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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五项”举措 推动精准扶贫

日期:2017/3/1        来源:本站        点击数:

实施“五项”举措  推动精准扶贫

沙县老促会

沙县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习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部署,以三明市列入国家级扶贫改革试验区为契机,积极推进“348”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我县扶贫目标: 2016年脱贫率45%2017年脱贫率46%2018年实现贫困人口基本脱贫。具体做法是:实施“五项”举措  推动精准扶贫。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㈠实施产业扶贫,夯实扶贫基础。实施产业扶贫是开展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有力抓手。一是发展小吃产业扶贫,引导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外出经营沙县小吃,增加经营性收入。据统计全县有6万人在外经营小吃,2万多个门铺,年营业额超过70个亿。其中参加小吃培训的贫困户有1835人次,经过培训掌握了小吃业技能,分赴全国各地经营小吃业。二是发展特色农业扶贫,发挥资源优势。实行“一村一品、” “一乡一业”特色农业。如凤岗街道与沙县永明肉联制品厂建立扶贫合作关系,肉联厂免费提供鸭苗、饲料和技术,贫困户负责养殖。目前,共养殖肉鸭3000只,分别由贫困户3户饲养,每户增收4000多元。又如大洛镇昌荣村发展产业扶贫,兴建“畲村人家”(发展旅游、住宿、垂钓、水果采摘等农家乐项目),并发展乐子蛋鸡养殖基地、竹制品加工厂、小钟打铁铺等产业扶贫,村财年增加收入6.8万元,2016年贫困户35人可脱贫。

㈡深入改革扶贫,拓宽增收渠道。一是金融改革扶贫,建立精准扶贫担保基金,采取“县统筹、乡运作、村推荐”的运作模式,已成立沙县源丰精准扶贫担保基金注入资金1000万元,按基金规模放大55000万元为授信额度,为有劳动能力和有发展生产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3-5万元贷款担保,扩大金融扶贫覆盖面。要求全县贫困村32个,贫困空壳村14个,2016年底全部建立村集体发展基金。二是土地流转扶贫。以村为单位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劳动力弱的贫困户将承包的土地入股,成为股东,经营权变成股权,增强股份分红收入。如富口镇白溪口村民邓起木,妻子长年生病,母亲年老多病,生活困难。他将10亩土地入股到农业专业合作社,每年可分红3000多元,还安排他在合作社打工,每天工资100多元。三是林权深化改革脱贫。以村为单位成立林业股份公司,贫困户以林地入股,增加分红收入。如凤岗街道西霞村有贫困户22户,48人,全部参与林权入股,每年每亩可分红100多元。又如富口镇金楠专业合作社让贫困户林权入股,每年每户可分红3000多元。

㈢实行就地就业,增加劳务收入。一是依托沙县小吃培训中心,组织开展“雨露计划”等劳务技能培训,让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分别到全国各地经营小吃业,增加经营性收入。二是各乡(镇、街道)成立扶贫服务站,与乡镇内企业、家庭农(林)场进行对接,为贫困户提供就地用工、保洁服务,让贫困户增加劳务收入。如大洛镇宝山村与沙县丰发家庭农场建立村企合作关系,依托泥鳅养殖产业,为贫困户提供就地就业。丰发家庭农场已雇佣该村贫困户3户,共5人,贫困户黄裕祥,丈夫伤残,妻子因智力问题,无法从事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导致家庭贫困。通过在农场打工,每月可获工资2600多元。又如高砂镇协调16名贫困户在本镇6家企业务工,15名贫困户在镇、村从事卫生保洁员、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务工,推介65名贫困户外出从事小吃业,增加经营性收入。

㈣实行结对帮扶,不脱贫不脱钩。一是每位县领导牵头一个县直部门帮扶一个贫困村,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理清脱贫思路、脱贫计划、脱贫举措,一抓到底,不脱贫不脱钩。二是由县扶贫办牵头,协调农业、林业、金融、科研等部门,组建扶贫专业指导员队伍,个性化指导,精准化帮扶。三是组织党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与贫困户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结对帮扶,帮助贫困户确定“一户一就业”、“一户一项目”政策,通过“送资金、送政策、送信息、送温暖”等形式带动贫困户实现脱贫。2016年,在精准可扶贫户438户中,安排438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一对一”帮扶。目前,已实现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全覆盖,切实推动精准扶贫。

㈤实行政策帮扶,体现政策惠民。一是做好造福工程扶贫搬迁工作,解决居住条件差的贫困户住房问题,引导贫困户向小城镇、中心城镇集中安置,逐步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2016年底造福工程搬迁可完成362户,1631人。二是全面落实九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并引导社会爱心人士开展向贫困生资助活动,提高贫困户后代整体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防止隔代致贫。三是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大病统筹救助制度,让贫困户共享医疗保险,解除后顾之忧。四是做好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因残疾、因病致贫贫困户的最低生活保障,即低保户、“五保户”的生活补助工作,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投入与地方物价同步增长的保障机制。2016年,全县农村低保户1386户,2330人,月生活补贴204元;农村“五保户”有391户,411人,月生活补贴706元。

二、开展精准扶贫有待解决的问题

我县开展精准扶贫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完善与提高。如个别乡(镇、街道)领导在扶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因户施策制定帮扶方案不够完善。部分乡(镇、街道)农村空心化严重,留在村里的多数为老人和小孩,劳动力不足制约了当地产业的发展;一些贫困户年龄大于银行放贷对象的年龄限度,银行不予发放贷款;贫困户年龄和劳动力结构的不平衡影响了对“雨露计划”培训的需求。产业扶贫是专为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提供的担保贷款,但在担保环节中,许多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资产评估不能满足银行的审核条件,导致贷款发放缓慢,影响了产业扶贫的开展。

三、几点建议

1、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采取“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部门协作、资金整合、全力攻坚”的方式,财政要优先倾斜支持32个贫困村、14个空壳村。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慈善机构、企业集团到贫困村发展扶贫产业,开展公益项目,捐建公益事业,齐心协力共同打好扶贫攻坚战。

2、加大考评,强化督查。建议县委、县政府要加大对乡(镇、街道)、县直挂村的单位精准扶贫工作年终考评的力度,对扶贫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县扶贫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建立扶贫开发工作督查机制,做到一月一进度,一季一汇报,半年一督查,年终有总结表彰。对完不成任务的要问责追究,促进扶贫工作的扎实开展。

3、采取措施,防止返贫。要加强对脱贫人口的跟踪调查和后续扶持。对刚脱贫的贫困户,鼓励他们参加家庭农(林)场、专业合作社及村级融资担保基金等,进一步提高致富能力。对因病返贫的积极推进和加大医疗保障,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覆盖面。对因灾返贫的健全和完善救助政策和临时救助政策。对因失业返贫的帮助寻找新的就业途径。通过采取针对性举措,降低贫困户因各种因素返贫的机率,不断巩固扶贫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