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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三明市提高农村革命“五老”人员遗偶定期生活补助标准
日期:2015/12/21  来源:三明市老区办  点击数:
三明市提高农村革命“五老”人员遗偶
定期生活补助标准
12月16日,市老区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全市农村革命“五老”人员遗偶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农村革命“五老”人员遗偶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300元,提标所需新增经费,宁化、建宁、明溪、清流、泰宁等5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由市、县按1:1比例负担,其余各县(市、区)按原渠道自行筹措解决。此次遗偶生活定补提标,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亲切关怀,确保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他们安度晚年。
(三明市老区办郑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