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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老促会会长谢先文在福宁南莆第十五次老区工作联谊会交流会r的讲话

日期:2014/12/17        来源:本站        点击数:

努力开拓新形势下老促会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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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集会,虽然是例会,但恰逢我们老促会面临一种新形势的情况下召开的,大家共同来应对好这个新形势下老促会如何开创工作新局面,很有针对性、很有现实意义。为此,我首先代表省老促会向会议召开表示祝贺,向出席会议的同志们致以亲切问候!

说老促会面临一种新形势,主要是针对这几方面说的:一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二是“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在启动;三是中央对老同志参加社团工作提出了新精神。这三个方面,都对老促会提出了新课题,我们要认真应对好

下面分别说点我自己的看法、想法,供大家参考。第一,就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目前全省上下正在传达学习。现在全世界都在聚焦我们党的四中全会,都认为是迄今为止最受关注的一次“四中全会”。有人具体罗列出了1979年以来的历届四中全会,即:1979年:十一届四中全会,研究的是农业发展问题;1985年:十二届四中全会,研究的是“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草案);(其中1989年十三届四中全会适逢“89”形势),1994年:十四届四中全会,党的建设问题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研究国企改革问题;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研究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 2009年:十七届四中全会,研究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问题。可以看出,以前历届四中全会主题是经济或党建二大议题。这次主题定为“依法治国”,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依法治国”的概念在1997年十五大就写进了报告,1999年又被明确写入辽宪法。但外界都认为,这次四中全会从6个方面阐述依法治国,描绘了中国式的法治蓝图,依法治国不仅仅是一项国策,一个决定,它更是一种能力,是社会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因此,四中全会既是对我们党法治思想、法治实践的总结,更是掀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是就法治问题的决定性破题,是我国实现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为党治国理政提供了根本遵循。

那么,四中全会的决定对我们从事的老区工作,对老促会的工作有那些直接意义?这是我们首先应当弄清楚,搞明白的问题。

说四中全会掀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崭新一页,我们首先就是期待我们国家在依法治理老区方面能优先掀开“崭新一页”。我们的共和国是从老区走来的,老区是我们党的根、祖、脉,依法治国,题中之义就是先要把老区依法治理好,让老区跟上全国发展的步伐,让老区人民分享到改革开放的成果,让老区老百姓尽快过上好日子。所以,从老区的地位作用看,应当首先把老区工作、老区发展纳入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其次,从历史经验与教训看,也必须优先依法治好老区。从福建情况看,老区曾经蒙受许多冤屈,改革开放后更有成功经验,都说明老区工作及发展事业必须纳入法制化,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各行为主体的权利义务,坚持依法治理老区,才能实现长治久安。再次,从建设和发展老区的现实看,更应当实施依法治理老区。实践表明,有法可依与无法可循是大不一样的。比如,虽然我们的政策很到位,但执行中随意性很大。如果立法了,就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是一种行动规则,带有权威性和强制性。这说的是一个方面,还有另一个方面,就是如何与时俱进的问题。我们大家都深有体会,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发展,中国经济要进入一种“新常态”。“新常态”是一个经济术语,意思就是“稳中有新、新中有稳”的持续存在的一种状态。这个经济术语今年被习总书记使用后,已在我国迅速成为一个“热词”,被各个领域广泛引申和运用。

那么,对于老区的发展和老区工作要成为的“新常态”是什么?首先是这个“常”,就是要以制度和法律来保证老区政策的持续性,使老区发展获得国家支持成为一种“常态”。我们这些人都会有这个心愿:如果有一天,老区的发展,老区相关工作不再需要“特别强调”、“不需要用文件规定”就能进入“优先”,得到“倾斜”,老区发展的“常态”就建立起来了。这就需要形成一种制度安排和法律的保障。实践充分证明,只有进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才是老区发展的根本途径!

其次,就是这个“新”,我们也有一个心愿:就是要不断把握老区建设的实际,及时去调整、修订有关扶持、支持老区的政策,确保老区发展能够始终处在政策法规体系的有效支持之中,而不是只寄望于某届班子、或某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因人而兴”,而是有制度化、法制化以及规划化的自动调节。如果老区工作也好,老区建设发展也好,这个“新常态”建立起来了,那么,我们老促会恐怕也就完成历史使命了。

所以,学习四中全会精神,领会依法治国与老区工作的对应关系,我们要为老区工作这个“新常态”而进行新的探索。这方面,我们省是成功经验的,就是先形成政策体系,把“老区优先”作为一条方针定下来,然后配置“八个倾斜”,形成了省委省政府的二份文件,然后,再把这些成熟的政策上升为法规,出台了“老区发展促进条例”,支持、扶持成为“制度化”、成为“法律条文”,这是很实惠的成功经验。当然还很全面落实得不够,我们要继续盯住,建议开展“执法检查”,使这套好东西落到实处。

第二,就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即将开始启动。今年开始了前期调研工作。这个“五年”是关键时期,这个规划对于老区来说是“机遇难得!”因此,我们要千方百计争取把我省老区发展的特别需要、特殊要求调研清楚,然后力争纳入各种规划和政策盘子中去。这方面,我省老促会系统是有过很好的经验的。在“十二五”规划中,我们反复呼吁了三大问题:一是呼吁国家对我省老区、苏区享受中西部政策;一是建议省委、省政府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一是通过实施调研建议抓好一批老区“美丽乡村”示范建设,都已见了成效。对“十三五”规划,我省老区要关注些什么问题,需要什么特殊扶持,我们也要有所作为。所以,从现在开始,大家要行动起来,开展调查研究,争取能早些有所建言献策。

第三,关于如何贯彻好有关老同志参加社团工作新指示问题,这也是探索老促会工作新机制问题。这里面涉及到二个方面的新情况:一是中央已有文件,规范老同志参加社团问题;一是要求社会组织完全与政府脱钩的问题。这二个问题,现在正引起老促会系统一些新动向,所以,我在这里说点个人的想法、看法,不一定对,供大家思考就是了。

第一个问题,文件规定很清楚。这主要是针对退休老同志的参加社团工作的,最近省里提出了“三个严格执行、三个灵活掌握”的政策原则,比较实事求是,杠杠很明确,大家遵守好规定就是了,但是,要防止“一撒手就散”或“一辞职就乱”的情况出现。总的希望做好三点:一是准确认识,正确对待;二是物色好接班掌舵人,提出负责任的人选建议;三是做好衔接工作,力争做到“不停、不断、不乱、不贬”。

第二问题,老促会今后如何定位?老促会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浓厚政治背景的社会组织,本身政治性较强,因此各级老促会都是经同级党委批准成立的,会长也大多是同级党委或组织部门提名的。因此,老促会工作具有“准事业”性质,其定位就是作为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所以,老促会如果讲彻底与当地政府脱钩,要成为完全的民办,恐怕是没有意义的。我们老促会的成功之处,就在于不完全民办、也不完全官办。但究竟如何去办好,这恐怕也是一个新课题。实际上,这也是老区建设制度化的一个重要方面,要由各级党委、政府作出决断。因此,建议大家加强请示汇报,取得当地党委、政府的指示来开展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