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荣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日期:2015/3/3  来源:三明市老区办  点击数:
三明市荣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这块国字号“招牌”亦被视为我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
三明市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就在全国率先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创建过程中,着力改善民生,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切入点,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城市长效管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让更多的市民感受到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带来的实惠,感受到城市的发展和进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赞同率、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和满意率,充分展示新时期三明精神文明创建的新风采。(三明市老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