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建设铸辉煌 助力老区结硕果
日期:2014/5/30  来源:厦门市老促会  点击数:
特区建设铸辉煌 助力老区结硕果
美丽乡村—塘边老区村新貌。(陈丽蓉摄)
厦门这座有着光荣革命历史的海滨城市,为早期我党的发展和中国革命的胜利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厦门革命老区历经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革命的火种一直在这片红土地上传播,厦门也因此被誉为“福建革命的摇篮”。厦门革命老区有基点村115个,主要分布在同安和翔安二个区。全市老区人口26万多人,1985年审定健在“五老”人员1301人。老区人民用鲜血和生命为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建立做出重大的牺牲和贡献。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这一块名符其实的红土地。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厦门创办经济特区以来,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老区建设发展,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有关老区的政策,坚持了建设特区、不忘老区的建设理念,统一谋划,从政策上倾斜,资金上加大投入。厦门全市的生产总值从1981年创办经济特区初期的7.4亿元,发展到2013年的3064亿元,老区农民人均收入也从264元增加到2013年的15003元,特区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老区建设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一、加大投入,助力老区进行旧村改造,新村建设。
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6年启动了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工程,以及2008年1月出台《关于加快老区山区建设发展的意见》市委一号文件,结合厦门老区山区发展现状,统盘谋划,将75个老区基点村纳入工业区集中规划,环东海域整治片规划、新城区建设规划以及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将未来纳入上述规划建设的60个老区山区重点村全部纳入这次老区山区建设发展规划。文件明确提出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老区山区建设发展,各区按一定比例配套。经过近8年来的建设,全市115个老区村已有90个村完成了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及老区山区建设,市、区共投入财政补助资金68400万元,其中市级48460万元,平均每个老区村投入760万元,主要建设项目是村水泥路、排水排污沟(管)、路灯、文化活动室、篮球场、健身器材、道路绿化等。通过旧村改造、新村建设,老区村的道路硬化了、路灯明亮了、排污畅通了,文化活动有了场所、村容村貌整洁漂亮了,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了,农民收入显著提高了。实践证明这一重大举措是推进老区村城市化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老区村实现农村现代化,加快城市一体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为“美丽厦门”“富美乡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政策倾斜,助力老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厦门市农业发展空间小,农业发展用地逐年减少。第一产业占厦门生产总值不到2%,但市委、市政府对“三农”工作十分重视,充分认识到建设美丽厦门,农村不富美,就谈不上美丽厦门。2006年以来,厦门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农田水利设施、机耕道建设,农业喷灌,打机耕井及蔬菜大棚等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全市特色产业、农业总面积有8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0%,总产值6亿多万元,占种植业总产值的35%,初步形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优势产区,打造了一批专业村,经济效益显著。近几年来,市级财政扶持革命老区村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共投9096万元,其中“一村一品”项目501万元,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595万元。涌现出火龙果、胡萝卜、紫长茄、茭白等一批畅销国内外的特色产品。有五个老区村被农业部评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并探索依靠龙头企业带动发展“一村一品”,依靠农民合作组织促进“一村一品”、依靠打造名牌提升“一村一品”的成功经验,为厦门市现代农业发展、农业增效及老区农民增收起到重要作用。
市老促会会长张振福(持拐杖者)、副会长刘成业(左)在老区村调研。(王志成摄)
三、认真谋划,助力老区转产就业,改善民生,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厦门在工业集中区建设和环东海域整治规划建设中、许多渔民、盐民失海失地、为了不让他们生产生活受影响,市委、市政府把帮助农渔民转产就业看做增加老区人民收入的主要途径。几年来,市里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加强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本市重点企业紧缺工种、青工高技能培训。二是拓展公益性岗位,开发2000个公益性岗位纳入为老区办实事项目,将任务分配到各区。三是鼓励自主创业,结合不同区域的发展规划,组织举办创业培训推介会,发展“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等创业培训项目,引导老区村失地失海农渔民主动参加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创业、提高就业竞争力。去年,厦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有1.4万人,转移培训有3千多人,免费为农民岗前培训有4.6万人,在这些人中,老区群众占半数以上。实践证明多渠道帮助老区人民转产就业,是解决老区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难题迈出坚实的一步,多种形式帮扶政策,把老区失地失海的困难群众拉上就业岗位、推上创业舞台、为他们在改变家乡面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再作新贡献。
