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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苏区老区政策对接工作成效及建议

日期:2015/6/16        来源:三明市老区办        点击数:

三明苏区老区政策对接工作成效及建议

 

党中央、国务院对革命老区的发展十分重视,习近平总书记连续几年赴老区调研,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尤其在福建调研时,提出“决不能让一个苏区老区掉队”。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苏区老区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这是加快苏区老区发展十分难得的机遇。三明作为重点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如何抓住这一难得历史机遇,用好用足用活中央和省上的扶持政策,加快推进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是当前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三明市老促会、老区办作为党委、政府负责老区工作的职能部门和老区建设的促进组织,感到责无旁贷。这几年来我们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学习政策,努力熟悉掌握政策,积极提供咨询服务;二是编印《老区政策服务指南》等资料,提供各县各部门决策参考;三是开展政策对接调研,先后与财政局、与市委政研室、与县老促会、老区办开展专题调研,报告汇编,呈报市委、市政府,时任市长邓本元对我们的报告充分肯定,并批示市政府分管领导研究贯彻,共同做好政策对接工作”。现在汇报有关情况和建议如下。

一、政策对接基本情况

(一)中央、省上出台的扶持政策

1.国家层面:2009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明确 “福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福建原中央苏区县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这是国家首次赋予我市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中西部政策。20113月,国务院批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对支持苏区老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作了进一步强调。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继续加大对老区的扶持力度,对老少边穷地区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并逐步减少市级配套资金。”20126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3月,国务院批复《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三明全境纳入规划实施范围。《规划》的出台实施是三明苏区人民期盼已久的大事、好事,特别是《规划》明确“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外优惠贷款等资金时,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并在投资、金融、资源利用、产业发展、改革创新等方面细化了政策扶持。

2.省级层面: 20115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老区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20129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为我省开展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工作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20149月,省委省政府出台《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发展目标、空间布局。此外,国家“十二五”规划和福建省“十二五”规划,对加大老区扶持力度、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等都作了明确部署。

(二)我市对接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老区苏区政策对接工作, 2008年,将乐县、沙县被确定为“中央苏区范围”,我市中央苏区县由原来的5个(建宁、泰宁、宁化、清流、明溪)增加到7个。2009年起,我市着力推进其余5个县(市、区)的“申苏”工作,时任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国家副主席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对三明有关县(市、区)申报“中央苏区县”工作作出专门批示。2012227,市委召开了用好用足中央苏区政策工作部署会。918,我市在清流县召开三明市首批“中央红军村”命名暨现场推进会。会议命名了三明市首批12个“中央红军村”。20137月,经中央党史研究室确认(中史字〔201351号),永安、三元、梅列、尤溪、大田列入中央苏区范围,至此,我市12个县(市、区)都被确认为中央苏区县,这即是对三明老区革命历史地位的肯定,也为争取政策支持进一步夯实了基础。2014年市委召开加快老区苏区发展工作座谈会,进一步部署落实我市苏区老区政策对接和苏区发展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各级各部门强化工作力量,加大对苏区老区政策研究,各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积极跑部跑省,带情况、带问题、带项目、带感情,尽最大努力把项目列入国家、省上盘子,以“三争”(敢争、能争、善争),“两不怕”(不怕磨破嘴,不怕跑断腿)精神,努力争取项目资金。不达目的不罢休。将乐县还成立了政策研究及项目策划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强化政策研究、项目对接和项目实施等工作;建宁县成立了以县委领导牵头、由精干力量组成的政策研究班子,积极向上申报项目;明溪县组建了由县委副书记挂帅、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与的对接省市政策的工作团队,建立健全对接工作专项制度,制定出台专项工作考评激励办法。市发改、财政、交通、住建、水利、教育、农业、林业、卫生等部门重点研究如何拓展落实国家支持原中央苏区县、老区县以及省里支持老区政策、参照执行中西部政策情况,主动沟通汇报,策划包装项目,积极争取支持,取得了明显成效。

各县(市、区)对已明确的政策,结合县情和产业特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分门别类做好政策的梳理,抓好项目策划、包装、生成、对接;对还不很明确的政策,加强研究,力争做到上级出台的每一条支持苏区老区发展的政策,都有相应的项目与之相对接,推动尽可能多的项目挤入上级规划盘子,享受到政策优惠和支持。同时,注重上下衔接,想方设法筹措配套资金,抓好项目实施,做出实效,使政策在老区落地。

