的全市老区工作会议,市委主要领导连续八年开展苏区调研办实事,在市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每年安排200万元为老区群众解决急需解决的生产生活项目。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三明市革命老区发展的意见》,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支持海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苏区老区发展的相关政策。
2010年福建苏区老区从国家层面上就增加了近30亿元的扶持资金,为福建老区加快发展注入新鲜血液。三明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森林防火、廉租住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工代赈、农村沼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油茶产业发展试点、节能工程和资源节约示范工程、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等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时得到政策倾斜,补助力度加大,补助标准提高,补助项目增多。中央、省上对我市老区苏区的各类补助资金明显增加,我市7个中央苏区县去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达到1.03亿元,比上年增加3960万元。市发改委去年向上争取各类资金达9.19亿元,比上年增加4700万元。扶持老区发展的政策效力凸显,老区苏区发展步伐明显加快。
党和政府近年来出台对老区的扶持政策,其频率之高、力度之大、含金量之重、可操作性之强是从来所没有过的,反映了老区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位置和分量,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区人民的深厚感情,对加快老区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同时也是我们老区办、老促会老同志多年来主动融入大局,立足海西,情系老区,反映民意,持之以恒为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老区人民的根本利益而辛勤工作、不懈呼吁的结果。今天,老区建设能有这样的机遇,非常难得,十分可贵,大家都要百倍珍惜。政策好,还要人努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品牌意识,要抓住中央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支持革命老区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抓住省委、省政府更加关心重视老区的重要机遇,进一步打好老区苏区牌,没有政策盼政策,有了政策要用好,不能捧着“金饭碗”讨饭吃。要认真学习政策,仔细研究政策,熟悉掌握政策,主动对接政策,用好用足政策,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努力把政策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使老区建设在“十二五”期间有一个更大的发展、更大的变化。
(作者:三明市老区办副调研员)
陈生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