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老促﹝2017﹞7号福建省老促会关于2017年度向老区山区品学兼优、受到国家资助的高中生发放黄仲咸教育奖学金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7/6/6  来源:本站  点击数:
闽老促﹝2017﹞7号
福建省老促会关于2017年度
品学兼优、受到国家资助的
黄仲咸教育奖学金
15年来,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坚持每年资助老区山区贫困学生奖学助学金500万元,为我省贫困学子的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将再次资助500万元奖励本省山区老区贫困学子,受奖人数5000人;仍由省老促会和设区市、县(市、区)老促会负责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如下:
一、奖学金捐资单位: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
二、承办单位:福建省老促会和设区市、县(市、区)老促会。
三、评奖对象:受到国家助学金资助的老区山区在校的普通高中阶段品学兼优的学生。
对革命“五老”、烈士、军属(含失散红军)后代,以及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家庭的学生,在基本条件和其他学生相同的情况下优先予以奖励。
四、分配原则和指标:
(一)分配原则:按照老区分布面积和现有贫困程度,统筹兼顾的原则。
(二)2017年指标全省5000名,每名奖励1000元,合计500万元。具体分配如下:
龙岩市940名【包括
三明、南平、宁德市各840名,84万元。
漳州市490名,49万元。
莆田市350名,35万元。
泉州市300名,30万元。
福州市350名,35万元。
厦门市50名,5万元。
各县(市、区)的名额分配,由各设区市老促会自行决定。
五、奖学金评选工作:以学校为主,按照条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负起责任,确定对象要准确,不弄虚作假,严格按我会印发的“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先由受奖人填写并签名盖章,再由学校审核并盖章;确定初定奖学金获奖名单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最终在汇总各方面意见后,由县老促会审批。
2017年度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留县(市、区)老促会。设区市老促会负责汇总2017年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受奖学生花名册上报省老促会和黄仲咸教育基金会。
六、进度安排:各设区市和县(市、区)分别在九月份以前把这项工作部署到学校,各校在新学年开始后,用30天时间做好宣传发动、申报、审核,张榜公布,上报县(市、区)老促会审批,基金会于10月底前将奖学金款汇到设区市老促会,全部发放工作
七、承办单位的经费开支: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继续按每名受奖生核拨工作费15元,其中省老促会每名留1元,设区市留4元,县(市、区)留10元,包干使用。
八、奖学金发放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负其责,切实做好奖学金发放工作。
对老区山区品学兼优高中生奖学金发放工作,由于受奖对象多,涉及面广,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老促会必须加强领导,都要有专人负责,确定分管的会长和经办人员专司此事。审批表由分管会长签名盖章,实行责任制。各级老促会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老促会的重要工作来抓,这是对老区扶贫扶建基础性工作,将长期发挥作用,必须高度重视。
县(市、区)级老促会应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各级老促会要建立由县(市、区)分管领导主持的协调领导小组,并取得教育局和有关学校的密切配合,共同确保工作到位。设区市老促会要及时布置好这项工作,确定分配名额,促进各县工作进度并配合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和省老促会对这项工作实行督促检查。奖学金工作发放结束后,设区市老促会于
(二)奖学金发放要隆重简朴。奖学金发放方式由县决定进行,一般县可选择在重点校集中举行发放仪式。重点县也可以校为单位举行,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参加并讲话。宣传
表格附后。
福建省老区建设促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