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老促〔2018〕14 号 关于2018年度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7/18  来源:本站  点击数:
闽老促〔2018〕 14 号
关于2018年度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老促会:
各老区县(市、区)老促会:
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从2002年开始,委托我会会同全省老促会系统向我省老区、山区就读高中阶段的品学兼优贫困学生发放助学奖学,已成为我省扶贫助学的一大品牌,今年仍继续实施。现将2018年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与受奖对象
捐资奖学金单位: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
承办单位:福建省老促会和设区市、县(市、区)老促会。
受奖对象:省内老区、山区在校的普通高中品学兼优贫困学生。
对革命“五老”、烈士、军属(含失散红军)后代,以及国家原规定优惠的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家庭的学生,同等情况下优先评奖。
二、分配原则和名额指标:按照老区分布面积,经济发展水平和现有高中学生规模,本着重点兼顾一般、“雪中送炭”的原则,进行奖学名额分配。
2018年全省评奖名额仍为5000名,每名发放奖学金1000元,合计500万元。按设区市控制名额分配如下:
龙岩市940名【包括
三明、南平、宁德市各840名,分别84万元。
漳州市490名,49万元。
莆田市350名,35万元。
泉州市300名,30万元。
福州市350名,35万元。
厦门市50名,5万元。
各县(市、区)的名额分配,由各设区市老促会自行决定。
三、评奖要求:以学校为主,按照条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弄虚作假,由受奖人填写并签名盖章,再由学校审核并盖章;经评审确定的初步受奖名单,在所在校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汇总各方面意见后,由县老促会统一审批。
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存县(市、区)老促会。设区市老促会负责汇总受奖学生花名册一式二份,分别报送省老促会和黄仲咸教育基金会。
四、进度安排:接本方案后,各设区市和县(市、区)老促会即可进行部署;各县将这项工作布置到学校;各校在新学年开始后,用30天时间按程序,要求完成评奖各环节后,送报县(市、区)老促会审批;省老促会将会同基金会于10月底前将奖学金款汇到设区市老促会,全部发放工作11月20日前完成。
为确保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基金会继续按每名受奖生核拨工作费15元,其中省老促会每名留1元,设区市留4元,县(市、区)留10元,分别包干使用。
五、发放方式:奖学金发放方式由相关县决定进行。一般县可根据受奖学生数量,选择在重点校集中举行发放仪式,重点县也可以校为单位举行发放仪式。集中发放仪式可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到场指导并讲话。自始至终要大力宣传
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负其责,注重效果。
由于受奖对象较多,奖学金发放工作涉及面广,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老促会必须加强领导,专人负责,确定分管的会长和经办人员,各司其责,负责到底。审批表由分管领导签名盖章,实行责任制。任务较重工作量较大的县,建议要成立由县(市、区)分管领导主持的协调领导小组,并由当地教育局与有关学校密切配合,共同确保工作到位。
各设区市老促会要及时动员部署好这项工作,促进各县工作进度并对这项工作实行督促检查。奖学金工作发放结束后,设区市老促会于12月15日前向基金会和省老促会汇总填报2018年度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受奖学生花名册和受奖学生考上大学(含大专)花名册,以及工作总结。
福建省老区建设促进会
2018年7月9日
附:请下载:黄仲咸助学金发放花名册.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