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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二五”期间建议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的调研报告

日期:2010/12/21        来源:本站        点击数:

      福建省老区建设促进会

课题组

      福建省老区建设办公室

 

我省是我国著名的革命老根据地之一。老区,是福建的一个基本省情,其地位与作用对于全省大局的影响至关重要,可以说,我省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目标,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老区的发展进程。

目前,全省84个县(市、区,不含金门县)中有67个老区县,其中原中央苏区县20个。老区遍及835个乡镇、8432个建制村(居委会)、人口1535万余人,分别占全省乡镇、建制村(居委会)及总人口的76%51%45%。省定的20个经济欠发达县全部是老区县,其中75%以上的村属于老区村。

我省历届省委、省政府对老区都高度重视。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老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此,我们课题组曾分别在改革开放30周年、建国60周年之际,通过调研,撰写了《情系红土地 老区著辉煌》、《老区著辉煌 海西增活力》、《民生实惠到老区》等调查报告,予以了客观全面的反映。

今年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编制年,对老区来说又面临着一次重大机遇。中国老促会提出:我们老促会要抓住制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机遇,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奔走呼号,大力促进,通过我们的努力把老区发展战略纳入其中。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省委孙春兰书记接受《中国老区建设》杂志采访时强调: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在财政转移支付、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发挥老区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加快老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告慰革命先烈。

上半年,省老促会和老区办一起多次讨论了当前我省老区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机遇,分析了目前老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商讨了“十二五”规划中应如何推动老区新一轮发展的相关问题。628,省老促会召开了设区市老促会会长座谈会,就上述议题进行了座谈。大家认为,经过这几年的演化,我省老区外延形成了几个层面:一是20个原中央苏区县,这是我省老区的“品牌”和核心,对它的扶持已很明确、也相对到位;现在又确定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二是32个革命老区县经国家发改委审定,确定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三是其他15个老区县,虽未能列入参照执行中部有关政策,但由本省比照国家扶持中部政策予以扶持,实施省级资金差额补助政策四是老区乡村2008年,省老区办再版重印了《福建省革命老区乡村名册》,通过增补和修订做了新的核查统计,至2009年底核定,全省老区乡镇为835个、老区村8432个。五是革命“五老”人员。目前健在的不足2万人,省已有相对配套的相关政策,妥善安排他们的生活和养老。

经过分析,大家觉得,老区村这一层面除国家和省里的普惠政策及各级挂钩扶持外,尚无特殊的针对性强的帮扶举措乡(镇)一级得到的扶持力度还稍强些,这几年通过“五通”工程等解决了许多问题,但老区村一级,特别是革命基点村,由于地处偏僻、历史牺牲大,且分散、点多、面广等原因,目前有部分老区群众生产生活还比较困难,这是最需要“十二五”期间加大扶持的老区层面由于强调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国家在新阶段的扶贫工作重点也定在农村这个层面。今年,国家又开展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并明确东部省根据实际情况自定。还宣布革命老区在新十年扶贫开发中,将作为扶持优先地带。因此,对老区村实施专项扶持,时机已经成熟,条件也已具备。

从下半年起,围绕我省如何在“十二五”期间对8432个老区村实施“跨越发展”工程,推进老区村整体缩小与沿海地区发展差距课题,全省老促会和老区办两个系统自下而上展开了历时四个多月的调研;在此基础上,省老促会和老区办组成课题组,分5个小组自上而下地分赴9个设区市,深入到20个老区县、33个乡(镇)、60个老区村进行了综合调研,最终形成了本课题“调研报告”。

 

一、全省老区村现状

 

革命老区的称谓,是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建立的革命根据地。其认定标准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经有党的组织,有革命武装,发动了群众,进行了打土豪、分田地,坚持半年以上时间的。我省绝大部分老区是这时期建立的革命老根据地,通常也称为老苏区,属原中央革命根据地区域的县,称原中央苏区县。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标准是:曾经有党的组织,有革命武装,发动了群众,进行了减租减息运动,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并进行了武装斗争,坚持一年以上时间的。解放战争时期老区,指南下大军渡江(1949422日)以前形成的游击区,建立了党组织,并坚持武装斗争直至解放的。