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三明老区利用苏区老区这块“牌子”,争取政策支持特别是在争取资金和项目方面取得突出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以来,我市共向上争取老区苏区各类资金近180亿元(其中201129.28亿元,201246.8亿元,201349亿元),平均每年都在30亿以上,相当于地方级财政收入一半还多。其中仅2014年就达49亿多元,这些资金涉及了农业农村、科技环保、旅游业、基础设施建设、城建、政法、社会事业、财政、税收优惠和社会保障等10个方面90项,为推进老区苏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资金支持。一批事关老区苏区发展的重大产业项目、民生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并交付使用。如沙县机场通过对接苏区政策得到国家3亿元支持,如果没有苏区这个政策,这3亿元就拿不到。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老区政策对接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国家有关部委、省上有关厅局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策研究不够深入,已明确的政策项目审批程序有的比较复杂,手续烦琐,有的门槛太高,对接难度大,有的规定太原则,不好操作;项目对接成效不够明显,大项目好项目不多,配套资金难落实,滚动建设的储备项目少;老区品牌宣传力度不够,一些苏区县在争取政策扶持得到的资金还不如沿海的非苏区县;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部门之间、县(市、区)之间横向联动不够,沟通交流少,合力不够大,存在县域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

三、对策建议

老区苏区是三明的基本市情,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关健在农村,难点在老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对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老区将面临着政策性“断奶”的新课题,为此,要更加关注现有国家层面和省里对老区苏区有关政策措施的对接落实到位,要有紧迫感和危机感,好政策争取来不容易,不用好非常可惜,要最大限度发挥出政策效应,采取更加积极有力的措施,坚持把用好用足用活政策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以此推动老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提高认识,强化使命。对接落实原中央苏区政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于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加快崛起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其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做,进一步细化责任,逐条对照、逐项对比,更加有效对接落实中央支持原中央苏区发展的各项政策;要严格落实,熟悉和吃透各项政策,积极参与国家规划编制工作;要及时跟进,特别是要做好项目的策划储备和申报工作,以好的项目来承接政策,在更大程度上争取国家、省里的支持。

(二)成立机构,搞好统筹。认真借鉴兄弟省市成功经验,并结合省促进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等战略决策,系统研究我市振兴发展问题,让政策红利更多地惠及三明。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针对《规划》提出的支持政策,高起点、全方位对接,大胆谋划、超前策划,力促策划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落地一批事关三明发展大局的重大项目。要建立对接政策工作机构,负责对接政策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问题分析、政策宣传、汇总统计等各项工作,确保政策对接工作落到实处,发挥效应。

(三)深入学习,吃透政策。认真抓好老区苏区政策的学习研究,加强政策对接的分析比较,梳理出哪些政策在运用中产生了积极的效果,哪些政策还没有用好用足,哪些政策还有较大的利用空间,与周边市相比,有哪些经验可以借鉴参考,哪些工作需要改善提高。通过不断地加强政策学习研究,更好地用好用足用活政策。

(四)把握政策,策划项目。要根据“海西意见”、“海西规划”、国家支持东西部政策、“中央苏区振兴规划”“原中央苏区产业振兴规划”和“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规定,认真把握国家产业政策,抓紧编制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发展振兴规划,明确发展定位、空间布局和政策支持。按照资金跟项目走的政策导向,抓好相关项目的策划生成,尤其是对老区发展能起关键性决定性作用的大项目好项目,增强老区“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要切实抓好配套资金的落实,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要加强组织管理,把争取回来的项目做好,发挥项目的最大效益;要弘扬老区苏区精神,不能“等、靠、要”,在国家政策的扶持帮助下,依靠自身努力,形成自我发展、自我壮大的内部机制。

(五)上下对接,重在落实。国家省上的苏区老区政策,除普惠政策外,大部分分散在国家各部委、省上各厅局的相关文件中,基本上是按“规划先行、项目后审”的要求,即项目要首先能进入国家、省上盘子,争取才有可能。因此,要继续加强上下沟通衔接工作,积极跑部跑省,尽最大努力把项目列入国家、省上盘子,好事多磨,不达目的不罢休。项目资金争取回来后也不是万事大吉,要用好,产生效益,特别要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

(六)创新举措,激发活力。针对当前在政策对接和老区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建议如下:一是取消县级项目资金配套。对苏区县基础性、公益性、民生、涉农等项目建设资金,中央、省上应给予全额安排,不要求地方配套,以减轻苏区县财政困难。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公路建设资金等应由省以上负担为主。二是制定苏区专项补助政策。将教育、计划生育、政法公用经费保障等达标支出列入转移支付,将红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优抚特殊困难群体等纳入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将新农村建设、绿色农产品供应、加快企业发展、扶贫大开发等纳入专项补助范围。三是加快苏区人才培养引进。人才是保证苏区老区加快发展的第一资源,要出台相应政策改变老区苏区人才就业环境和条件,使老区苏区需要的人才能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四是加大对苏区县帮扶力度。把原中央苏区县发展作为一种常效机制来支持发展,在保持并加大省直部门扶持挂钩中央苏区县、组织省内沿海经济较发达的县(市、区)或对口支援的同时,争取建立中央和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对口支援苏区县的帮扶机制,以增强中央苏区县发展振兴的活力与合力。(陈生雄  郑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