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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期:2014/11/24        来源:网上来稿        点击数:

 

上杭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解上杭县新型城镇化建设进展情况,今年3月-7月,上杭县组织相关人员就上杭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稔田、溪口、古田、蛟洋、南阳、才溪等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以问卷调查、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先后召开了4场座谈会,听取了13个部门和6个建制镇情况汇报,并针对现状、存在问题进行座谈交流、分析原因、探讨对策措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镇化建设现状

全县共设157344个村(社区),面积2860平方公里。截至2013年,县域户籍人口50.2万人,常住人口37.1万人,城镇化率达41%

(一)重视规划引领。2013年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上杭县城市总体规划》进行新一轮修改。22个乡镇有16个乡镇总体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实施,其余6个乡镇总体规划也已通过评审,正在报批。省级小城镇试点古田镇、才溪镇和县级小城镇试点步云乡还完成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蛟洋镇、南阳镇、稔田镇正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城镇村的规划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加快产业发展。坚持以产兴城、以城促产,狠抓招商引资、项目带动,产业得到较快发展。目前,上杭工业园区和蛟洋循环经济园区落户企业有115家,形成以矿产冶金、有色金属材料加工、光电材料以及精细化工为主的主导产业,2013年,两大园区实现产值221亿元,实现税利1.2亿元。建筑业、传统商贸服务业发展态势良好。小城镇试点乡镇因地制宜,注重特色,推进产业发展,初步形成了红色文化旅游、建筑、冶炼、精细化工、光伏材料、生态休闲农业等产业。

(三)推进城镇化建设。20102013年,县财政投入城镇化建设资金达6.8亿元,其中,7个试点乡镇共投入财政资金5.8亿元,与城镇化发展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农村路网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农电改造等工程加快实施,公路网络、供水、供电、通讯等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廉租房、公租房已建成3719套、在建545套,拟再建3894套保障性住房,城镇居民居住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城镇中小学教育师资力量和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学前教育得到重视,2013年新建公办中心幼儿园25所。基本完成了22个乡镇卫生院硬件改造提升工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注重扩面、应保尽保,2013年全县累计有77.1万人次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类社会保险,城镇承载能力得到提升。

(四)加强环境治理。全面推进全国生态县、生态乡镇创建活动,有18个乡镇通过全国、全省生态乡镇验收。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8.9%41.6%,城镇园林绿化水平得到提升。实施宜居行动计划,完善环卫设施,强化村庄环境整治,建立起了户集、村收、镇处理(运输)垃圾处理运行机制。投入6010万元资金,实施黄潭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城镇交通管理,积极创建文明县城、卫生县城,推进城镇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加大城镇两违行为整治力度,2013年共拆除两违建筑10.4万平方米。

二、新型城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新型城镇化内涵理解不深透,现实功能差距较大。乡镇对新型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是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的转变,是实现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引擎,是实现人的无差别发展的内涵理解不深透,一些乡镇认为新型城镇化就是撤乡设镇、大拆大建、扩镇造城,片面注重集镇规模扩大、空间扩张,轻视科学经营城镇、管理服务功能提升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完善,城镇人居环境欠佳,尤其是文化品味、公共服务功能等方面供给能力薄弱,管理运行效率不高。

(二)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不高,风貌特色不明显。规划编制对城镇自然资源、人口环境、人文历史等情况研究不够深,城镇发展定位不准,规划起点层次不高,质量标准偏低。大多数镇仅完成总体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等尚未完成,各类规划相互衔接不紧。城镇建设客家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韵味不浓,文化传承和创新功能较弱。实施管理不严,违法占地、违规建设等问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

(三)产业支撑能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工业产业集群纵向产业链延伸慢,集群规模小,企业科技含量低,专业化分工合作关联度不高,企业之间未通过产业集群有机联系在一起。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附加值高、就业容量大的规模企业和知名品牌企业少,集群特点和区域产业聚集效应不明显。现代农业、农产品品牌建设、农副产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培育推进不力,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低下,大部分建制镇缺乏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支撑。传统服务业提升缓慢,信息、咨询、科技等新兴服务业发展滞后。城镇农产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市场体系发育不全,规模小、层次低。2013年,全县第三产业在整个三产中所占比重仅为29%,其中第二产业比2012年增加17.9%,第三产业比2012年增加6%