四、围绕全局,助力老区完善社保体系,提高群众保障水平。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解除老区人民后顾之忧的根本。多年来,厦门出台许多利民惠民政策。一是提高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养老,医疗保险缴费的财务补助标准。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与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实现相叠加,不扣减、不冲销;三是切实抓好老农参保和被征地、失地农渔民的养老保障工作,全市有7.36万人办了退养手续,月均退养金1140元;四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高出国家标准,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5万元;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之间的待遇差距。
特区创办30年来,厦门市的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厦门也着力发展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特别是近年来,厦门坚持先行先试,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超前探索,创新了一系列普惠广大群众,特惠老区山区和失地失海群众的民生保障政策和多项富有区域特色的成功举措,从养老和医疗保障方面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让老区人民共享特区改革发展的成果。
市老促会常务副会长蔡景祥(中)看望慰问“五老”人员。(陈丽蓉摄)
五、成果共享,助力老区村化解债务、减轻农民负担。
在全市老区村建设发展进程中,长期积累而未妥善解决的村级债务问题又凸现出来。债务问题,导致老区村村级公共服务功能萎缩、制约老区村发展“造血”功能和农民增收,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的大力推进,部分村的债务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形成了旧债尚未化解,新债又在增加的困境,这是新农村建设中一个突出问题,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2006年,全市启动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市委农办、市财政局等单位通力合作,为68个老区化解债务工5806.25万元,为老区村集体解决发展进一步松绑,减负后的老区村迈上新一轮发展的征程。
2013年10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老区村建设发展问题,对老区村债务进行新一轮化解,经初步统计,目前有52个老区村债务共4532万元,占全市村级债务42%。市委农办、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将组织各区对这些债务进行认真清理、核实,按实际情况给予化解,切实减轻老区村的负担,为确保老区农民人均收入与全市农民收入同步增长提供有力保障。
六.跨岛发展,助力老区实现村村通公交
厦门市岛外集美、海沧、同安和翔安四个区,土地面积约占全市面积85%,户籍人口百万人,辖330个行政村(居),其中老区村(居)115个,1355个自然村。县道以下农村公路里程约1450公里,从2001年开始,厦门市掀起了大力建设农村公路的热潮,农村交通发展日新月异,取得辉煌成就,到2005年底厦门市已完成全市通行政村道路100%硬化,在此基础,农村公路建设重点在推进重要区镇道路改造和实现通自然村道路硬化。今年底,可完成自然村道路硬化100%和实现行政村100%村村通公交客车。累计开通农村客运线路95条。仅翔安区的公交营运车辆达到286辆,营运线路41条,形成放射形公交网。通往全市的其他5个区,不管是区与区之间、还是村与村之间往来都十分便捷。从“十五”末来到去年底这一时期是厦门市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发展历史上投入资金最多,建设里程最长,建设标准最高,发展速度最快,面貌变化最显著的时期。给老区人民群众生活带来极大方便和明显的提高,受到广大老区人民的欢迎和拥护。
七.关注民生,助力老区山区群众的安全饮水,提高生活质量。
厦门市委、市政府对解决老区山区村民安全饮水高度重视。2008年初、厦门市还有市政供水管网不能覆盖的24个老区山区行政村共134个自然村,计5252户、2.38万人口。这些村绝大多数人饮水仍采取引用山涧水、山泉水、打井等简易方式,饮用水存在水质未经检测、遇雨变浑浊、枯水季节水量不足、易受污染等不安全因素,水质、水量均无安全保障。2008年,结合老区山区村建设发展规划,市里要求相关部门,按标准建设农村饮水工程,经过3年建设,市、区财政共投入3230万元,全部完成24个老区山区村民安全饮水问题,使未纳入城市供水管网的老区山区农村集中居民点自来水供给率达到100%,彻底解决老区山区村民饮水不安全问题。
八、建立机制、提高“五老”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
革命五老人员是共和国的有功之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宝贵财富。厦门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保障他们的生活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从1996年11月开始、市财政专门安排经费、为革命“五老”人员发放定期生活补贴,城市“五老”每人每月100元,农村“五老”每人每月60元;1998年和1999年两次提高补助标准;2001年起将“五老”遗孀纳入定补范围。2007年底,市委研究决定,要逐年提高革命“五老”人员和“五老”遗孀的定期生活补助标准,补助标准的增加幅度要略高于当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并形成机制。自2008年起、“五老”人员及其遗孀的定补标准,根据上一年度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调整提高一次。2011年全市革命“五老”人员生活标准为:城市每人每月672元,农村无依无靠每人每月582元,有依靠每人每月505元,“五老”遗孀每人每月346元。2012年市政府刘可清市长采纳了市老促会的建议“五老”人员补助实行城乡统一标准,从2013年起实施,今年“五老”人员生活补助每人每月达到1020元,“五老”遗孀每人每月540元。使革命”五老”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共享特区改革发展成果,过上幸福晚年。
当前厦门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实施跨岛发展战略、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建设美丽厦门。特区建设铸就了辉煌、老区发展结出丰硕成果,建设老区美丽乡村、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一定会早日到来。
厦门市老促会 王志成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