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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给他们更多的关怀和照顾

华安县农村革命“五老”及其遗孀生活状况的调查报告

日期:2018/9/25        来源:漳州华安县老促会        点击数:

应给他们更多的关怀和照顾

——华安县农村革命“五老”及其遗孀生活状况的调查报告

 

1月下旬,华安县老促会、老区办组织工作人员,由老促会会长蔡旺根带领,深入全县5个乡镇10个革命老区村,就乡村中健在的革命“五老”及其遗孀的定期生活补助、家庭生活状况、居住条件与身体健康情况等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题调研慰问活动。通过听取乡(镇)村对“五老”及其遗孀的情况介绍、进村入户实地察看他们的居住条件和面对面与他们座谈,对目前全县农村健在的5位“五老”和9位遗孀有比较全面的了解,掌握了较为翔实的相关材料,现报告如下。

我县乡村“五老”及其遗孀的基本情况

革命“五老”人员是指1949930日前参加革命的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苏区乡干部、老交通员、老接头户。

根据漳州市老区办20132月编辑的《老区有关政策条例汇编》一书中,在《全市革命“五老”人数》统计表一栏,华安县1984年前认定的“五老”总数为541人,其中老地下党员126人、老游击队员235人、老苏区干部141人、老交通员27人、老接头户12人。因华安地处山区,“五老”中多数为外来干部,建国后多数被外调或提拔。据查,当时华安农村“五老”有87人(其中女性5人)。历经30多年的生活风雨之后,如今尚健在的“五老”有5人(其中女性1人),有遗孀9人。他们分布在我县5个乡镇10个老区村中。湖林乡有“五老”3人,遗孀3人,是全县“五老”及其遗孀最多的乡镇。

从年龄上看,现有“五老”中年龄最大94岁,最小86岁,平均89岁;现有遗孀中年龄最大92岁,最小81岁,平均86岁多。

从体质上看,因多数生活在偏远的农村,生活环境条件较差,都是年老体弱,疾病缠身,有五、六位因骨折或脚残靠双拐走路,有两位已瘫痪在床。

从生活居住环境上看,他们中有9位与子女合居生活,天天有子女照顾;然而,有五位独居者,大多是“煮一次吃三餐”,子女只能不定时给予“过问一下”。其中有两位居住在破旧的土房屋里,面临着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

他们的生活得到明显的改善

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伴随着国家经济社会极大的进步和发展,“五老”与全国人民一样,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日子得到明显的改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

一、各级重视“五老”定性和优抚工作。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国家民政部发文,要求对在革命年代,参加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老地下党员、老交通员、老接头户、老游击队员、老苏区乡干部等进行全面普查、核实登记,造册上报,并确定革命“五老”身份和性质。这一认定是对一大批曾经为革命流血、流汗作出贡献的人员的肯定和赞扬,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了学习榜样。

过后不久,国家又确定对革命“五老”开展优抚工作,发放定期生活补助费。几十年来,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其生活补助费也在逐年提高。从2012101日起,定补标准为每人每月540元。看病就医每年每人补助600元,其中180元发给个人作为门诊费用,420元纳入大病救助统筹基金。至2017101日起。“五老”定补每人每月提高到1070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7:2:1比例分担。同时,从2009年起我县对“五老”遗孀也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每人每月150元。从而,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

二、各级重视和加大革命传统教育,营造浓厚的红色文化氛围。

近年来,举国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挥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多措并举加强红色文化宣传和革命传统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在全社会形成了对革命老前辈——“五老”的尊重和尊敬,如请“五老”到群众中、学校里讲革命斗争故事,给他们戴红花、系红领巾,利用节假日对“五老”慰问活动,等等。让红色文化得到保护、传承和弘扬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五老”在县、乡、村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家庭子女对“五老”倍加孝敬和爱护。

百善孝为先。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许多家庭子女都把革命“五老”及其遗孀作为家中的“宝”。为便于孝敬和照顾,与他们合居、让他们吃饱穿暖、百般呵护和关照,有病给予及时医疗,让他们享尽晚年的幸福生活。新圩镇玉山村的一位“五老”、两位遗孀都与子孙合居,聚居生活在子女新建的三层楼房内,享受天年之乐。他们的子女都说:“他们的今天是我们的明天,老人辛苦一辈子,该让他们享受。以后我们的下一代才会让我们享受,代代相传”。家住湖林乡大坪村的“五老”林荣坤,年近90岁,在县科技局工作的儿子林炳火原先深怕父亲在山区农村生活不方便,把父亲送进县敬老院,后来因为大腿骨折,行动不便,就在县医院附近租一间一层的房间给父母居住,以便天天看护关照他们的生活和就医。目前,病情逐渐好转。

当前“五老”及其遗孀的问题与建议

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县革命“五老”及其遗孀仅有14人,是老龄中老弱病残的特殊群体。在他们晚年生活中面临着生活、居住条件和病残困绕等问题,理应得到县、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关心和优抚,因人而异,有针对性的逐步解决其困难和问题。为此,建议如下:

一、继续做好“五老”及其遗孀的定补和生活补助工作,提升他们的生活待遇。“五老”已有明确的定补标准,并逐年有所提高。目前遗孀由县财政拨付每人每月150元生活困难补助,全年共有1800元,连续几年都没提升,建议提高他们的生活补助标准,至少不低于我市农村居民补助水平,每月350元。

二、把“五老”及其遗孀纳入“五保”或“低保”范围,并优先给予照顾。

三、对目前尚独居的“五老”或遗孀乡(镇)、村要有人负责,做好子女的思想教育工作,落实老人与子女合居或子女轮流陪护照顾措施,改变他们的生活、居住环境,让他们过上温馨幸福的晚年生活。 

(华安县老促会  李世长)

 

应给他们更多的关怀和照顾的照片:

 

 

华安县老促会会长蔡旺根慰问“五老”遗孀

 

 

华安县老促会会长蔡旺根慰问“五老”

 

华安县湖林乡“五老”、遗孀居住的破旧房子

 

 

华安县湖林乡“五老”汤仕我家用的破旧背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