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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成立革命老区扶建领导小组

日期:2013/1/11        来源:省民政厅老区建设发展处        点击数:

我省成立革命老区扶建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省革命老区扶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促进我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革命老区扶建领导小组。日前,由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公布(闽政办〔2012209号)成立领导小组。

该小组由分管老区工作的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省委宣传部、农办、省教育厅、科技厅、经贸委等23个部门的各一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省老区办,办公室主任由罗万荷同志兼任。(民政厅老区建设发展处)