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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副厅长陈丽华在全省设区市老区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日期:2017/10/10        来源:省老区办        点击数:

在全省设区市老区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陈丽华

2017926日)

 

为贯彻落实省革命老区扶建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总结今年以来我省的老区工作,部署下一阶段任务,今天我们在福州召开设区市老促会老区办联席会议。上午先召开各设区市老区办主任会议,下午与老促会召开联席会议。下面,我就推进老区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统领当前老区工作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心系老区,对老区工作高度重视。20141030,习近平总书记来到革命老区龙岩,参加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他强调:我们永远不要忘记老区,永远不要忘记老区人民,要一如既往支持老区建设。老区人民为中国革命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党和人民永远不会忘记。让老区人民过上好日子,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要饮水思源,勿忘老区。他还强调:福建山区多、老区多,当年苏区老区人民为了革命胜利和新中国不惜流血牺牲,今天这些地区有的还比较贫困,要通过领导联系、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加快科学扶贫和精准扶贫,办好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实事,支持和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决不能让一个苏区老区掉队。

2015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上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没有老区的全面小康,没有老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那是不完整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老区发展和老区人民生活改善时刻放在心上,加大投入支持力度,加快老区发展步伐,让老区人民都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确保老区人民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今年6月在山西召开的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脱贫攻坚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现有贫困大多集中在深度贫困地区。这些地区多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社会文明程度较低,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贫困人口占比和贫困发生率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集体经济薄弱,脱贫任务重,越往后脱贫成本越高、难度越大。脱贫攻坚本来就是一场硬仗,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更是这场硬仗中的硬仗,必须给予更加集中的支持,采取更加有效的举措,开展更加有力的工作。

福建是中国著名的革命老区,在土地革命时期又是中央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23个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全部是革命老区县,其中16个是原中央苏区县,6个是闽东苏区县。全省建档立卡的贫困村中,老区村占70%以上。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老区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是我们做好老区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以此指导我省老区事业不断创新发展。

二、充分肯定今年以来的我省老区工作

今年以来,各地围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24号,下称《实施意见》),相继出台政策,加大对老区的支持力度,在老区政策倾斜、资金管理、革命“五老”优待、专项项目管理、调研和宣传、整合部门优势等方面取得较大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突出重点,持续增强政策扶持力度。各设区市结合实际,把脱贫攻坚摆在老区工作突出位置,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带动老区全面振兴发展。福州、泉州和漳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老区脱贫攻坚中的职责。漳州市级财政在2018年至2020年每年统筹1200万元资金补助老区自然村水泥路建设。三明委、市政府坚持每年开展苏区调研办实事活动,帮助协调解决老区群众饮水、交通等民生基础设施项目。龙岩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加快革命基点村发展的实施意见》,对老区基点村道路硬化、造福工程扶贫搬迁、竹业发展等予以财政资金扶持。

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纷纷出台了支持老区村特别是革命基点村的实施意见。上杭县、福安市、周宁县、蕉城区等县(市、区)出台支持老区基点村的政策措施。安溪县、惠安县、武平县、漳平市等县(市、区)出台扶持老区贫困村的政策措施。

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促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月份财政部等六部委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412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要求省里切块下达各市、县(区)的30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抓好贯彻落实。结合省政府《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今年7月,省老区办与财政厅联合修订了《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727号),规范了项目申报、资金拨付、跟踪监督和绩效评价办法。三明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民政扶贫资金进行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项目单位限期整改,县老区办做好监督工作。

(三)落实政策,持续增加革命“五老”人员待遇。提高革命“五老”人员待遇,2016101起,革命“五老”人员省定生活定补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即每人每月从870元提高到970元,大部分地区对革命五老人员的生活标准都相应提高,均高于省定标准。各市、县(区)利用节假日走访慰问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同时协调做好革命“五老”人员困难家庭救助、养老、医疗救助、造福工程、危房改造等政策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革命“五老”人员纳入相关政策覆盖范围,体现党和政府对革命“五老”人员的特殊关爱。厦门、福州、三明等市出台政策,明确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的待遇。厦门市增加革命“五老”人员的生活照料护理费和丧葬补助项目,丧葬补助按6个月的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南平市开展集中帮扶困难革命“五老”人员工作。宁德市深入老区开展慰问和义诊活动。