老区村尤其是革命基点村,是革命老区的根基。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对我省列入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有关政策的32个老区县,大部分就是以老区乡村的比例接近50%作为依据的。我省老区村随着时间推移和行政区划变动,有过相应的变动。19833月,我省根据当时国家计委文件精神,曾对全省老区重新修订了《福建省老区乡村名册》。2007年又通过上下反复核对、沟通,查对原始资料,针对同音、谐音、别字、拆分、合并等状况作了修订、增补和新的统计,再次重印了《福建省老区乡村名册》。全省8432个老区村,即为最新的统计核定。其分布情况如下表:

 

老区村分布情况(至2010年资料)

 

建 制 村

人 口 数

总数

老区村(居)

总 数

老区村(居)人口数

 

16522

8432

3440

1535

福州市

2836

657

630

130

厦门市

465

115

167

29

漳州市

1915

790

463

168

泉州市

2452

954

674

243

三明市

1890

928

271

127

南平市

1795

652

306

133

莆田市

969

538

310

168

龙岩市

1902

1902

289

289

宁德市

2298

1896

330

248

 

 

 

 

 

 

 

 

 

 

 

 

 

 

 

 

 

 

 

 

 

 

我国国情表明,县域自古以来就是山乡农村的代名词。即使是经过发展县域经济和推进城镇化,就老区的现实而言,老区农村仍然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社会、完完全全的农业经济、确确实实的农民家园。而且,老区村的比例,占到全省建制村的51%,人口则占了45%。这应当是我省的一个基本省情。

然而,8432个老区村的经济发展状态却令人担忧,不但与全省农村发展有拉大距离的趋势,就是在当地也与平均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这种状态不迅速改变,差距会扩大,最终势必影响到全省的发展大局和小康目标的实现。

老区村发展滞后、差距扩大的最突出、最集中的体现,就是农民人均收入这个综合指标,而这个指标却意味着生存状态。以2009年为基准,如以人均收入6000元(接近省平均线)作为实现初步小康,以6000-2500元作为不同程度的温饱型,以2500元以下作为低收入人群,全省老区村的情况如下:

一是与全省农村平均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2009年全省农民人均收入6680元,老区村能达到6000元以上,接近这个平均线的,只有少数,其中:龙岩市仅17.2%,宁德市仅14.3%,三明、南平二市大约平均低20-30%,其中南平市低1402元。即使沿海地区的莆田市,老区村达到全省平均的也仅14%;漳州市也只有37%

二是老区村整体只处在温饱线状态。按联合国标准每人每天消费2美元为维持温饱水平,我省老区村80%以上仍还处于这一水平。其中人均6000-2500元之间的,龙岩市占82.3%,宁德市占81.2%,三明市占56.8%,漳州市占51%

三是老区村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也存在不小的差距。南平市老区村人均收入5278元,与全市农民人均6116元差距12%。莆田市老区村低于全市农民人均的村占38.9%。即便在发达的泉州市,低于全市平均水准的也有4%;即使同为老区村,人均收入万元以上的有3.56%,而3000-6000元仍占19.5%。厦门市老区村人均最高的与最低的之间间竟差万元以上。

四是老区村与沿海地带农村差距巨大。福州、厦门、泉州三市老区村人均6000元以上的占到了80%以上,而龙岩市相比差63个百分点,宁德市相差66个百分点;福州市已基本消除了2500元以下低收入人群,厦门市老区村最低人均也达4250元;龙岩市人均1200元以下的还占老区人口的12.86%

五是低于全国农民人均水平的仍占有一定比例。2009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5153元,我省低于这个水平的,仍有一定比例。其中,宁德市老区村人均5000元以下的占老区村总数73%;莆田全市老区村人均收入为5442元,仅略高于全国平均线;连省会福州市,人均4085元以下的村仍还有120个,占到全市老区村总数的18.3%

此外,老区农村中约有8-10%的极贫困人群。龙岩市人均1201-1800元的农村人口有20.97万人。据该市调查:这部分人口中约有三分之二为短期贫困家庭,其中因家庭存在老弱病残人员致贫的占40%;因自然灾害和意外等“天灾人祸”致贫的占35%;因生存自然条件恶劣、自身素质差致贫的占15%;因小孩上学、娶亲、生老病死等原因拖累致贫的占10%