(四)空间布局不尽合理,协同发展水平较低。2013年底,我县城镇化率41%,比全国53.7%、全省60.7%、全市49.4%12.7%19.7%8.4%,县域中心城区与特色镇、一般镇协同发展水平偏低。特色镇数量少,一般建制镇规模小、服务功能弱。中心城区临江镇、临城镇行政区划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不利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的整合。中心城区与建制镇、建制镇与乡之间联结度不高,城镇集聚产业和人口不足,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五)体制机制不健全,制约城乡一体化发展。现行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土地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固化着已经形成的城乡利益失衡格局,制约人口合理流动,农业转移人口无法实现市民化,无法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公共服务,二元结构阻碍了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加快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对策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把握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县乡(镇)两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群众应充分认识新型城镇化是经济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新型城镇化是实现人的城镇化这一真正内涵,应当一切以人为核心,变城乡二元结构为一元结构,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转变单纯依靠大拆大建扩镇造新城的传统思维观念,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规划、公平共享、四化同步、集约高效、绿色低碳、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完善机制、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指导方针,建设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布局优化、产业发展、设施完善、保障一体、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特色鲜明的宜居宜业新城镇。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自觉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科学合理规划,引领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编制应坚持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着眼于以构建中心镇、特色镇为重点、美丽乡村为支点的新型城镇化体系,实现以中心城区带镇、以镇促村、城镇融合、城乡一体的格局。因地制宜确定城镇规模,不搞无边界超大规模扩张,不能贪大求洋,规划建设体现文化特色,彰显建设个性,提升文化内涵,注重宜居宜业。进一步完善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管理机制,严格规划建设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

应从上杭区域特点、产业基础、客家文化、红色文化的特色优势出发,以有利于人口、生产要素的聚集和资源优化配置,合理优化县域城镇空间布局,增强中心城区在经济、金融、信息、商贸、科教和文化等方面的辐射作用,使之成为带动发展的重要平台和要素集聚中心。建议县政府在对上杭县城总体规划进行修编的同时,加快编制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并做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互衔接融合,形成完整的规划体系。各建制镇应当立足当地资源禀赋、环境特征,坚持特色经济和文化建设相统一原则,积极构建产业支柱,并以产业支柱推进能够凸显特色与差异化的建设模式。

(三)强化产业支撑,增强新型城镇化发展后劲。做大做强园区产业。加快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推动产业布局与城镇空间结构协调互动。坚持一手抓产业集群形成,一手抓设施配套功能完善,重点抓好上杭工业园区、蛟洋循环经济园区和南阳镇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科学编制金铜产业、光伏电子、精细化工、建筑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专业园区发展规划,实施多产业并重发展战略,着力提高产业项目、生活设施、交通配套等规划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信息、技术、人才、资本等生产要素向产业园区聚集,使之成为承接沿海、连接龙岩、辐射湖洋、中都、庐丰、白砂、旧县等乡镇的高标准产业园区。加强有质量的项目策划和招商选资工作。全面落实鼓励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优惠政策,促进成长性、科技型小微企业向园区聚集发展,发挥小微企业在扩大就业、增加税收方面的作用。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工业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的镇,应充分发挥农产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高优农业、休闲旅游农业,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建设。研究制定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政策措施办法,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因地制宜发展红心蜜柚、沙田柚、脐橙、毛竹、油茶、通贤乌兔、古田苏家陂贵妃鸡、太拔槐猪等种养殖业。加快发展林下经济。加大力度培育丰农食品、优创油脂等优势明显、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进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项目,突出集团化、规模化经营,走农业生产专业化、现代化路子,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着力提升服务业水平。制定和完善促进服务业、货物运输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推进县域中心城区及蛟洋循环经济园区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技术咨询、信息技术、电子商务、中介机构、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引进大型服务企业在中心城区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结算中心,提高服务业、货物运输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增强城镇经济活力。重点促进紫金矿业集团在上杭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紫金物流公司,将我县金铜等产业的货物运输纳入其业务范围。充分挖掘城镇历史文化积淀,发挥客家民俗文化、客家姓氏源流文化、红色文化、畲族文化优势,加强县城历史文化街区和城镇古民居、古村落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把文化产业融入旅游经济发展,着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打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

