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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大幅提高低保标准

日期:2014/4/3        来源:宁德屏南县老促会        点击数:

 

屏南县大幅提高低保标准

 

2013年,屏南县政府大幅提高低保标准,其中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900元,城市低保每人每年从2800元提高到3600元,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从2400元提高到3696元,五老对象每人每月补贴630元。所需资金除省财政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乡两级财政列入预算,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全县低保对象4202户,9908人,共发放低保金1634万余元,同时加大对乡镇敬老院的投资力度,实行城乡全覆盖。

 

 

 

屏南县老促会:李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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