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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落实用电奖励政策帮助老区企业降低成本
日期:2016/5/12  来源:网上来稿  点击数:
上杭县落实用电奖励政策帮助老区企业降低成本
日前,上杭县出台用电奖励政策,帮助老区企业降低成本。
一是落实好《福建省人民政府政府促进全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闽政〔2015〕25号)中企业增产增效用电奖励政策,贯彻国家、省有关电力直接交易政策,推动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进行电量交易,提高直接交易电量。二是抓好省级龙头企业、高成长企业调峰生产奖励和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等用电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三是落实好铁合金行业继续实行弃水期电价政策。做好省级龙头企业、高成长型企业推荐工作,争取2016年新增省级龙头企业、高成长型企业1家。2016年一季度,对水泥企业生产用电增量部分、硅铁企业生产用电给予每千瓦时0.1元的电价补贴,补贴金额由市、县财政各承担50%。(上杭县政府办:胡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