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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出台19条新政促进农渔民转产就业

日期:2014/7/9        来源:厦门翔安老区办、老促会        点击数:

翔安区出台19条新政促进农渔民转产就业

 

翔安区在2013年推出“民生15条”,每年投入4亿元作为民生保障资金,20146月,又出台了《翔安区全面开展被征地人员和海域退养渔民转产就业工作的方案》,推出19条新政,从5个方面做好被征地人员和海域退养渔民的转产就业工作。

一是从鼓励就读职业学校、提高低收入家庭大学生补助力度、抓好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招收本地劳动力、扶持发展第三产业、发展新型都市农业等方面促进充分就业。二是从给予租金优惠、提高贴息贷款额度、放宽贷款抵押门槛、执行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走出去”等方面鼓励自主创业。三是从推动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建立社保增长机制、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方面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四是从严格落实征拆补偿标准,用好用足预留发展用地政策、发展集体股份经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保障被征地人员和海域退养渔民的财产权利。五是从加强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翔安区这次出台的新政,从财政拿出2亿元,专项用于辖区内被征地人员和海域退养渔民的转产就业。确保实现每年转产就业超过6000人,三年内基本实现平均每户有1人、力争2人实现充分就业;建立以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为主,完善城乡一体、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将60周岁以上被征地人员和海域退养渔民全部纳入社保范畴;力争每个被征地和海域退养村(居)都规划预留发展用地,适时适度发展股份项目,努力提高被征地人员和海域退养渔民的生活水平和人居环境。

翔安区老区办  曾志勇

翔安区老促会  李增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