在调查中,我们深深感受到,多数老区村因长期难破贫困之门、难找致富之路而感到无奈。他们大多仍停留在传统农业耕作水平,甚至出现整村萎缩的苗头。不少村因地理位置偏僻,或处在省际、市县交界,山高路远、林深水冷,且居住分散、交通闭塞而生存境况艰难;还有的地处高山,气候条件差、霜期长,作物生长慢,成熟迟,生产成本与运输成本又高而感到无助。有的虽有山区资源,但未得到充分发挥,又因农民文化水平低,因循守旧,“捧着金饭碗还在讨饭吃”。有的虽然外出务工的劳力多,但因受文化及技能限制,只能拼体力,不仅收入低,而且务工不稳定,因而仍然贫困。还有的村陷入一种难于脱贫的“怪圈”:由于农业出现“萎缩”,导致劳力大量外流,由于劳力大量外流,又加剧了农业的萎缩。

 

二、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的建议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老区村来说,“十二五”时期更是“关键时期”、“攻坚时期”,将其发展纳入“十二五”规划,也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委作出推进福建跨越发展的决策,使全省人民群众深受鼓舞,全体党员干部倍受鞭策,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反响,也完全符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十二五”期间的关键时期、攻坚时期,科学制定一个“老区村跨越发展”专项规划,使之成为推进福建跨越发展全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全省“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是十分必要、十分紧迫的。

(一)将“老区村跨越发展”列为我省“十二五”规划的专项规划,进行总体谋划实施。

全省“十二五”规划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规划,是全局性、战略性的规划。而“老区村跨越发展”专项规划,是根据老区村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的,是规划的一部分,五年之内要干什么,要达到什么目标,应当更直观、更明确。根据老区村现状,经过“十二五”时期,老区村跨越发展拟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1、“十二五”期末,8432个老区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80%以上达到全省平均线;消除2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

2、按照新农村建设标准要求,全力推进老区村的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和升级工作,“十二五”末这些村80%率先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其余老区村编制完成符合新农村建设标准要求的规划蓝图,并逐步付诸实施。

3、老区村基础设施趋于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实现配套。实施老区自然村综合治理后,“五通”工程全面向保留人居的自然村下延,其中较大的自然村路面硬化工程逐步全面展开;建制村硬化路面进一步完善;实现全部自来水入户目标。“造福工程”搬迁完成省定目标,并初步实现生产、生活配套。

4、展开扶贫攻坚,实施新一轮“整村推进”工程。优先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实行定点帮扶。动员和组织机关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武警部队与老区村“一帮一”结对子,全覆盖地实施帮扶,形成推动“老区村跨越发展”的强大合力。

5、社会事业广为覆盖,民生工程成效明显。农村低保覆盖面100%。村村有合格的卫生所(室),新农合医疗达100%。九年义务教育达标100%。村村建有“农家书屋”、“老年人活动室”,拥有部分文体设施。

6、优先选派干部驻村任职、挂职。凡村两委班子弱的都有驻村干部任职;村村实行“六大员”制度。

(二)老区县把“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作为“十二五”规划的子规划,进行精心编制,并符合省定目标。

我省老区村地域广大、分散,资源禀赋和发展环境千差万别,在具体工作举措和方式方法上不能“一刀切”。为此,要以老区县作为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的主导,以老区村作为主体。对老区县来说,把推进“老区村跨越发展”作为党委和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应当是其职责所在,责无旁贷。因此,在制定本区域“十二五”规划中,理应根据全省的基本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通过充分的调查研究,把实现本区域“老区村跨越发展”作为一个子规划,纳入到总体规划之中。同时,这个子规划应当得到省主管部门的认可,并由其组织监督考核。

(三)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需要有一揽子保障措施。

要改变那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单一性单项举措,避免零敲碎打、事倍功半。应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出一揽子的政策举措,实行整体推进,这些政策举措应具有方向性、战略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最根本的是要有实效性。首先是各级政府应当根据省委提出的总体目标,出台一个总的配套政策措施,使总体目标具有可实现性。其次,各相关的部门要紧密结合自己的职能,把政府的政策措施加以细化,达到可操作性、有实效性。第三,各级监察、督查部门要将其纳入督察范围,确保政令畅通、行政实效。

