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中央财政扶持我市老区扶贫建设资金403万元
日期:2017/4/18  来源:南平市民政局老区工作科  点击数:
中央财政扶持我市老区扶贫建设资金403万元
日前,省财政厅、省老区办联合下达我市2017年度中央老区扶贫建设资金288万元和困难老区扶贫建设资金115万元。老区扶贫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我市10个老区县(市、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老区村村组道路维修等;困难老区扶贫建设资金重点倾斜扶持我市扶贫开发重点县和老区老村覆盖面比较大的县(市、区),主要围绕培育和壮大老区特色优势产业,扶持单个项目不少于10万元。通知强调,非老区乡村不得安排老区扶贫建设资金。(南平市民政局老区工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