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真贯彻《条例》 促进老区发展
老区上杭古田旅游区落实三项措施推动文物开发利用
日期:2013/11/20  来源:网上来稿  点击数:
老区上杭古田旅游区落实三项措施推动文物开发利用
为促进文物保护和文物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今年以来,老区上杭县古田旅游区落实三项措施,推动文物保护开发利用。
古田旅游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古田会议旧址群维修保护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科学规划、认真实施,确保文物保护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合理维修,保护为主,严格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按照《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高起点、高标准地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对古田会议会址、红四军前委和政治部旧址——松荫堂、红四军司令部旧址——中兴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写作旧址——协成店、中共闽西特委旧址——树槐堂、中共闽西一大会址——文昌阁等革命旧址进行维修、保护,在旧址内增加了相应的辅助陈列展览和原状复原陈列,并对周边环境和道路进行了规划、整治和建设;开发产品,做强旅游,随着古田会议旧址群维修保护工程的完成和全国第六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成功,旅游区内各企业、商户以此为契机,相继开发了会址徽章、古田会址模型、古田主席像、古田会议决议木雕书等40余种具有景区特色的旅游商品,深受游客喜爱。
(上杭县委报道组 邓招福 肖文秀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