(四)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加快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超前谋划十三五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道路规划,提高道路网密度,构建便捷畅行的城镇交通路网体系。加快中心城区中轴线上杭大道与龙翔大道接线和三环路贯通接线工程建设,有序推进通乡二级公路晋级改造,加强城镇、镇村道路改造和连通工程,提升道路建设水平。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推进农村公路灾害点整治,加快规划布点村庄道路建设,实施镇村公交公路提档改善工程。加快城镇停车场、公交站点等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客运网络化和线路公交化。

强化城镇水、电、通讯等保障能力。切实抓好水源地保护,大力实施城镇饮水安全工程,扩大城镇供水能力。加快城镇电网建设与改造,提高供电质量。城镇建设改造特别要注重地下空间统一规划和建设地下管网,实现供水、供电、通讯和排水、排涝等管线地下化,解决因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的问题。

提升公共服务功能。制定相关政策,放开搞活公共服务市场,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和手续,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根据人口规模和空间分布密度,统筹城镇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科技、社会福利和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的优化布局,增强对人口聚集和服务的支撑能力。旧城改造、新城新区和产业园区建设同步规划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健全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城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科学布局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扎实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标准化建设,提升整体服务功能。合理规划建设城镇公园、全民健身活动场所、社区文化中心、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完善县客家缘、中心城区杭川公园、南江滨公园建设,并发挥其应有效益。加强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科学布局养老机构,积极探索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相结合模式,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五)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坚持遵循自然规律和城乡空间差异化发展原则,统筹安排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实施串点成线、连线扩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保护乡村原始风貌、保留村庄原始形态为前提,加强村庄规划建设,优化居住点布局,规范农村居民建房行为,努力形成一村一韵、一村一景、一家一品的建设格局。重点抓好中心村培育建设,把中心村建设与村庄整治、造福工程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农业综合开发、农民体育健康工程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建设合力。注重农村工匠和传统工艺技术人才培养,注重发展家庭农场、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有效解决富余劳动力出路。

全面实施宜居行动计划。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完善生态补偿、考核考评、污染监管机制。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家园清洁行动,因地制宜进行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实施农村河道治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养殖业污染,持续推进一江两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全面提高绿化水平,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推动城镇公园绿地、休闲绿地等公共绿地建设。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打造路畅、水清、街洁、灯亮、草绿的生态宜居宜业环境。

加强和创新城镇社会治理。进一步规范城镇管理职能,明确县、乡(镇)、村三级责任,重视社区建设,有效发挥城镇、村(居)社区作用,推行精细化管理模式,自治常态化管理。建设数字化城镇,实现城镇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开展文明城镇创建活动,加大对城镇居民政策法规、公民道德和文明常识的宣传教育,注重环保意识和文明养成,增强公民文明观念,不断提升城镇建设的文明素质。

(六)创新体制机制,破解新型城镇化发展难题。着力破解二元分割的管理模式。实行积极的人口迁移政策,有序放开城镇落户条件,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二元制管理模式,实行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自愿基础上,积极引导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转移落户,鼓励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家属在城镇落户。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保障农村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引导建制镇有序建设保障性廉租房、公租房和集中安置房,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住房保障问题。

加快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以有利于城镇社会服务管理和资源配置,县政府应尽快启动中心城区临江镇、临城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调查论证工作,优化区划调整方案,明确实施方法步骤,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探索、建立、完善模块管理模式,有效解决人户分离问题。

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承包地(林地)、农村房屋等使用权和所有权登记发证,研究出台农村土地确权流转的政策机制,鼓励农民通过抵押、转包、转让、互换、出租、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承包权,建立相应的土地专业管理市场,加快构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及农村土地抵押贷款融资平台。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进一步研究探索城镇化建设用地政策,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有效解决发展资金瓶颈。推进城镇化建设,一方面要拓展资金来源,增加投入;另一方面也要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县、乡(镇)两级政府和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务院关于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政策,主动跟进,有效对接。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土地收益全部用于城镇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鼓励企业、个人投资参与城镇化建设;鼓励条件成熟的乡镇成立城镇建设投资公司或开发公司;鼓励金融机构拓展城镇化建设信贷业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政府资金投入既要考虑重点也要照顾一般,实行综合平衡,同时改变过去无偿拨款方式,实行担保贷款或财政贴息或以奖代补,发挥有限资金效益最大化。

(上杭县政府办:胡发荣 游文祥 梁世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