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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加大脱贫攻坚力度 加快革命基点村发展

日期:2017/7/5        来源:龙岩市老促会        点击数:

加大脱贫攻坚力度    加快革命基点村发展

 

近日,我市下发了《中共龙岩市委办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脱贫攻坚力度  加快革命基点村发展的实施意见》(岩委办发[2017]23号)文,根据文件精神,“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在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对革命基点村的开发力度,加快革命基点村发展,确保革命基点村与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一、进一步完善革命基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力争至2020年底前对全市不搬迁的革命基点村未硬化的379公里道路按4.5米宽标准完成硬化,市财政给予每公里5万元补助,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县(市、区)给予相应扶持补助。同时加大对基点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在继续争取中央、省资金补助外,市、县(市、区)在财政水利专项补助上给予倾斜。全面解决基点村安全饮用水问题。

二、加大造福工程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力度。对基点村造福工程扶贫搬迁群众,在享受中央、省补助金政策的基础上,享受市、县叠加补助政策,标准从原有的1000/人提高到1500/人,补助资金市、县各承担50%。另外,将危旧土坯房改造纳入市、县“十三五”时期重要任务,给予政策倾斜,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使基点村群众实现住房安全目标。

三、优先支持革命基点村发展壮大特色经济,在产业扶持政策上给予倾斜。继续实施基点村毛竹丰产示范工程,2017-2020年,每年安排基点村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林下经济、竹灌溉等生产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安排相应资金扶持毛竹产业发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革命基点村建设工作,基点村要实行部门挂钩、干部驻村全覆盖。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党支部。继续加大基点村基层党建的财政投入和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和建立选拨晋升机制,激发基层活力。

 

                              龙岩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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