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福安再次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日期:2017/2/15  来源:宁德福安市老促会  点击数:
福安再次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福安市城乡居民保险待遇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全面参保,福安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1月起,将福安市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5元,比省里要求的最低标准高出15元。
福安市自2011年城乡居民保制度实施以来,已连续4次调整基础养老金。从原来55元提高到115元,同时通过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稳步提高城乡居民保险待遇水平,提高群众的参保意识。截至目前全市参保人数25.19万人,参保率达97.57%,有8万多人已享受城乡居民保待遇。
(郭贺 林华光)
福安市老促会 福安市人社局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