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老促会2013年工作总结
日期:2013/12/27  来源:三明将乐老促会  点击数:
将乐县老促会2013年工作总结
2013年,县老促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省、市老促会、老区办指导下,努力加大老区宣传、着力开展老区调研、协调服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促进将乐老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老区意识
1、今年1月份,县老促会一名副会长作为主编参与县委党委研究室编纂的《中共将乐地方史·第一卷》正式出版,该书和2009年本会配合县委党史研究室、县老区办编纂出版的《福建中央苏区纵横〔将乐卷〕》、2012年7月由县老促会牵头组织出版发行的《红色热土—将乐“中央苏区县”纵横》党史专著,填补了将乐老区革命历史研究的空白。
2、坚持宣传老区历史,提高将乐苏区含金量。其中被上级杂志、网站采用的有:《红军井》、《碧血丹心照汗青》、《苏区颂》、《肖劲光司令给“向导”送礼》、《毛边纸与将乐苏区》、《勇洒热血铸江山》、《浴血古城、光耀千秋—纪念东方军进入将乐作战80周年》等文章。同时协助撰写及把关南口“温坊红军村纪念馆”文字材料、图片及纪念馆的布馆审定等一系列工作。
3、为县四套班子领导学习中心组和检察院、公安局、国税局、党校等部门作有关将乐老区革命历史的专题讲座5期。其中
4、及时学习、贯彻全国(北京)老区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郑文凯关于老促会工作和老区工作任务与要求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国老区建设画报社社长漆志恒《让历史告诉未来—<中国老区建设20年感言》的发言。认真学习贯彻中国老促会会长邱金凯所作题为《大力宣传弘扬老区革命精神和光荣传统,积极为革命老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舆论支持做贡献》的主题讲话。通过学习,驻会人员进一步领悟精神、明确方向,提高了当好宣传革命老区的传播者和服务老区人民志愿者的自觉性。
5、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和省、市有关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出台后,县老促会认真组织学习,逐条领会精神,进一步统一认识,增强责任及使命感。
6、及时征订2014年《中国老区建设》杂志150份和福建《红土地》杂志142份,用于赠发给各乡镇和老区村及县直有关部门阅读、学习、宣传。同时认真抓好学刊用刊和向国家、省、市革命老区建设杂志及老区网站投稿宣传工作。全年被上级采用刊登121篇,其中被《中国老区建设》、《中国老区网》、《红色思源网》、《红土地》、《福建老区建设》、《福建革命老区》、《福建史志》等国家级、省级杂志及网站采用 88篇,被《三明革命老区》、《三明党史》等市级杂志、网站采用33篇。与上年(67篇)对比,刊用文章材料的数量及质量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和提高,并连续5年被中国老区建设促进会评为全国老区宣传工作三等奖。
二、着力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1、坚持深入乡村、基层与企业,了解情况、座谈,开展调查研究,并及时撰写调研报告7篇,向党委、政府及上级老促会建言献策,发挥参谋作用。其中有“扎实建设老区美丽乡村,推进社会科学跨越发展”、“克难奋进正犹酣”、“万安镇老区示范小城镇建设成效斐然”、“把握四措到位、建设美丽常口”、“古镛真情解难促和谐”、“科技示范带农富,感恩老区稳发展”、“ 万安村美丽乡村建设”等。
2、积极配合省、市老促会、老区办领导深入基层乡村调研4次。如4月份陪同市老区办到高唐镇邓坊村调研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5月份陪同省、市老区办到县禾生原生态菌业有限公司实地考察企业老区科技示范基地项目的建设情况;7月2-3日陪同省老促会谢先文会长、陆志华副会长、省老区办副调研员奚小平省老促会副秘书长、《红土地》杂志社副主编缪慈潮及市老促会常务副会长刘水生、市老促会副会长、老区办主任陈丁权等共15人深入到万安镇调研“老区美丽乡村”建设情况;
3、配合县老区办申报“市委老区调研项目”、省老区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南口温坊“红军村”纪念馆项目各1个,获补资金54万元,还申报老区村建设项目10个获补助20万元。
4、按时完成中国老促会、中国农业大学农村发展学院联合在全国部分省、市、县开展的“老区群众小康生活社会调查问卷”52份,其中城乡居民各26份,调查质量得到《中国老区建设》编辑部的肯定和好评。
