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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吾祠乡:践行十八大 推行“民事党员代办制”

日期:2013/2/5        来源:网上来稿        点击数:

    漳平市吾祠乡:

 

   践行十八大  推行民事党员代办制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贯彻落实这一精神要求进一步深化“联乡挂村帮户”活动,根据我乡地处偏远、村落分散、空巢老人多和部分群众对一些部门办事程序政策了解较少的实际,乡党委在全乡推行了“民事党员代办制”。

按照“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难、我有所帮,民有所诉、我有所解”的原则,全面推行“民事党员代办制”,将乡村便民服务中心向基层群众延伸,变群众跑腿为“群众动嘴,党员跑腿”,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使农村骨干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有效激发,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切实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利地促进老区农村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打造 “温馨吾祠”的党建新品牌。

   

                       (供稿人:吾祠乡  陈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