(四)加强老区专项项目管理,持续扶持老区乡村。革命老区专项项目包括生产性项目和革命遗址维修保护项目。开展扶持老区生产性项目工作以来,省里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老区生产性项目,起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全省老区扶建工作的一大亮点。充分发挥老区革命遗址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和红色旅游景点功能,有计划抢救影响力大、损毁严重的重要革命遗址,对当地政府愿意投入财力、具有较高历史纪念价值且亟待修复和完善的革命遗址给予省级资金补助,2010-2017年已下达资金3260万元,完成301处革命遗址的维修保护,实现了扶一处成一处,对已维修保护好的革命遗址进行挂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五)开展调研培训,持续加大老区宣传力度。一是开展专题调研。为贯彻好《实施意见》,省老区办、老促会调研组从5月份起,围绕我省老区村脱贫攻坚情况开展了历时一个多月的调研,制定了调查表格,听取了3个设区市18个苏区县的情况汇报,召开了座谈会,深入11个老区乡(镇)、23个老区贫困村进行了调研,对老区贫困村的部分贫困户进行了慰问,形成了《关于加快革命老区村脱贫步伐的调研报告》。龙岩市老区办、老促会针对革命基点村问题的调研得到市委、市政府的认可,并出台支持革命基点村发展的实施意见。二是举办专题培训。8月中旬在宁德市蕉城区举办全省革命遗址维修保护工作培训班,学习总结近几年各地在革命遗址维修保护中的经验做法,提高全省维修保护革命遗址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大力弘扬老区革命传统,宣传老区的发展变化和重点老区县的历史贡献、发展现状。2016年以来,我厅与新华网福建频道合作,选择老区村分批逐村进行实地采风和信息采集,制作发布《老区村·新长征》专题,形成涵盖所有老区村的“福建省老区村地图(网上地图)”;办好《福建革命老区》网站和《红土地》等刊物,不断提高老区宣传的社会影响力。今年92日在福建日报刊发以“老区村·新长征”为主题的系列报道,总结推广老区贫困村脱贫奔小康的成功经验,以长征精神激励全省各级各部门倾心尽力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富饶美丽。三明市邀请“北京将军后代合唱团”走进三明大型公益演出、罗援将军作国防与双拥专题报告。20167月,联合市委宣传部、三明军分区政治部等相关单位举办“风展红旗如画——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摄影及诗歌创作大赛南平市委党校每期党员领导干部主题培训班都增设了“闽北革命史”课程,弘扬老区革命传统,并把武夷山大安、政和东平、顺昌洋口等老区革命遗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基地。

(六)汇聚部门优势,持续倾斜支持老区发展。省扶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老区优先、适当倾斜”的原则,在政策、资金和项目安排上,倾斜支持老区加快发展。省财政厅下达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8.77亿元,比上年增长3.9%。下达原中央苏区财力补助资金7.96亿元,支持原中央苏区相关县(市、区)急需解决的社会事业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发改委支持老区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及产业园规划,有41个项目获专项建设基金约50亿元。省经信委对老区县申报省重点技改项目,在入选标准上予以适当放宽。省卫计委加强老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苏区县按总投资的80%补助,老区县按60%补助。省交通运输厅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县在现行省补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10%5%省农业厅(省委农办)安排下达37个苏区县造福工程补助资金3.61亿元,占总资金的66.8%省教育厅安排老区县中小学建设资金12.4亿元,占全省86.3%省林业厅安排全省70个老区县林业中央和省级建设资金达28亿元。省水利厅支持苏区、老区省级以上补助资金1.26亿元,占全省95.3%              

我省老区建设在经济社会事业虽然取得重大成就,但与全省的平均发展水平还有差距。全省贫困村2201个,老区村占1575个,占全省的71.6%。老区村量多面广,从前段时间省老区办、老促会两家联合调研的情况看,我省老区贫困村大多地处偏僻边远山区,制约老区贫困村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不少,老区脱贫攻坚任务艰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群众思想观念落后;二是老区贫困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三是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差距;四是产业扶持培育难度大;五是医疗和教育依然困惑;六是“空心村”现象有所凸显;七是影响老区贫困乡村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因素较多。而从老区工作实际看,对接好老区优惠政策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老区资金管理还需加强,“五老”人员优待政策需要落实落细,老区宣传力度深度不够,成员单位的部门合力还需增强,社会力量支持老区建设还可以进一步发挥,等等。

