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召开《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 执法检查汇报会执法检查汇报会
日期:2018/6/5  来源:本站  点击数:
省人大召开《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
执法检查汇报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今年6月上中旬,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开展《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执法检查。
李德金副省长介绍了条例实施5年来情况,主要做法是:强化组织领导,心系老区发展大局;强化政策保障,推进老区加快发展;加大财政支持,增强老区发展动力;围绕改善民生,发展老区社会事业;实施项目倾斜,完善老区基础设施;采取多种措施,助力老区脱贫攻坚;完善工作机制,形成老区发展合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仍有短板;乡村产业发展难度大;政策措施落实力度有待加强。下一步工作打算是:落实工作责任,抓好政策规划落实;完善帮扶机制,推动区域均衡发展;加大支持力度,补齐老区发展短板;注重产业培育,促进老区经济发展;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弘扬老区精神。
省民政厅厅长池秋娜、省发改委副主任潘乙凡、省财政厅副厅长林贻武、省农业厅副厅长黄书荣分别汇报了条例实施情况。
省老促会常务副会长叶顺煌参加会议并发言,他说,感谢省人大对省老促会的重视、关心和支持,特地安排我们参加今天的会议。老区是共和国的摇篮,也是福建的特色。历届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对老区工作都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省人大出台《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既是首创,也是导向,来之不易,不管是对于当前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是对于实现国家现代化都有重要意义。省政府和省民政厅、老区办等部门为此做了大量工作,省老促会也不断为此鼓与呼。尤其是黄琪玉副主任在时任副省长时很重视老区工作,不仅调整充实了省扶持老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而且主持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提出了“五个进一步”的要求,对省老促会和老区办的联合调研报告还做出明确具体的批示,省民政厅、老区办、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厅等承办单位都认真办理,推动老区工作形成了好的趋势、气势和态势。这次,省人大又决定开展执法检查,恰逢其时,不仅重要,而且必要,既是检查落实,也是推动促进。省老促会会长谢先文委托我向琪玉副主任和德金副省长,以及在座的有关部门领导问好!并表态促进老区发展是省老促会义不容辞的责任,需要老促会做的事,我们一定尽力而为,借东风、办实事、促发展、惠民生,努力为老区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刚才,省民政厅池秋娜厅长提出的4点对策建议,我们深有同感。尤其是促进老区发展的体制机制非常重要,省扶建领导小组的大旗要高高举起,老区工作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相信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老区工作必将更上一层楼,老区发展必将展现新局面。
黄琪玉副主任充分肯定条例实施5年来,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很好成效,肯定省老促会和老区办去年提供的调研报告很深入、很具体,意见建议很到位、很实在。这几年来的主要成效: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二是出台了一系列重要举措;三是工作合力进一步形成;四是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他对做好这次执法检查,提出2点意见:一是进一步重视、支持、推动老区加快发展。我省有70个老区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我们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好老区工作,通过执法检查切实解决几个影响老区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条例落到实处。二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这次执法检查。即要重视执法检查;要明确工作要求;要突出检查重点;要抓好关键环节。(常务副会长叶顺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