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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老区上杭县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日期:2017/3/8        来源:龙岩上杭县政府办        点击数:

老区上杭县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日前,老区上杭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及民政部等八部委《关于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6198号)》精神,制定《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卫计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建立“党政统筹、部门联动、乡镇负责、学校为主、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儿童为本”的“七位一体”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的保护机制,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严格实行乡村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属地管理机制,督促协调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计生协会等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二是强化工作措施保障。通过多渠道、制度化筹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资金,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摸排、平台搭建、关爱保护及舆论宣传等经费支出。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统筹解决工作力量不足问题。三是建立健全监督考核、绩效评价和通报机制。协调教育、公安和乡镇政府与民政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引导未成年人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强化全民关爱责任意识,吸引更多企业、公益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关爱保护工作,凝聚正能量,营造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齐抓共管的关爱保护氛围。(上杭县政府办:胡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