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老促〔2016〕5 号关于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2016年度向老区山区品学兼优、受到国家资助的高中生发放奖学金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6/7/21  来源:本站  点击数:
闽老促〔2016〕5 号
关于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2016年度
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从2002年开始到2015年,向我省老区、山区就读高中阶段的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使一批家庭经济困难,表现好的学生能继续完成高中学业,避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助学成效显著。2016年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将再次出资500万元,仍由省老促会和设区市、县(市、区)老促会负责实施。
具体方案如下:
一、捐资奖学金单位: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
二、承办单位:福建省老促会和设区市、县(市、区)老促会。
三、评奖对象:受到国家助学金资助的老区山区在校的普通高中阶段品学兼优的学生。
对革命“五老”、烈士、军属(含失散红军)后代,以及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家庭的学生,在基本条件和其他学生相同的情况下优先予以奖励。
四、分配原则和指标:按照老区分布面积和现有贫困程度,统筹兼顾的原则,分配指标名额。
2016年指标全省5000名,每名奖励1000元,合计500万元。具体分配如下:
龙岩市940名【包括
三明、南平、宁德市各840名,84万元。
漳州市490名,49万元。
莆田市350名,35万元。
泉州市300名,30万元。
福州市350名,35万元。
厦门市50名,5万元。
各县(市、区)的名额分配,由各设区市老促会自行决定。
五、奖学金评审:以学校为主,按照条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定的对象要准确,不弄虚作假,按省老促会印发的“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受奖人填写并签名盖章,由学校审核并盖章;确定初定奖学金获奖名单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汇总各方面意见后,由县老促会审批。
2016年度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留县(市、区)老促会。设区市老促会负责汇总2016年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受奖学生花名册上报省老促会和黄仲咸教育基金会。
六、进度安排:各设区市和县(市、区)分别在九月份以前把这项工作部署到学校,各校在新学年开始后,用30天时间做好宣传发动、申报、审核,张榜公布,上报县(市、区)老促会审批,基金会于10月底前将奖学金款汇到设区市老促会,全部发放工作11月20日前完成。
七、承办单位的经费开支: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继续按每名受奖生核拨工作费15元,其中省老促会每名留1元,设区市留4元,县(市、区)留10元,包干使用。
八、奖学金发放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负其责,注重效果。
由于受奖对象较多,奖学金发放工作涉及面广,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老促会必须加强领导,专人负责,确定分管的会长和经办人员。审批表由分管会长签名盖章,实行责任制。各级老促会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老促会的重要工作来抓,这是对老区扶贫扶建的基础性工作,将长期发挥作用,必须高度重视。要建立由县(市、区)分管领导主持的协调领导小组,并取得教育局和有关学校的密切配合,共同确保工作到位。
各设区市老促会要及时布置好这项工作,确定分配名额,促进各县工作进度并配合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和省老促会对这项工作实行督促检查。奖学金工作发放结束后,设区市老促会于12月15日前向基金会和省老促会汇总填报2016年度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受奖学生花名册和受奖(助)学生考上大学(含大专)花名册,以及工作总结。
奖学金发放方式由相关县决定进行。即县里可选择在重点校集中举行发放仪式。重点县也可以校为单位举行,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参加并讲话。宣传
福建省老区建设促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