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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开展贯彻落实《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专项检查

日期:2017/10/16        来源:宁德福安市老促会        点击数:

福安市开展贯彻落实

《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专项检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开发建设,习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和视察活动,对革命老区脱贫发展作出了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新时期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为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加快老区开发建设步伐,福安市2016年也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发[2016]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了全面了解掌握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政策,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于9月下旬至10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加大脱贫攻坚力度革命老区开发建设革命老区建设工作专项检查,检查涉及全市16个老区乡镇及35个有关市直单位。

检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市直部门主要自查《实施意见》中有关优惠政策落实执行情况及建议意见。乡镇主要自查辖区内老区基点村的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情况及近两年对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资金、项目情况。

第二阶段市级抽查阶段成立福安市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专项检查组,由市分管领导为组长,抽调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老区办、扶贫办、财政局、老促会等单位人员分两组对有关部门、乡镇落实《实施意见》情况开展实地抽查,督促相关乡镇、市直部门切实做好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各项工作。

第三阶段汇总协商阶段,在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有关市直单位负责人召开协商会议。将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反馈的情况由汇总形成材料,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对发现的困难和问题,提请相关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策和措施,并明确各相关乡镇、市直部门责任,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福安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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