(四)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顺利实施。

由于“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是一项关系全省大局的重大任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动员度大,需要上下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应召开一次全省性高规格、大规模的工作会议,进行全面的动员、部署,使全省家喻户晓、干群明白。要成立一个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的有权威机构,负责日常事务协调,确保工程实施的有序、有效推进。省直有关主管部门要担负起指导、激励职责,适时推进工程实施进度。要加强宣传舆论,形成全社会协力促进的氛围。

 

三、着力破解共性关键问题

 

老区村存在的问题,既有千差万别的个性问题,也有成为基本制约的共性问题,而共性问题更带有关键性、难度性。因此,着力破解这些共性问题,显得尤其必要、紧迫。

(一)继续贯彻落实54号文件精神,实行“老区优先、适当倾斜”方针

200711月以闽委办54号文出台的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快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的意见》,确定了“老区优先、适当倾斜”的支持老区发展的方针,具体提出了在财政转移支付、加大资金投入、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社会事业发展以及民生项目等方面对老区的“八个优先”。这个政策实施以来,产生了十分明显的收效,深受老区人民的高度赞扬,被中国老促会评价为“是推进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很值得学习和借鉴”,并转发至全国老促会系统。200811月省委还指示对这个文件组织了督查调研,进一步促进了文件的贯彻落实。在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进程中,要继续督促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这个文件精神。

(二)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缩小农民收入差距,夯实老区村跨越发展基础

前述调查数据已显示,我省老区村绝大多数农民人均收入处于全省平均之下,甚至有相当数量还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大多还处于增收无门、致富无路的状态。解决好这个问题,应当成为整个老区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老区村现状,当前应重点解决好以下问题:

1、采取特殊措施,促使农业结构尽快调整。以科学发展观推进特色农业和现代农业产业。通过政策扶农、项目强农、科技兴农、依法护农、龙头引农、品牌壮农等途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省实施的一村一品“百千工程”向老区村倾斜,引导老区村形成“一村一品,一品一社、一业一户、一业一企”的发展格局。扶持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促进种植业提质增收。加强农业“五新”示范推广,加快农产品加工技术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发展实施现代农业种植模式,推行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开展农产品精加工等;这些方面,有关部门要下大力气扶持、引导老区村抓紧实施。要积极培育发展老区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企、农超对接。同时,全方位地建立、完善老区“三农”服务体系,全面实行“六大员”制度,尤其要尽快形成老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解决老区村贷款、融资难问题。

2、想方设法帮助发展集体经济。现在老区多数农村已无集体经济可言,但对村级组织来说,却又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不可少的。例如,据同安、翔安区测算,新农村建设后用于解决路灯照明、公厕管理、垃圾处理等管理费用一年就要约20万元。没有集体收入,这些实事、要事根本无法去办。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要引导老区村积极去闯一条多元化发展老区村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例如,盘活村里存量资产、开展租赁经营、承包经营或开发经营;利用集体的土地、山林、水面、景点、特色产业、土特产等作为股份,吸引合作经营;创办农副产品收购站、短途农运、农资服务、融资服务、种籽苗木基地、商品服务站点、农技指导咨询等,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各种加工业、兴办经济实体等。凡此,政府要有优惠政策、降低审批门槛等具体措施,加以大力扶持。

3、土地及土地增值收益要让老区村受益。当前各地开展的村庄合并、土地整治等所产生的土地增值受益,包括征用土地、租赁集体土地及可用于置换的土地等产生效益的,都应当公平合理地让当地农民分享,并能适当倾斜。根据先行先试原则,在老区村推行土地使用权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流转制度。

4、实施专项财政政策,支持老区村跨越发展。各级财政应始终把缓解老区村财政困难,作为提升基层财政运行质量的重要一环,通过完善财政体制,健全转移支付制度,建立财政扶持机制,实施专项财政政策,加强村财管理指导等措施,加大对老区村资金帮扶力度,保障老区村基本行政能力,确保村级财政运转和民生政策落实。预算内资金和各项专项资金以及以工代赈建设项目,都应本着“老区优先、适当倾斜”的原则进行安排,缓解各项重大项目的资金缺口,支持老区村多办实事、好事,多解急事、难事,全力推进各项涉农保障事业,提高老区村的公共服务水平。

(三)破解自然村的突出问题

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经过10年不懈努力,我省老区建制村通过实施“五通”等举措,极大地改善了老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老区发展拓展了广阔空间。这些惠民工程,德政之举,深得人心。

