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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老区办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下达帮扶资金200万元

日期:2015/8/28        来源:福建省老区办        点击数:

泉州市老区办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下达帮扶资金200万元

泉州市老区办为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加快安南永德革命老区发展,根据市政府领导在《泉州市民政局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对接工作的请示》批示精神,将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发展专项中的老区帮扶资金200万元下达。

其中分配南安市46万、安溪县56万、永春县50万、德化县48万,用于支援老区帮扶建设,促进具体项目的实施。(福建省老区办 陶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