5、多行业、全方位调研了解情况,并及时加以总结推广。今年来,县老促会通过调研,及时总结推广电力部门“实施‘五项’工程,确保用电保障”;金融部门 “抓好‘三个三’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工商部门“搭建‘五平台’服务经济发展”;农业部门“加大农业投入,着力夯实农业基础”、“水利建设进展顺利”、“驻乡巡村‘零距离’服务农民”、“免费上门检农机”、“全面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实现有效防控”;城镇建设方面有“将乐采取七条措施,加大城镇建设力度”、“万安镇老区示范小城镇建设斐然”;建设项目有“实施项目带动,发展农村经济”、“序时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增强经济实力”、“招商引资呈现好势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持续得到国家扶持”、“苏区水利建设强劲推进”、“项目进展顺利、农经实力增强”;交通建设有“苏区即将跨入动车新时代”、“开挖新建三桥进行时”;民生公益事业有“重视民生办实事,社会保障显成效”、“七措并举,着力落实社会保障”、“强化民生,改善公共社会服务条件”;文化事业有“运动、快乐、健康,将乐举办健身系列活动”、“成功举办第二届海峡两岸擂茶文化交流会”、“将乐首个红色文化旅游项目落地”、“让老区孩子健康快乐”;经济建设有“将乐制定实现‘老区梦’三年行动方案”、“将乐经济运行呈平稳增长态势”、“攻薄弱补短板,打好年度收官战”;新农村建设有“五措并举,落实惠农政策”、“现代农业有序推进”、“建设美丽常口”、“万安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卫生院(所)医疗条件不断得以改善”等等,较好地宣传将乐苏区,展现将乐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和谐发展的新面貌新成效及经验作法,使苏区将乐品牌走向全国、全省。
三、精心组织实施,完成各项任务
今年按省、市老促会统一部署,县老促会制定《向老区山区品学兼优,受到国家资助的高中生发放奖学金的实施方案》。通过宣传摸底、申报审核、张榜公示、审批发放、操作规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发放工作于11月底全面结束。受奖励的90名学生(每人1000元)中将一中53名、水中37名。有男生30名、女生60名,分别占33.3%和66.7%;其中老区村子弟77人,占85.6%;高一学生30名、高二28名、高三32名,分别占33.3%、31.1%和35.6%;当年新受助生39名、原受助生51名,分别占43.3%和56.7%。去年受助的33名高三学生今年又100%考取大学,其中本科24人、大专9人,实现自2009年以来连续5年高三受助生100%考上大学深造。至此12年来,将乐共有1432名学生受助黄仲咸教育基金会的助学、奖学金80.6万元;517名高三年段学生已有435名升学,学生写信1413名,自2005年起连续9年受助生100%写感恩信,做到学生、家长、学校、基金会、政府、社会“六满意”。 12月10-12日,县老促会还赴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总部汇报我县发放工作情况得到充分的肯定。
今年来,县老促会积极完成国家、省、市老促会、老区办交办的工作任务。如6月份完成省老促会有关《老促会编成情况统计表》及《原中央苏区将乐县经济发展情况统计表》;9月底,完成市老促会、老区办紧急交办的《全县扶贫开发及重点老区村扶贫开发情况汇报》材料;10月份完成市老区办要求急报的三明日报老区专版《开展老区示范小城镇建设》稿件的报送工作;11月底完成省老促会交办的为庆祝省会成立20周年而筹集所需的各地老促会历届组织机构情况;此外,在5月份还受兄弟县老促会委托撰写“三明将乐胡姓”史料。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1、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增强大局、主动、责任、创新意识,加强业务建设,掌握必备的业务和技能,提高素质,增强工作的适应性和创造性。
2、6月底,经周密部署、精心落实一系列具体实际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直接关心领导及市老促会、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老区办的支持指导下,顺利完成了第四届县老促会理事会的换届选举任务。共设理事50名,其中常务理事6名、部门理事27名、乡镇理事13名、企业理事4名。
3、组织驻会人员到建宁、泰宁学习考察,一方面接受红色历史教育,一方面学习相互交流服务老区工作的情况,以提高老促会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意识和服务本领。
4、全面整理、归卷档案。上半年经加班加点,已将自1997年成立老促会以来的各类材料整理成31册档案,其中永久 17 册450件2330页、长期10册158件1600页、短期4册90件500页,并编好检索案卷目录明细表,便于查找、阅览及利用。
5、全面建立健全自身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有:将乐县老区建设促进会性质与宗旨、业务范围与工作职责、自身建设行为规范、人员分工制度、工作办公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每季度的会议纪要等,及时完成年度社团组织审检,并新办理了单位机构代码证,并着手社团评估工作等,以保证老促会工作的有序高效高质运转。
6、努力做好各理事成员间的协调配合,加强交流联系,做到优势互补。如经常向县发改局了解国家、省级政策的对接、项目批复和资金补助,及时联系农办和各乡镇开展经济社会建设的情况调查;协助环保局、建设局、农办、农业局、水利局等部门的美丽乡村、生态县建设等情况的全面综合分析;联系统计局、县委、政府两办的全县“七大战役”、“六项重点建设”、“办实事”及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数字统计等的督查落实情况;联系各相关部门的项目运作实施进展等情况汇报等等,提高各理事成员单位团结协作等能力水平,提升老区建设促进服务质量,增强队伍内聚力和感召力,增进社团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努力建设一支热爱并会做老区工作的过硬队伍。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