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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采取四项措施做好老区苏区政策对接工作

日期:2015/1/8        来源:南平市老促会        点击数:

南平市采取四项措施做好老区苏区政策对接工作

 

2014年,南平市围绕老区苏区政策对接和落实,主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制定下发文件。今年3月,国务院同意批复了《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国函〔201432号),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419号),市委、市政府及时制定对应政策措施,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1423号)文件。二是召开老区工作会议。317日,市政府副市长陈美琼召集召开了市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会议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推动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打响老区苏区品牌,做好革命“五老”工作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后下发了《关于对2014年老区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的通知》。三是政策解读研讨。623日至26日,我市在市委党校举办了政策解读和项目策划专题研修班,对赣闽粤苏区振兴《发展规划》、扶贫开发等工作进行政策解读、交流经验。四是政策督查调研。1124日至27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老区办、市老促会组成2个督查组,分别赴政和、建阳、延平等6个县(市、区)对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201130号)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南委〔2011103号)等老区苏区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122日至5日,由市人大牵头,组织市老区办、市老促会人员赴武夷山、光泽、邵武等县(市)开展贯彻实施《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情况执法调研。五是工作成效明显。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我市争取中央苏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8亿元,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持革命老区小型公益设施建设资金1800万元。5个省级老区苏区扶贫开发重点县落实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科教文卫、生态环保等项目267项,落实政策性资金16.17亿元。(南平市老区办  兰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