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老区明溪获“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称号
日期:2016/7/5  来源:三明明溪县委宣传部  点击数:
老区明溪获“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称号
6月27日,国土资源部在北京举行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表彰大会,老区明溪县荣获“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县”称号。
此次全国共有225个县(市、区)受到表彰,福建省有明溪县、梅列区、宁化县、海沧区、湖里区、泉港区、建瓯市和福鼎市上榜。会议还通报表扬14个模范地级市和6个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近年来,明溪县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以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工作为契机,充分挖掘潜能,拓展空间,不断探索节约集约的新路子、新模式,全县上下达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共识,形成了“落实责任‘保’地、总体规划‘管’地、土地整理‘造’地、合理布局‘控’地、提高门槛‘限’地、盘活存量‘腾’地、严格执法‘惜’地、规范矿山‘节’地、向低丘缓坡‘要’地”等土地和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式,走出了一条符合山区特色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之路,为该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肯定。(明溪县委宣传部 张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