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建立18项奖扶优惠政策惠及老区计生家庭2.5万人
日期:2015/1/12  来源:网上来稿  点击数:
上杭县建立18项奖扶优惠政策惠及老区计生家庭2.5万人
为使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充分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近年来,上杭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项目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深化“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积极探索对计划生育家庭奖扶进行提标扩面,先后建立完善了18项奖扶优惠措施,对计生家庭进行奖励扶助。从2014年1月1日起,将二女绝育家庭的法定奖励费由每户3000元提高到5000元;落实省出台的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城镇居民,每人每月发给奖励金100元;对符合独生子女和农村计生二女家庭奖扶条件并纳入低保的父母,每人每月增加奖励金100元。增加将城区独生子女家庭育妇年龄45周岁及以上的家庭成员列入“生育关怀—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增加的84.25万元保险费由县乡财政支付。目前,上杭县2014年各类计生奖扶资金815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惠及计生家庭2.5万人。(上杭县政府办:胡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