但是,老区建制村大都由若干自然村组成,自然村是老区为数众多百姓居家度日、维系民生的最基本单元。而且,多数自然村又大多居住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简陋,最需要扶贫济困。据摸底,老区建制村中,自然村农户与人口约占30-40%。三明市20户以上的老区自然村就达3669个;寿宁县196个老区建制村辖有自然村936个,其中100人以上的有400个;诏安县的官陂镇马坑村,竟辖有自然村23个。因此,应当根据自然村现状,统筹开展自然村的综合整治,针对“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实际,调整老区村原有“造福工程”规划,整合各种扶持资源,把搬迁工程、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小城镇建设等结合起来,列入“十二五”规划,全面破解自然村的难题。在全面、综合制订出整治规划的基础上,给予分类指导、分类扶持:

一是对于资源条件比较好,现有人口在100人以上,农民愿意在当地生活发展的条件好的较大规模的自然村,则应优先支持他们修通公路,一通才能百通。据三明市老促会调查,三明市这类自然村目前未通公路的占53.9%。他们要求修路指标要增大,修路补助标准要提高(现为每公里9万元),应该高于建制村的补助标准,而不能倒挂。

二是对于其他规模较小、生存环境又恶劣的自然村和居民点,以及有严重地质灾害威胁的自然村,原则上都要实施“造福工程”,有序开展移民扶贫。我省已实施多轮“造福工程”,老区群众首当受益。今后“造福工程”应该与城乡统筹、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协调,参照我省支援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及我省今年解决3万户群众搬迁那样,其魄力之大、手笔之大、影响之大,前所未有。这样可能要加大“造福工程”的资金投入,但与减少“五通”工程相比,还是值得的。

三是尽快尽力解决好群众安全饮用水难题。

我省多年来把解决群众安全饮水作为大事来抓,通过实施“村村通水工程”解决了很大问题。但由于每村只补助3-5万元,大都只建有简易蓄水池,就近引水到户,而且大多只惠及到建制村。而自然村基本还靠天引水,特别在矿产资源过度开采、水源遭遇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方,群众吃水、用水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危及群众健康。龙岩市调查了74个基点村,只有11个村简易通了自来水,只占15%。周宁县农村人口13.7万人,饮水不安全人口7.6万人,占55.6%。因此,需要出台强有力举措,来解决这个老区群众基本生存的现实问题。

(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创造安居乐业环境。

调研组同志目睹今年几次洪涝地质灾害,给老区农村造成的惨状,深感自然灾害也是造成老区村贫困、发展滞后的一个主要原因。我省山多坡陡,又受山脉特殊气候影响,洪涝为主的自然灾害极为严重,造成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如南平市从19492010年,发生大的洪水灾害14年(次),平均每5年一次,每次都造成重大损失:19986月的一次,直接经济损失相当于前一年国民生产总值的53.3%;今年6月的这次,直接经济损失相当于上年国民生产总值的12.2%。灾害造成贫困、贫困缩小防灾能力,形成恶性循环,老区群众往往对此无奈叹息:“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我省应对严峻洪涝灾害已经积累成“福建经验”,特别是对救灾和灾后重建上,已有一整套有效机制。但更应有“防、减”方面的“治本”之策。建议“十二五”期间,按照国务院加强中小流域综合治理的要求,制订出我省综合治理明细规划,出台相关措施,进行“标本兼治”的全面治理,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为老区村百姓创造安居乐业环境。

(五)帮助解决村财“空壳”及历史债务问题。

老区村不仅多数村财归零,更有数额不小的历史欠债,压得村干部们抬不起头。有些村干部说,为了躲债,有时过年都不敢在家。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调查的许多老区村都是靠政府财政支付的几千元维持整村一年的运转。据龙岩市调查,村财“空壳”的有320个建制村。三明市老区村的负债达村均58.3万元。宁德市161个老区建制村,有欠债的达141个,占80%;总债务2999万元,村均负债21万元。即使沿海地区,莆田市538个老区村中也有500个村负债达3.7亿元。泉州市老区村负债也达3.1亿元。这些债务大都是村路修建及一些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欠款或代垫税费,严重影响到村政权的效率。为此,需要采取果断措施,帮助解决这一后顾之忧:凡能免除的债务给予免除,能冲销的就给冲销,能转移支付的给转移支付;就是银行贷款,凡能减免的也应尽力给予照顾。与此同时,今后要取消对老区村的各项农村普惠政策所要求的配套资金规定,尽力降低项目门槛,使老区村既能办事又不增加负担。

