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村级融资担保基金 破解老区农民“贷款难”
日期:2015/5/22  来源:三明市老促会、沙县老促会  点击数:
按:在近几年沙县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果的大背景下,沙县积极探索老区村农民贷款难的破解之道—-建立村级融资担保基金,破解了长期以来老区农民发展生产缺资金问题,有效地促进了老区村经济发展。5月20日,市老促会常务副会长刘水生、邹鲁生等和县老促会同志一起深入该县村级融资担保基金首批试点村——高桥镇官庄村调研,深受启发和鼓舞。现将该村做法介绍如下,供学习借鉴。
建立村级融资担保基金 破解老区农民“贷款难”
高桥镇官庄村是沙县村级融资担保基金首批试点村。在县金融办指导和县农信社支持下,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由村委会牵头组织实施,成立了村级担保基金,解决了村民创业和生产发展资金不足的突出问题,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主要做法:
一、村级发起,农户出资。在县金融办和农信社统筹下实施,以“自愿、互助、诚信”为原则,以村民出资为主,能人捐资、政府注资为辅等多种渠道筹措担保基金。担保基金创建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议定后,经县金融办核准,到县农信社申请开立基金专户,符合条件的农户按每户1或2万元进行基金募集,并成立担保审批小组,由村主干、村会计和2名入股农户代表组成。
二、建档评信,信用挂钩。按照“一户一册”的原则,建立农户经济档案,逐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对村民个人贷款额度实行信用等级和出资额相结合的办法,获评A级信用等级的贷款额度为出资额的2倍,获评AA级的为出资额的3倍,获评AAA级的为出资额的5倍。比如:获评AAA级的农户,通过传统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最高可贷款3万元,而通过村级融资担保基金最高可贷款10万元。
三、运作规范,方便快捷。基金实行封闭运行、动态管理,即基金仅为本村出资村民贷款担保,在其所担保的贷款全部清偿前不得解散或用于其他支出;村民存入的基金自存入起一年内不得支取,享受定期存款利息,存满一年后未取得贷款的村民可按自愿原则,继续参加或退出担保基金。实施快捷的审批流程,入股农户根据信贷需求提出借款申请,担保基金根据授信情况和农户实际情况进行担保审批,并签订“担保合同”,信用社按规定程序5日内发放贷款。农户在其授信额度内仅需办理首贷手续,年度内一次审批、循环使用、随用随贷。收回再贷时从提出申请到贷款审批发放最快1天内即可完成。
四、利率优惠,支农有力。基金担保贷款利率按当期同档基准利率上浮30%执行,与其他农业抵押(保证)担保贷款利率相比,优惠幅度高。官庄村村级融资担保基金现有规模253万元,加入基金村民117户,目前已累计发放担保贷款200笔、1666万元,主要用于小吃经营、苗木种植、鸭业养殖和饭店经营等,其中首批已全部按期还款,基金未出现不良还款记录,部分优质信贷用户在收回再贷时可享受更低利率和授信倍数再提升政策。
五、加强监管、风险可控。加强政银村沟通协作,严把农户准入关,对出资农户资产、信用、品行联合审核,不予A级信用以下和有赌博、赖账等不良记录的农户加入。对首批入股农户资金使用、生产经营、偿还能力再审查,剔除不合格的入股农户。建立预警机制,基金不良贷款余额超过贷款数10%,全村农户贷款利率再上浮30%;超过15%,停止发放担保基金贷款。引入村级融资担保基金小额借款人定期寿险业务,保险费按贷款数额的3‰收取,由县财政与个人按2:1出资,预防意外风险发生。出台防控基金“归大堆”风险工作意见,强化基金监管,实行乡镇挂村领导与村“两委”干部挂钩联系贷款农户制度,严防资金“归大堆”。同时设立非法融资担保基金“高压线”,对非法融资者、参与非法融资的基金贷款农户从严惩治,非法融资达到一定数额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严控基金风险。
该基金创建以来,优惠的贷款利率、快捷的审批手续,以及与农户信用相挂钩的运作模式,不仅解决了农户贷款“担保难”和“贷款贵”问题,而且还营造了守信光荣、守信得益的良好氛围,加快了农村信用生态环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为了农民创业致富的“及时雨”、信用环境改善的“新平台”、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助推器”。
(三明市老促会 沙县老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