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 推动福安老区民族村经济大发展
日期:2017/3/1  来源:本站  点击数:
福安市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对宁德赤溪畲族村扶贫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推进老区民族村精准扶贫深入开展,坚持“政府主导、专项扶持、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以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改善贫困人口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立足点,通过产业扶贫、挂钩扶贫、社会扶贫等措施,开展老区民族村精准扶贫,促进老区民族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真抓实干,促进老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全力帮扶、加快老区民族村发展。省科技厅、马尾区对口帮扶坂中畲族乡;长乐市、省水利厅对口帮扶康厝畲族乡;省经贸委、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对口帮扶穆云畲族乡,在省直有关单位对口挂钩帮扶民族乡工作中,注重穆云畲族乡竹舟山村、康厝畲族乡凤洋村老区民族村项目的帮扶,扎实推进福安市老区、民族地区挂钩帮扶工作的开展。2013年12月成立了福安市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由市民族工作协调委成员单位挂钩帮扶的老区民族村有3个,民族工作协调委成员单位要帮助制定发展规划,扶持发展特色经济,完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每年帮扶落实挂钩帮扶民族村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等项目资金不少于3万元。通过挂钩帮扶,进一步加快老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近年来,福安市民宗局不断加大对老区民族村的帮扶力度。2012年—2014年扶持城阳镇纸坪老区民族村种植葡萄、道路硬化25万元;2014年扶持城阳镇茶洋民族村学校道路1万元,2013—2014年扶持甘棠镇铜坑里、小岭、山头庄老区民族村基础设施、茶园改造45万元,2015年扶持甘棠镇铜坑里毛竹改造10万元,扶持甘棠镇小岭村雷竹种植10万元、2014年扶持甘棠镇春雷云老区民族村杨梅种植10万元,2010—2013年扶持潭头镇鹅山老区民族村茶叶种植、村委楼建设等30万元,2015年扶持潭头镇鹅山老区民族村种植畲药10万元,2014年扶持穆云畲族乡竹舟山老区民族村革命纪念亭建设2万元,2010年—2014年扶持康厝畲族乡凤洋村种植柚子、文化站建设25万元,2012年扶持溪柄镇东山老区民族村生猪养殖污水处理10万元,2015年扶持溪柄镇东山老区民族村家禽养殖10万元,2014年支撑溪潭镇马山老区民族村畲族文化中心建设5万元,2010年—2014年扶持溪潭镇瓜溪老区民族村葡萄种植、村委楼建设等15万元,2015年扶持湾坞镇半岭老区民族村江竹林自然村果树种植10万元。
(二)落实帮扶政策,加大民族乡村发展力度。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安委〔2013〕76号),加大对老区民族村帮扶力度,优先安排老区民族村的公路改造提升、联网建设,按4.5米路幅宽度的标准完成老区民族村以及200人以上老区民族自然村的道路改造,所需资金除中央、省、宁德市补助外,市财政按每公里3万元标准予以配套补助; 2013年-2014年每年给予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在7000元以下的老区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可行性项目补助5万元,加快推进老区民族村的少数民族“造福工程”,加快发展文教卫生事业等措施。福安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深入老区民族村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老区少数民族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老区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老区民族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进一步推动了老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培育特色,发挥示范作用。充分发挥老区民族村区位特点,因地制宜,从产业培育入手,依托当地的资源或传统产业,重点培育扶持和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建立了老区民族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努力实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经济发展格局。2015年2月,福安市向国家民委推荐康厝畲族乡凤洋老区民族村、溪柄镇东山老区民族村,争取列入国家民委“十三五”时期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村。
二、开展老区民族村精准帮扶的主要困难
老区贫困村大部分处在比较偏远的山区,交通不方便,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乡镇财力有限,基础设施仍不完善,群众收入不高,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及其制约因素,致使这些老区民族村的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老区民族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扩大生产能力弱。由于贫困老区民族村集体经济基础差,农村生产性人才缺乏,农民科技意识不强,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还有许多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二是老区民族村发展资金不足,少数民族群众“求贷难”仍然存在。由于这些贫困老区民族村原来的基础较差,在整村推进工作中,扶贫开发重点村帮扶资金投入有限,一些偏远山区交通等基础设施改善难问题依旧突出,造成部分村扶贫开发的效果不甚明显。相当部分农村群众因无资产抵押,无人担保等问题,得不到农村金融部门的资金扶持,缺乏资金而阻碍生产的发展。三是资源配置越来越不利于偏远老区民族村发展。现在老区民族村人口大量外流,致使老区民族村劳动力数量不足,素质较低;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向城镇集中,致使老区民族村生活费用不断增加;农资价额不断上涨,农产品价格增幅不大,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仍然较低。
三、老区民族村精准帮扶工作的做法和建议
(一)要求上级出台扶持老区民族村发展的政策,从省级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中切出专项资金,用于老区民族村的基础设施或民生工作程项目经费。
(二)建档立卡到村到户。将福安市老区民族村2013年家庭纯收入低于3310元全部列入建档立卡对象。并将相关村、户的数据统一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同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初对老区民族村贫困户数据进行一次更新,真正做到贫困户、老区民族贫困村精准识别、数据建档、资料上网、统计监测等工作。
(三)推进造福工程到村到户。加快推进老区民族村“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将老区民族村“造福工程”危房改造纳入集镇总体规划,与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结合起来,拓宽搬迁老区民族村群众就业、增收和创业渠道。切实加强造福工程及灾后集中重建社区管理,在安置规模上百户且已成型的新村建立新型社区试点,加强管理服务,统筹解决搬迁安置点群众就学、就医、就业、社保以及社会和谐问题。
(四)推进福安市老区民族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帮扶力度。最大限度把福安市的资源和力量调动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行动,提升服务老区民族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实效。筹集资金帮扶、争取项目帮扶、实行结对帮扶、采取技能帮扶,组织开展老区民族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劳动技能,重点针对扶贫对象家庭主要劳动力,促进创业就业。
(五)扶持特色产业发展,提高老区民族村经济收入。对于老区民族建制村和自然村,发展特色产业比较明显、效益好的产业给予一定政策上的扶持,发挥产业的示范作用。鼓励老区民族村经济发展,通过以奖代补、提供种苗、提供小额贷款或贴息,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引导贫困农户发展种植、养殖或旅游服务业,依靠自身力量脱贫致富。同时,特别要注重同步发展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以提高贫困群众的组织化水平,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六)加强挂钩帮扶,形成齐抓共管。对口帮扶是经过多年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举措,要进一步加大对老区民族村的对口帮扶力度。继续落实好中央、省和宁德市加快老区民族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老区民族村群众帮扶力度,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动员福安市党员干部挂钩帮扶老区民族村贫困户。福安市级老区民族村和贫困户对由市直、乡镇领导干部挂钩帮扶。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结对帮扶3户贫困户;各乡镇、市直各单位正科级干部每人结对帮扶2户,副科级干部每人结对帮扶1户。送资金或实物每年应不少于1000元,此外,还要发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各种形式与贫困户结对帮扶。
(七)健全对老区民族村贫困户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老区民族村贫困户大病救助制度、贫困户因灾致贫救助和贫困子女就学帮扶制度等,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老区民族村贫困户家庭成员的重大疾病医疗费,市民政局、红十字会要优先给予补助,市财政将“救灾补助”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由所在乡镇给予因灾致贫的困难户救灾补助。由市教育局、财政局等多部门联合行动多渠道给予老区民族村贫困户子女就学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