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老促会会长张振福一行到大田考察
上杭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实施二周年座谈会
日期:2014/12/25  来源:龙岩上杭  点击数:
上杭县人大常委会召开
《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
实施二周年座谈会
钟巨藩
发展条例》实施二周年座谈会。县政府办、民政(老区办)、农业、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25个县直部门及县委编办、农办、党史研究室负责人,溪口、白砂、稔田等3个镇的人大主席和县人大农经委同志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永华、县政府副县长郭育坚和县老促会会长蓝国鑫与会。
郭育坚副县长作了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县政府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加大革命基点村扶持的方面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郭副县长还提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一、进一步学习领会《条例》,积极对接、用好上级的扶持政策,尽可能地争取上级的帮扶;二、进一步摸清基点村群众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探索有效的发展途径;三、加强资源整合,确保把有限的资源用到最急需的地方;四、做大产业,使之成为财政增长、农民增收的有力途径;五、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提高就业率;六、逐步提高失散老红军、“五老”人员、“五老”人员遗偶的待遇。
县老促会会长蓝国鑫在会上讲话,他谈了三点意见:一、贯彻《条例》,突出三个结合。必须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必须和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必须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支持促进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及革命基点村加快发展的政策结合起来。二、贯彻《条例》,突出有所作为。加快老区发展,党委、政府是主导,老区人民是主体,老促会是推动力。县老促会深入开展调研,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促成县委、县政府在今年8月份出台《关于加大对革命基点村帮扶的实施意见》,把《条例》转化为促进基点村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三、贯彻《条例》突出促进发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建议要理清发展思路、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要积极对接中央、省、市扶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的优惠政策,要加强红色文化的挖
掘和研究,加强革命旧址的保护,要大力宣传革命老区的光荣历史,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会上,县经贸、民政、财政、农业开发办等县直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就二年来学校贯彻落实《条例》及对接中央、省、市老区苏区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市、县帮扶基点村,促进基点村发展的情况作了汇报。白砂、溪口、稔田等3个镇汇报了贯彻落实《条例》后取得的成果,反映了目前还存在的交通不便、革命遗址保护力度不够、项目配套资金乡镇难以筹划等问题。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永华作了总结讲话,就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谈了四点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提高对贯彻落实好《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从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精神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老区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考察老区工作和看望老区人民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入宣讲《条例》的建设实质和主要内容,努力营造促进老区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明确职责,形成合力。要结合建设美丽上杭和生态乡村,结合各自各自实际,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继续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形成促进老区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四、加强监督,确保落实。要建立有效监督机制,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条例》就相关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让老区人民得到更多实惠,让老区人民共享改革开放与发展的成果。
(作者为县政协退休干部,地址:上杭县松园路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