(六)实施老区村环境综合整治。

当前老区村普遍存在环境脏乱差状况,直接影响到老区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省有关部门已在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行动,并提出力争实现五年“大变脸”。要把这项综合整治行动优先放到老区村推进,在老区村开展有的放矢的群众性“清洁家园”活动,人人都能自觉维护村容村貌,使老区村成为富裕美丽、和谐民主的美好家园。

(七)妥善应对当前农村新出现的一些社会问题。

1、农民工及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问题。老区村中出现大量劳力外出务工,使农民有了另一个主要收入来源。漳州市老区约有53万名农民工,年人均收入约8000元。该市人均收入2500元以下的贫困村外出打工劳力达60-70%。周宁县进城务工农民达8万多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0%。泉州市统计,老区山区农村的留守儿童达4万多人。德化县近70%农村人口住到县城或外出打工,留守农村的多为老人和儿童;如国宝乡南斗村人口2152人,留村的只有501人,其中老人240人。许多老区村被称为“夕阳村”、“娃娃村”。老区村外出的农民工大体有两大群体:一是4050年龄段人群,他们中大多文化偏低、技能偏差,工作不固定,收入又偏低,既要打工,又要照顾家小,还要兼顾承包地的耕作,负担沉重;二是8090后年龄段,约占外出务工农民的50-60%,他们有一定文化,向往城市生活,不想回乡居住,其中有一部分成功转型为城市居民,但多数仍然“居无定所,工无固定”。农村的这种现实情况,容易引发出社会问题,应当引起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重视,共同采取应对措施,帮助老区实现家庭、社区和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

2、新出现的上学难、看病难问题。实施学校撤点并校后,虽然优化了教育资源、提高了教学质量,但也带来了不少实际问题。目前老区村设立的小学约80%撤并到乡中心小学,留有教学点的也不多。这样一来,家长只好来回远距离接送,许多只能租房陪读照顾,给家庭增添许多麻烦和负担。据泉州市统计,全市小学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有42650人;送一名小学生到县城上学,一年给家庭要增加5000-6000元的支出。大部分建制村虽有卫生所(室),但由于医疗资源缺乏,医疗设备太差,有的新农合政策又落实不到位,老区村看病难问题实际并没完全解决。这两个突出问题,仍然是困扰老区村群众的头痛问题,亟需采取有效举措,给予尽快缓解。省卫生厅前不久出台的《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确定由乡镇卫生院“托管”村卫生所,并实行“五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的规范管理,就是解决乡村医疗问题的一项举措,建议优先在老区村推行。

3、薪酬倒挂、待遇偏低,难于稳定老区人才问题。各地老区村普遍感到科技和专业人才奇缺,这与目前不合理的薪酬倒挂、待遇偏低有关。柘荣县英山乡相连相近的五个村,为聘一位医生,想方设法由每村月出资200元,捆绑成每月工资1000元,另外每年每村再支500元共2500元,作为这位医生出诊的摩托车燃料费等补贴,方使这位医生应聘,由此可见一斑。为此,要采取优惠政策,让老区农村能留住人才、吸引人才。例如,可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让老区县能建立一个对服务老区农村各类人才的有效激励机制,通过发给补助、津贴,提高福利待遇等途径,使之优于当地城市待遇水平,就有可能让人才安心工作。

4、土地抛荒问题。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要素,保护耕地是农村发展的重要条件。但当前老区村中出现了不少抛荒现象。据漳州市反映,平和、南靖等地山区抛荒面积约占总耕地5-7%,严重的超过一半;如平和县有个村,因77%的劳力外出打工,全村950亩耕地抛荒500亩。对此现象,应引起重视。要加快引导土地有序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使抛荒地由规模化经营充分利用起来。要支持各类龙头企业突破所有制界限,推进产业化经营。制定优惠办法,鼓励种植大户租种承包,培育种植大户。对恢复农业经营有难度的抛荒地,采取措施退耕返林。

 

                                 2010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