三、全力以赴抓好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重要节点。加快老区贫困村脱贫步伐,实现2020年前老区贫困村的全部脱贫,让老区与全省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以习总书记关于老区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当前老区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站在全局的高度加以重视,发扬务实的作风加以推动,坚持以强烈的责任心抓好落实。

 ()对接好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进老区优惠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和落实,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向上对接《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国家关于扶持我省的原中央苏区、闽东苏区和其他革命老区政策,加大谋划项目、生成项目、对接项目的力度,逐项研究、主动跟进,用好用足用活国家支持我省老区的财政、投资、金融、土地、生态建设等各项扶持政策,逐步实现政策效益最大化。落实《福建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统筹抓好苏区老区扶持政策、扶贫开发政策在民政领域的衔接落实,在安排我省民政项目资金时,对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原中央苏区、闽东苏区和其他困难老区给予优先安排和倾斜支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发改、财政、交通、扶贫办等部门,加大倾斜力度,给予特殊扶持,各项扶贫开发措施都要对老区实行同等优先原则,增强贫困老区特别是老区贫困村的发展内生动力。切块到各市、县(区)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求倾斜用于扶持1575个老区贫困村,老区发展专项资金也要优先安排老区贫困村。市、县级资金要重点支持老区贫困村。通过各种举措,形成支持老区贫困村的强大合力。

(二)监督好扶贫资金的安排使用。各地应当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并落实绩效管理各项要求。项目不得擅自调整,若确需调整,应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批。各级老区工作部门要对老区专项资金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县级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市级巡查、省级抽查的监督体系,县级老区部门对县本级资金分配、拨付、管理等事项负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省纪委、财政厅要求,老区专项资金(含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列入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201712月底前完成专项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和上线试运行工作,接下来要开展本系统用户业务及软件培训。2016年由中共福建省纪委等五部门印发的《福建省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在老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中,有十二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责任追究,大家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落实好革命“五老”人员的优待抚恤政策。全面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完善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同步增长机制,配套经费足额落实到位;在纳入低保、住房保障等准入审核中,符合条件的革命“五老”人员依法享受的补助金不计入其家庭总收入。革命“五老”人员增发6个月的生活补助金,作为丧葬补助费。落实好革命“五老”人员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既定政策。严格落实革命“五老”人员医疗保障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为革命“五老”人员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四)开展好老区的宣传培训调研。继续加大老区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老区的光荣历史和发展状况,宣传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扶持老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弘扬红色文化和老区精神,讲好老区故事,在全社会营造了解老区、关心老区、支持老区的良好氛围。继续举办2期面向村主干、专业户等相关人员的老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深入调查研究,围绕加快补齐老区教育、卫生与健康、养老和城乡民生基础设施等四个重点领域的短板,突出重点、精准发力,采取会同老促会、政研室等部门开展联合调研,委托第三方开展调研等多种形式,深入老区县乡村开展调研,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五)协调好同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为加强我省革命老区扶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省老区扶建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相关成员,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规则,近期准备印发。各级老区扶建领导小组也应及时调整充实有关成员,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会议,通报交流老区工作和老区发展情况,提出阶段性目标,确定每年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各级老区办应进一步完善联络员制度,主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汇聚各成员单位的政策、技术、项目、资金、人才,持续推进老区发展。

(六)发挥好社会力量的作用。严格落实税收、土地、金融等相关支持政策,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到老区开发资源、开拓市场、发展特色产业,带动老区群众就业增收。加强与老促会的协调配合,共同开展老区宣传、调研、公益服务、走访慰问等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扶贫开发协会、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等社会团体的联系沟通,鼓励其发挥人才、技术、信息等优势和各自功能作用,积极参与支持老区建设。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协调涉农部门和有关企业,给予老区群众实质性帮扶和技术指导。开展多种类型的公益活动,引导广大社会成员、社会组织和民营企业家,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老区扶贫开发。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的老区工作,事关我省发展大局,事关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我们要凝心聚力、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当前工作,以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